清晨,身体沉沉,肌肉僵硬地醒来,自我厌弃的情绪又卷土重来。
宽大的床铺上,被子依旧折叠得整整齐齐。
我伏在床尾一整晚,随时留意着门外的脚步声,就这么睡着了。
而顾同泽,显然一晚上都不曾回来过。
不过半年,我的婚姻已经亮起红灯。
隔夜的妆容如昨日黄花,黑色眼线因为哭泣而一塌糊涂。顾不得体面,我裹紧宽大的真丝晨服,趿拉着软缎拖鞋冲出大屋。
走出大厅,昨晚盛大舞会的残迹还在:地毯上的酒污、空气中雪茄和香水的味道、凌乱的桌椅……我抓住两个过路的工人问了问,他们说顾先生凌晨时分就出门了。
我从来,从来没有如此强烈地讨厌一个人。
狠狠地揉搓了几下衣襟下摆,指甲边缘的倒刺在淡粉色长袖罩衫上留下一道抽丝。是的,可笑的是,就连这身衣服也是钱姐一手置办的“泊翠是富贵之地,太太怎能穿这种幼稚的卡通睡衣。”
如今想来,全是不怀好意的巧言令色!
花园里还有几个工人一早起来拆除昨晚的那些凉亭、摆设、灯船等等。他们有些惊讶地望着我,一路带风地冲向偏居一隅的工人宿舍。
钱姐的小单间在最里头。推开门,一床一几,衣架上挂着一层层黑色制服,单调寡淡地就像她本人。墙上的隔板上放着几本书,全是关于家政和家务管理之类。简洁得仿佛僧人庵房。
她一定在那个地方!昨晚她取得了如此巨大的胜利,怎会平静地回到自己的住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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