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夫蒙和余欢水是大学同学,再加一个大壮,三个人大学毕业后就在一起创业,做一家外卖送餐的公司。
三个人做得不错,已经有好几个投资人想要入股他们的公司了。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就在最关键的说服投资人签合同的那天,余欢水骑着摩托车带着大壮一路狂奔赶往公司途中,吕夫蒙打电话催他们俩快点,在接电话的时候,余欢水没注意十字路口的车况,闯了红灯,一辆大型渣土车横着将他们的摩托车怼飞了。
大壮当场死亡。
余欢水身受重伤。
为了逃避责任,余欢水撒谎说是大壮开的摩托车。
这么说,其实无可厚非。
因为是他们闯的红灯,责任在摩托车一方,就算是撞死了人,那渣土车也没什么责任,赔不了什么钱,保险公司更不会赔几个钱。
余欢水要是老实说他骑的车,那他的医疗费说不定都报不了,还会蹲监狱。
把责任推到已经去世的大壮身,那医药费和丧葬费至少能平掉。
他余欢水也能代替大壮给兄弟的母亲尽孝。
但这余欢水也不是个好东西。
在大壮死后的10年,他根本就把这事儿忘了!
一次都没去看过大壮的母亲!
等到2109年,大壮的母亲因为交不起医疗费都去世了,他才在吕夫蒙的提醒下想起了这件他最该做的事情。
等他匆匆忙忙的取了4万块钱,找门去的时时候,连大壮母亲葬在那里了都没搞清楚。
真是个混蛋!
从这件事来看,余欢水这窝囊废这些年受的罪啊,真的是该!
看看余欢水这十年来都干了些什么吧。
出了车祸后一蹶不振,投资人撤资,外卖公司倒闭。
卖了原来的大房子,贷款买了一间几十平的小房子。
甘虹倒是一早就嫁给他了,但他丧失斗志后,甘虹再也没有看得起他过。而他则化身为甘虹的甜狗。
余欢水在一家叫做宏强电缆的分公司里找了个销售的工作,勉强维持着生计。
在工作和家庭之间两头奔波,勉力维持着平衡,因为经常出岔子,要掩盖,他又养成了撒谎的坏毛病。
随便什么事他都要撒谎,连忘记给儿子余晨买牛奶了这种事他都不敢老实承认,硬要撒谎,而且谎还扯得很拙劣,甘虹随口就给他点破了。
这么一个毫无担当的窝囊废,也不怪人家甘虹看不起他!
当然,说余欢水是窝囊废,并不代表甘虹、吕夫蒙等人就是什么好东西。
都不是好东西!
都该挨收拾!
黄超来到吕夫蒙的家。
一处私家别墅,是吕夫蒙现在的女朋友唐韵名下的财产。
吕夫蒙倒是生了一副好皮囊,当时的外卖公司倒闭后,他开始回归以前大学时的老本行:靠女人吃饭。
十年间换了无数女朋友。
五年前,跟一个姓张的银行职员搞到了一起,说是知道什么内幕,要去股市挣大钱,软磨硬泡的从余欢水那里借走了13万。
然后就音信全无了。
吕夫蒙也从来没有去看过死去兄弟大壮的母亲。
他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余欢水没尽到做兄弟的义务,这只是他为不还钱找的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而已。
这是一个真的“没有心的人”。
余欢水没有去给大壮的母亲尽孝,还可以用“忘记”来解释,余欢水为了勉力维持家庭整日操劳奔波,真的是忘记了,后来被点醒后,立马就去找了大壮的母亲,可惜那时已经来不及了。
而吕夫蒙,一开始就拿着“大壮死”这件事来指责余欢水,但大壮的母亲还是无依无靠悲惨的死去了,这说明,混得并不差的吕夫蒙是压根没有去为大壮的母亲尽一份兄弟情谊的。
吕夫蒙不止没有把余欢水当成兄弟,他的内心里甚至把余欢水和大壮这两个人当成“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