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023章:突如其来的网络骂战(1)(1 / 1)制杖毒师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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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全场的目光都齐刷刷的看了过来,工作人员停下手中的录入工作,抬头一看,仔细看了一下唐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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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唐潇这边正在接受公开处刑注册属于自己的公司的时候,另一边,经过了短暂酝酿的《徒步者》终于迎来了爆发期。

本来这就是小程序这个行业的先驱者,《徒步者》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款小程序,它的重大版本更新,尤其是根据天光互娱自己的说法,是推翻了原有的基础进行大翻新的版本。

这自然是足够引发大范围的关注。

但是....

现在的《徒步者》,引发关注和爆发期的,并不是因为它的更新,甚至本质上不是因为它自己...

而是....

有这么一家平台,也是新成立的,性质与微博完全不一样,算是一个另类点的论坛吧,是一家老牌的论坛改制而成的。

大概也是和欢乐谷一样的操作,只不过欢乐谷是改制成了一个小程序平台,而那个平台,则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入了一些新的元素。

而这家平台的名字,就叫做【知否】。

是的,这是一家主打高端信息知识,主打高精尖,高逼格,高知识的平台,主打中文互联网高质量的问答社区和创作者聚集的原创内容交互。

这家平台,在上个月正式上线,打着以「让人们更好地分享知识、经验和见解,找到自己的解答」为品牌使命。宣扬所谓认真、专业、友善的社区氛围。

以及用独特的产品机制以及结构化和易获得的优质内容,聚集了中文互联网科技、商业、影视、时尚、文化等领域最具创造力的人群,已成为综合性、全品类、在诸多领域具有关键影响力的知识分享社区和创作者聚集的原创内容平台,建立起了以社区驱动的内容变现商业模式。

而且一上线,就光速获得了一轮融资,现在也算是春风得意。

很多网友被他们所谓的高逼格社区给吸引了,认为那里才是自己该去的地方,预示纷纷加入了这家平台,让这个平台在最近也是受到了大量的关注。

一位网名为隔壁老宋的网民,刚刚关闭了《扫雷》,此时却只感觉意犹未尽,但是连续的鏖战也让他玩的有点累了。

作为一名新时代的网民,分享与评论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早已经成为了常态。因此他登陆了知呼社区,在提问栏中输入了‘扫雷’二字。

“如何评价做出《扫雷》等几款游戏的唐潇?”86个回答

“如何评价游戏制作人唐潇?”3个回答

“如何评价《徒步者》是否抄袭唐潇?”12个回答

“《徒步者》新版本是抄袭的吗?”22个回答

……

看到已经有问题的存在,隔壁老宋顿时心中一动,可是当他往下看到其他的回答的时候,就让他愣住了。

尤其是那个最火的帖子,赫然排在热搜上的,就是一个已经上千回答的【《徒步者》新版本上线之初某些诡异的现象,我们如何评价?】

什么情况?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了?

《徒步者》不是第一款小程序吗?怎么和唐潇扯上关系了?居然还说抄袭?

这让隔壁老宋一头雾水,搞不清楚状况。

是的,在这一片市场当中,他是少有的一个从来没有玩过《徒步者》的野生《扫雷》玩家,只玩《扫雷》,也只会扫雷,其他三款游戏都不带动一下的!

于是,好奇的他点进了开头那个回答最多的问题,只见题主是这么描述的。

“今天下午在朋友圈看见有人在谈论近期更新的《徒步者》,点进去之后发现非常好玩,质量很棒,甚至我个人的感官比画面简陋质朴的《扫雷》好太多了,可是这二者之间的玩法的确有重叠,而且有些地方的确相似的无法解释,所以请问各位如何评价这件事?”

看道这个描述,隔壁老宋眉头一皱,因为作为一个《扫雷》的骨灰玩家,他是绝对忠心拥戴《扫雷》的,看到有人描述《徒步者》比《扫雷》玩起来感官都要好,这让他心中非常不高兴。

一边皱着眉头,他一边将页面下滑到了回答区。

顶:442,踩211.用户名:老鼠打不过仓鼠【资深小程序测评师,鉴定师】

“谢邀,人在阿美瑞坚,刚下飞机,明天要去参加斯坦福的讲座,所以时间紧,我只简短的讲一些我自己的看法。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必须要搞清楚小程序的定位是什么,究竟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玩法上的相似是否可以作为抄袭的说法?

根据下图的数据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徒步者》作为第一款小程序,上线之处由于其爆炸的数据和爆款的资质,瞬间让小程序这个概念火遍全网。

那时候可没有任何先例和模仿者提供给它参考,我们可以看见,所有玩法都是《徒步者》开创的。

可是小程序市场的情况是如何的呢?

我们又可以通过数据看见,那段时间的欢乐谷平台,我们随机抽取了十款后来上线的小程序,当即试玩一下。

可以看见,这些玩法上大致与《徒步者》相同,甚至都是采用同一个算法和机制,并没有太多的创新。

可是我们有没有说,那些小程序,就都是抄袭的?

我觉得,还是某些喜好《扫雷》和《蜘蛛纸牌》等‘游戏’的玩家太过于敏感和苛责了。

我认为的小程序,与音乐和文学作品不一样,音乐和文学作品,但凡是出现这种情况,那都算作是抄袭了。

可是小程序不是啊,它是主打玩法的啊,不能说一款小程序,大家都是一样的走路,只要你做的小程序里出现‘走路’的判定和动作,我是否就可以认定你构成对《徒步者》的抄袭?

而根据我自己的试玩体验之后,我可以得出的结论就是,《徒步者:变革之光》的试玩体验,绝对要高于《游戏》合集不止一个档次,也并不构成抄袭的概念,顶多就是类型一致而已,如果这个作者不追究还好,要是他真的认定这是抄袭,我反而觉得对他失望,如果国产从业者都是这种心态,那么这个行业注定了无法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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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会儿还有两更,说了会补就一定会补。

感谢书友‘来自缺德的咸鱼’打赏的500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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