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傅斯年的脸色才稍微好了点,但还是有点小生气的。
秦眠索性就去抓住男人的手,往一处摊位方向走。那路过摊子,秦眠就瞟了一眼。
摊主是位小伙子,口才倒还蛮流的,见秦眠跟傅斯年牵手过来,就觉得是情侣,立马开始殷切吆喝“美女,买条小皮筋不,宣誓主权。”
“算了,这种比较适合校园恋爱。”秦眠摆了摆手就准备带傅斯年继续走。
可拉扯了一下,却发现拽不动身后的人,心生狐疑,便转头,“怎么了?”
傅斯年两眼直直盯着那些琳琅满目的皮筋,缓缓地掀起唇“我想要。”
秦眠顿时嘴角一抽,瞟了一眼西装革履气质非凡的傅斯年,真的很难想象这种话会从这个男人的嘴里说出来。
“走啦,不要小皮筋啦,我们去看看有没有小皮鞭,那玩意儿比较适合你。”
可傅斯年依旧屹立不动,还反倒将秦眠往他身前一拉,将人彻底带了过来,“我不管,我就要,帮我挑一个。”
面对如此奶里奶气的傅斯年,秦眠的心柔软得一塌糊涂,根本就不忍心拒绝。
深深叹了口气,便挑了条上面的坠子跟宋凛送给她的那个魔法棒一模一样的粉色皮筋,付完钱,就往傅斯年手腕上一戴。
“戴上了,你就是名花有主的人了。”秦眠叮嘱道。
此刻,傅斯年嘴角盯着手腕上的粉色小皮筋,心里乐滋滋的,开心得像个251减1的童真小孩儿。
一条小皮筋就能把这厮给逗乐呵,这也太好哄了吧?
如此甚好,如此甚好。
而此刻在不远处,霍枭正目睹着两人的亲密弧度,手中握着那副手套,紧了紧。
眉眼间沉淀着如水般的平静,可只有他清楚,心里的那股酸涩有多痛苦。
他移开视线,不想再去看那刺眼的画面。
可正是因为这一次的再遇,让活了三十年的他,第一次知道原来怦然心动是这样的感觉,原来喜欢上一个人是这样的美好情愫。
跟以往的欲念有所不同,他对她,哪怕只是单纯的牵住手,都觉得幸福极了。
回想起当时那只软腻的温热小手牵着他的大掌时,霍枭就觉得人生似乎也并未这么无趣。
可她却已经有了男朋友。
其实,他想要的,不择手段都会得到,可是秦眠,他却始终下不去手,毕竟他不想强取豪夺后被秦眠恨上。
而且破天荒的,他连白雨当年的所作所为都可以选择不追究。
原因很简单,因为他喜欢秦眠,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喜欢上了。
他想要留住这样美好的情愫。
愿意试着做一个卸下满身污浊的人,只为默默守护她。
同样爱而不得的,并非霍枭一人,在某栋公寓内的走廊中,时锦正蹲坐在地上,双手揣在兜里,一直盯着电梯的方向,似乎在等谁的样子。
她等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之前在酒吧强吻的白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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