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乾下马,牵马来到田边,地里的几人好奇地看着李承乾。李承乾当然不至于穿他那身华服,但只是干净的普通的衣服,也不能掩盖住他的贵气。
他还没有开口问,就有人问他:“喝水?”
“额,我不是要水喝的。”他拍拍马身上挂着的水壶,“我有水。我想问问,你们在干什么?”
“俺们在挖地里的大米,好吃滴很!”
“哦,能给我具体说一下吗?我很好奇。”李承乾道。
李承乾才了解到,这里的县令,昨天在打谷场支了一口大锅,里面是一锅油,他们把官府挖来的蝗虫卵全部炸了,分给村民品尝。
一年到头,也就吃几顿肉,饭里油也从来没有多过的村民,什么时候这么畅快的吃过油这么大的东西?
当然,每家每户分到的也只有一把,还大多让吵着要吃的孩子抢去了,但都是尝到味道的,味道确实不错。
也不是说蝗虫卵就是多么好,多么美味的食材,主要还是油炸的功劳。老话不是说了,蔬菜就着肉来炒,怎么炒都叫声好。
不管什么菜,加点肉进去,就是香。虽然这里没有肉也没有菜,但蝗虫卵就当是菜,锅里的油就当是肉,炸着吃,总不会错。
“这是谁的主意?”李承乾问。
他觉得这主意挺特么鬼才的,也不知道是朝中哪个大佬的主意,把他那个田地里的大米的想法充分发挥出来,彻底调动了大伙的积极性。
“据说是当朝太子的主意。”
李承乾眼睛瞪的老大,这个主意是他的吗?他怎么不记得他说过?虽然他确实在手撕白菜里面放了油炸蝗虫卵,但这个用油炸蝗虫卵吸引人们挖蝗虫卵的主意他却并不曾提出。
当然不是他提出来的,是和他去丽政殿的那三人商量出来的方案,只是用了他的名头,三人的想法也很简单,就是让人们都知道太子是个很好的人,为他造势。况且李承乾的功劳的确是最大的,不如锦上添花,功劳全给他。
有些晕晕乎乎的李承乾打开系统的信仰值记录页面。
信仰值:1250
并且还在不停地111
幸福来的太突然,他仿佛感觉百万就在眼前,哦,牛逼!
“早知道坐在家里就能加信仰值,我就不出来了,特么还是太年轻了啊!”李承乾感叹。
既来之则安之,他决定去尝一尝县令的大锅炸蝗虫卵到底好吃不好吃。
“我可以挖一些吗?”李承乾问。
“当然可以,这又不是谁家的,挖到就是自己的。”
李承乾取下马上的刀,开始用刀翻土里的蝗虫卵,也是杀鸡用牛刀,薛仁贵也是下马陪李承乾一起挖。
李清清坐不住了:“我也要挖,放我下来!”
薛仁贵看看李承乾,李承乾点点头,他去把李清清解开,放下来。李清清在二人挖开的土里捡蝗虫卵,捡的很认真。
李承乾这才注意到,挖蝗虫卵的不止壮年劳力,小孩子老人都来了,他们负责捡蝗虫卵。
“他们不上学么?”李承乾小声嘀咕。
听到李承乾嘀咕的薛仁贵回答了他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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