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晓闻言抬头,把抹布甩在他身上:“辰铭,你很闲吗?你的嘴就不能一天消停一会儿?”
辰铭敏捷一躲,呵呵笑道:“不闲。可以。”
他将调好的一瓶酒递给她道:“蓝姆、松子配龙舌,我起了个好听地名字,叫醒之吻,尝尝。”
辰铭经常捯饬些奇奇怪怪的鸡尾酒,再起些奇奇怪怪的名字。而杜晓,往往是他的第一位顾客。
她想都没想接过来,仰头干完,咂摸一下,感受舌苔上的余味。最后皱眉道:“很难喝。”
辰铭哈哈笑道:“当然难喝,就是故意给你喝的。”
杜晓抬脚踢过去,辰铭再次敏捷躲开。
这是她来到梦城的第二个月。第一个月过得心惊胆战,一是惧怕孟则派人把她捞出来太容易,二是对这个陌生城市感到的惊讶诧异。
在梦城,处处可见军队。这是个军人占了总人口一半的国之城。军僚之风十分厚重,人手可配枪,民风大胆开放。在前五天,她就遭遇了三次来自小混混的抢劫和冒犯。杜晓虽比不上受过正规专业训练的军人,但对付小混混还是绰绰有余。她打跑了三次,逼得人家小混混把她叫大哥,还说要带她上道,加入什么什么帮派。
杜晓想,可能就是和丐帮差不多的性质。
第二个月,为了谋生,找了个像点样子的工作。其实也不是找,她就站这酒吧门口,人家老板直接把她拉进去问她要不要干。杜晓琢磨了一下,只上夜班,工资水平也还不错,不干白不干。
老板本来是打算让她站在酒吧门口做揽客人的活。杜晓做了一天,那天为酒吧多揽来了超乎平日百分之三十的顾客。十几个大老板、军官,看到新鲜面孔,长得清秀又不失魅惑,眼前一亮,点名要她陪酒。老板笑眯眯跑过去跟她商量,这种陪酒的扩展业务还能拿小费,况且那些人物出手总是阔绰,傻子才不去!
杜晓就是那个傻子。她一站在包厢门口,看到里头烟雾缭绕酒气冲天,几个大腹便便的军官朝她招手,杜晓当下拉脸就走。
老板好说歹说,军官们没生气,杜晓上了两次酒,不停留,表情冰冷,上完就出包厢。
第五天打算结工资走人。老板发愁了。
再次好说歹说,给她一把枪,答应只让她在前台做做小服务员,就那张脸往店里一站,一样能揽客!
碰了个大巧,第二天,一起培训的两个新服务员,一个是她。另一个,就是辰铭。
“你怎么在这?”
“打工。”
“哦,我也是。”
“杜晓,我说咱俩有缘吧!”
“你不怕?”
“怕什么?”
“孟则杀你全家。”
“……你都不怕我怕什么。”
“那行。”
“嘿嘿,合作愉快!”
关于孟则,没怎么听过他的消息。人们还像都挺怕他,褒贬掺杂。
有人说他年少成名,生性冰冷嗜血,冷漠彻骨。十七岁带军队,一举攻下北方芜城半壁江山,擎了首领的活俘虏。当着芜城投降军队的脸,一枪崩了首领脑袋。惹得芜城进犯的军队聚心动摇、分崩离析、不打自灭。一战成名。
有人说他太嚣张,与孟氏其他嫡系不合,嫡系们企图合力推翻他。万般阻挠他登上城主宝座。几次暗中刺杀皆未得逞,反而被揪住罪行,朝为贵人夕为奴,贬为庶人。都不用自己出手,将来稳坐宝座。
有人说他是将来大业承担者,生而不凡。
倒是大小军官都对这个人敬佩赞叹不已。称孟则带兵能力第二,没人敢称第一。
他妈的就是个军事天才!
敢拼命,敢去死。
别人不敢带的兵、打的仗、走的路,他孟则通通敢。
其他几个小嫡系贵人?他娘的都是什么雏鸟玩意儿?
从孟则手下出来的人都不是一般人。没有他练不好的兵!要是哪个军官喝酒喝发了,红着脖子说自己时从孟则麾下出来的,全场都要挤过来看看,马上对这人刮目相看。
可敢这么说的人,一般都不是。因为孟则麾里纪律严明,一概不许透露身份。否则就是掉脑袋的事。孟则的部下,忠诚是第一步,其次是能力。
可从中随意挑出个兵来,他的身手功夫都是全城能排上位的人物。
忠诚。
杜晓听到这里,感觉自己如履薄冰。
她这样的,算背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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