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名俊男靓女站成一排,无疑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此时的他们站在城门前,目光都望着城门上的三个大字,“鎏金城”。
“不错,这里就是鎏金城,据我所知,这鎏金城有着四五百年的历史,自建成之日起,城中百姓便以打猎为生。所以,来到这里,最最最不应该错过的就是吃野味。”
说到这,曲君武舔了一下自己的舌头。
与曲君武的表情不同,秋若离的神色有些凝重,道:“林中仙有预言在先,鎏金城将遭逢大难,我们此次进城,当以百姓的安危为重,哪还有心思去享受野味。”
洛怀桑反驳道:“若离所言差矣,你看这鎏金城繁华热闹,人来人往,哪像是大难临头的样子。再者,林中仙所言未必是真,我们不能闻风而动,草木皆兵呀。”
两人说的都有些道理,大家都不知道如何抉择,目光都转向封雪晴。
封雪晴先向郭牧问道:“你之前答应过林中仙,不可在鎏金城逗留,今日当如何行事?”
郭牧回道:“我当时只是权宜之计,况且答应他的只是我一个人,就算他要怪罪,也只会怪罪在我一人身上。我觉得预言一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听了郭牧的话,封雪晴此刻方知,原来他早在之前就已经做好了一力承担的准备。
这样的郭牧,不得不让人折服。
封雪晴心中已经有了答案,便对众人说道:“我看这样吧,我们在鎏金城逗留三日,期间需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一旦发现有不对的苗头,便立即掐死,若是期间太平无事,只要时间一到,我们就离开鎏金城。”
此话一出,很快得到了众人的拥护。
十一人既已打定主意,便迈开步子,进入城里。
城里远比城外热闹,人来人往,川流不息,确实能够算得上一个大城。
除了封雪晴、严水寒和郭牧这样从小在大城市里长大的人,其他人看到这样的场景,眼睛都直了。
毕竟这是他们离开中州派以来所见到的最大最繁华的一个城。
他们的脸上都流露出喜悦,尤其是姜妱,很快就在人群中穿梭起来。
郭牧望着她灵动的背影,有些无语的摇了摇头,为了确保她的安全,选择牢牢地跟在其身后。
如此走了不少的路,众人来到一处还算过得去的客栈,并选择在这里落脚。
自入住客栈之后,大家就分开行动,更多的是像以前那般,去置办个人所需的生活用品。
时间很快到了晚上,在夜幕的笼罩下,鎏金城焕发出了新的活力,万家灯火如同星星点灯一般升了起来,照亮了整片天空。
郭牧安静地躺在床上,本想就这样睡下去,直到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迫不得已,郭牧只好下床,推开房门,严水寒从里面走了进来。…
他的脸上带着几分笑容,对郭牧说道:“郭兄,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我觉得你是一个可交之人,怎么样,可有兴趣同我一起出去走走?”
郭牧心中有同感,自然不会拒绝,便点了一下头,随严水寒一同出了客栈。
两人漫步在大街上,一边走着,一边说着心里话。
“郭兄,你说可笑不可笑,像我活了这么大,居然连一个知心朋友都没有。”
这一声感慨让郭牧想起一个人,那就是封雪晴,两人都生活在大家族之中。
郭牧原以为,像他们这样的人不用为生活所忧,应该过得很幸福才对。
不曾想,他们也有他们的烦恼,而且却惊人的相似。
郭牧不解地问道:“严兄生活在重阳城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身边应该会有很多人围着你转才是,怎么会缺朋友呢?”
严水寒回道:“你所说的只是表面上的东西而已,那不是我想要的,真正的朋友,当以心交,可以放心地把一切都交给他。”
按照严水寒的标准,郭牧想想,自己身边的人,满足条件的似乎只有姜妱一人。
郭牧觉得严水寒的标准太高了,也许他想要的不是普通朋友,而是那种可以托付一切的生死之交。
然普通朋友易得,生死之交难求,郭牧很庆幸自己碰到了姜妱。
于是,对于严水寒的心里话,郭牧只是笑了笑,未予置评。
两人就这样走着,很快在一间富丽堂皇的豪楼前停下了脚步。
豪楼分为两层,居中的牌匾上刻有“十全十美”四个大字。光是站在其门口,便可听到从里面传来的喧哗的声音,还能闻到各种各样的美味。
正是这样的美味吸引住了两人,令他们都迈不开步子。
“我有种预感,这里面的美食一定不错!”郭牧感叹道。
此话惹得严水寒饥肠辘辘,想要即刻冲进去好好犒劳一下自己的五脏庙。
“那还等什么呀,我们现在就进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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