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萌神在我身边吓得一抖,转过脸来张着嘴吃惊的看着我。
我意识到我的举动太过火了,我尽量挤出个笑容,说:“啊……我想按Q,没按准,就按在屏幕上了……”
小萌神惊恐的看着我,说:“小黄瓜哥哥,你这个理由也太牵强了吧?你这么用力,就是按在键盘上,键盘也会被敲碎的……你这是怎么了?”
“哈哈……我……没什么啊……”
“你眼睛好红啊……脸色也好难看……”
我掏出手机,照了照,果然我的眼珠变成了血红色,脸上没有一点血色。
我支吾着说:“啊……没事,可能没睡好,眼睛上有了红血丝,年纪大了,难免的……”
小萌神说:“我的天啊,我爷爷七十多岁了,也没看见他睡十二个小时,眼睛上还有红血丝。”
我敷衍的笑了笑,说:“时间差不多了,我去洗把脸。晚上还有任务呢。我出发了之后,你把这个屏幕换掉吧,仓库有备用的。”
说着,我逃也似的走出了书房。
我能感受到,身体内的血液在一点点沸腾,奔涌的速度越来越快。
血清的效果越来越弱,神兵血球在逐渐恢复到原来的浓度。
我去武器库换好黑水特工服,腰间插好匕首和手枪,背上M82狙击步枪,跟小萌神简单道了个别,让她躲在安全舱里不要出去,等我电话。
我一个人坐着电梯,直接去了十楼天台,勘察地形。
夜色已至,夜幕下,大乐城周围的几万丧尸已经不见了踪影。
看来张紫童拖延时间的战术成功了,虽然不知道她是怎么说服神兵丧尸的。她不愧是救世主,没有她完成不了的任务。
我通过望远镜,确认到两公里外的一栋三层商铺的楼顶,那个全身金毛的怪物穿着一件宽大的风衣,风衣的下摆几乎垂到脚踝。他张牙舞爪的呼喊着,已经渐渐散去的丧尸又一点点开始聚集在他的脚边。大概少说也有五六千只。
我必须尽快去解决掉这家伙,不然他发现张紫童在骗他,他会再次号召丧尸群去踏平大乐城。
我收好望远镜,走进了电梯。
我从一楼车库走出了公寓楼,就像在和平年代出门去买瓶饮料。
我走出小巷,走过十字路口,偶尔路过几只丧尸,他们没有对我表露出一点点兴趣。
我和丧尸们擦肩而过,走了大概二十多分钟,到了一座红砖外墙的老住宅楼旁边,走进了小区单元。
我爬到五楼顶楼,从一个垂直的铁梯子爬上了天台。
我蹲下腰,慢慢的移动到天台边。我趴在地上,用望远镜观察了一下,那个金毛怪物就在距离我500米左右的一座三层商铺的屋顶。
这个距离,太适合狙击了。
我把M82狙击步枪从肩膀上拿下来,摘下枪套,组装上瞄准器和两脚架,把枪口对准了那个金毛怪物。
我把右手大拇指伸进嘴里,用唾液把手指舔湿,把手伸出去,感受了一下风向和风力。
OK,一切都是理想状态。
我把眼睛贴在了瞄准镜上,那个金毛犼此刻正出现在我瞄准镜红色十字的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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