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45章凶祸(1 / 1)展眼舒眉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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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芳阁,一个实打实的妓院,也是属于同行里面的魁首,不是因为它多么豪奢,更多的原因可能因为它的后台是官府吧。

雅芳阁里面的女子,都是些年轻清纯的大家闺秀。

如果某一个当官的犯了大事,其家眷要么和犯官一起被斩首示众,要么被发配边疆。

但是尚有姿色的年轻女孩,就会被送到这所妓院当官妓,任由众多有钱男子或官吏寻欢取乐,但唯一的条件就是从不侍寝。

因为保留一个处女之身,才能等将来有一天,卖上大价钱。

他们那些男子买下官妓,可做佣人,可做小妾,当然,幸运的直接做了正妻的也比比皆是。

雅芳阁的规模不算小,地理位置也是北城最为豪华的商业街上。

上下三层,雕梁画栋,红墙绿瓦。

一进门就是大堂,二层、三层的构造是镂空的环形设计,周围都有一圈铁栅栏相围。

每个楼层也有多个房间,凡是来这里的客人,都可以享受单独的房间,站在一层的大堂上,尽可听到每个房间传来语笑喧哗的声音。

不仅如此,还有缭绕的琴音,回荡的歌声,响彻在整个雅芳阁里。

每一个楼层都有一个隐蔽的往里延伸的通道,顺着通道走进去,两边也是紧挨着房间,这些房间就是众多女子们的住处。

与大堂中的房间唯有不同的是,此时却是异常安静,静的让人误以为到了无人之境,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动。

不仅如此,雅芳阁的大门外面早已挂出了‘内部修建,暂停歇业’的牌子。

柳凌回到自己三楼通道里面的房间,换了一身在雅芳阁常穿的娟纱金丝绣花长裙,头戴宝蓝点翠珠钗,孔雀银步摇,耳朵上也有一对红宝石耳坠。

风姿卓约,朱唇皓齿,柳凌活脱脱就是一个百媚俱生的美人胚子。

此时的柳凌举止文静,完全丢失了跳蚤一样的毛躁,柳凌紧随老鸨以及两名打手,走到前面大堂上方的二楼,一个两开间的房子里。

柳凌随着老鸨刚踏进门的第一步,就看到巨幅长绒地毯上,趴着她为之熟悉汪玉。

而在房间最里面的卧榻上,也斜躺着另一个她熟悉的谭香。

柳凌处在充满无比凄凉的房间,看着已经失去生命特征的好姐妹,整个神情压抑的很。

柳凌转身问向老鸨:“那四名官员呢,为何不在这里?”

“他们看不得这里的血腥,就要求到别的房间待着,妈妈我担心他们会互相串供,索性让他们一人一个房间。

噢,昨夜因喝醉酒没走的还有四名男子,无非都是些纨绔子弟……

也不全对,应该是十二个人,那四个纨绔子弟身边各带了一个随从。一个是酒楼老板的儿子沙雨,一个是绸缎庄老板的二儿子古星辰,一个是钱庄老板的儿子牛有钱,另一个就是我们北城县县丞的儿子仇西霆。

妈妈我之前就听你说,凶案现场,谁都可能是凶手,所以我一个都没敢让他们走。”

柳凌之前与雅芳阁众姐妹闲聊时说的话,竟然被老鸨听到,并谨记在脑子里,真不容易,难怪她能在老鸨的这个位置上,屹立不倒这么多年。

……

柳凌开始验尸,让打手在紧闭的大门两侧守着。

老鸨备好笔墨纸砚,随时记下柳凌验尸时的所有发现。

倾斜着身子,趴在黄色牡丹地毯上的汪玉,十八岁,比柳凌大三个月。

她身穿暗花细丝皱褶裙,手掌撑开,两条胳膊和两条腿呈攀爬的姿势,右边脸颊贴着地毯,嘴唇微闭,眼睛张大,是死于四更到五更之间。

而汪玉后脑勺处的骨骼,被击打的粉碎,已经呈现出血肉模糊的状态,身体周围一片已经凝固的暗红血液,让人顿觉怵目惊心。

身穿齐胸瑞锦襦裙的谭香,不到十七岁,她的死亡时间与汪玉的应该相差无几。

谭香直挺挺的仰面躺在雕花镂空的卧榻上,下半身里裤已经脱掉,丢弃在头顶处,两腿下垂着,赤足着地。

她面色苍白,发髻散乱,眼睛张大,眼球也是突出的,血水从口中、鼻孔中流出,整个面部也呈黑紫色。

谭香的下体处,大腿两侧,就连襦裙上都沾染了大量的男子元阳。

这种死法就如秦玄杀死的吕媛如出一辙,先是强奸未遂,恼怒之下,用其他物件捂住口鼻,令窒息而死,最后再次继续丧心病狂的强奸。

……

柳凌验完尸,站在一处,扫视着曾经让她熟悉的房间。

两边高挂的红色帏帘,角落处有一个轻巧红漆小几,上面放着鎏金异兽纹铜炉,里面原本烟雾缭绕的熏香,现在就如死去的谭香、汪玉一样,早已失去了所有生息。

房间的中间有两个合并在一起的长形案几,上面杯盘狼藉。

柳凌身旁的老鸨,瞧着柳凌阴沉的脸,试问道:“柳凌,你看出她们两个是因何而死吗?”

柳凌抿了抿嘴唇:“谭香是被人用她头顶上放置的里裤,捂住了口鼻,窒息而亡,而后,凶手再进行伤心病狂的欺凌。

而汪玉,我想她应该是看到谭香惨死的一幕,试图跑出去叫人,结果被凶手直接击中后脑勺。

而汪玉后脑勺上的伤,能砸出这样惨状,显然不是刀剑一样的锐器,而是一种无刃无尖的钝器所伤。

能够把汪玉的后脑勺打成如此粉碎,即便是用钝器,也需要很大的臂力,说明这个凶手是有武功底子的。

可是,在这整个房间,虽然有许多物体都能称之为钝器,但上面却没有残留任何血迹。

假如凶器确实是房间里的某一个物件,凶手做完案,不可能会把它丢弃,因为凶手能这么明目张胆的杀人,而且还把房间弄的这般凌乱不堪,他没必多此一举,再把凶器藏起来。

还有,如果钝器不是这里的任何一件,而是凶手随手携带的物件,做完案之后,应该有两种可能,一则,凶器还在凶手的身上;二则,凶手怕被怀疑,随手丢掉或藏起来……

噢,妈妈最好赶紧派人,把我们整个雅芳阁仔仔细细检查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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