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小家伙们也都回屋睡觉,千穗一个人闲来无事,就在千清澜的卧室里瞎寻摸。
俗话说初来乍到势单力薄,她要想保护好林烨林妍,除了自个儿的身份,还必须得有些更实际的东西——钱。
虽说千清澜的财产不是自己的,但既然她现在占据的是前者的身体,保护的是前者的血脉,那么用她俩钱花花,自然是理所应当。
讲道理的贪财,千穗一直奉为座右铭。
一番折腾下来,千穗找到了几两碎银子几张银票,一把短剑,一对玉镯。
“这老太太也太贫困了,就这点银子干啥能成?”千穗真是欲哭无泪。
由于打小儿就对首饰无感,所以千穗只将那对玉镯好好的放在一边,目光凝聚于手边的短剑。
剑柄剑鞘,通体漆黑。
拔剑出鞘,耳边一声清脆嗡鸣,虽说剑身质朴,但千穗心想,这必定是个防身的好物件。
她初来乍到,得保护自身,否则自己倒霉是其次,要是因此损伤了两个小家伙,那就再糟糕不过了。
想到这儿,千穗一愣。
自己什么时候开始为别人着想了?
摇了摇头,千穗不想究根问底,只见她收起短剑,准备脱衣睡觉。
要说这千清澜虽然年迈,但她年轻时候的身材绝对是一级棒,千穗顶着她的身体,胸前那两团巨大的东东坠的她脖子都有几分酸麻。
羡慕!
外衫褪去,千穗正要解自己的里衫,可突然间,她感觉卧室后边的窗户那儿有些奇怪的动静。
转身看去,只见两道黑影翻了进来。
“有贼!?”
千穗吓了一大跳,忙就要去拿那柄短剑,却被其中一个黑衣人拦了下来。
“两位好好好好汉...有话好好好好说...”
千穗表示自己年纪大了,受不了这种惊吓。
其中一名黑衣人诧异的看了眼另一人,明显是没搞明白什么情况。
“老祖宗!”
那人冲千穗抱拳屈膝,跪了下去。
一阵懵逼过后,千穗指了指自己:“叫、叫我?”
“那可不!”
那黑衣人嘿嘿一笑,挥手就将自己的头套摘了下来,吓得千穗紧紧把眼睛闭上,撅着腚儿就往后缩。
“大哥大哥!千万别摘!规矩我懂,看见你的模样我就死定了!不就是要钱吗,桌子上有点碎银子,你们拿去,放过我吧,我上有老不对,我下有小...”
黑衣人明显又吃了一惊,只见她看向另一人:“赵嬷嬷,老祖宗这是怎么了,怎么连我都不认得了?”
赵嬷嬷?
千穗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睁开眼,她发现那另一个黑衣人,正是她身边的赵嬷嬷,而先前那个说话的黑衣人,竟然是个美艳的女人。
昏暗的灯火,黑色的紧衣,更衬出她的曼妙。
“老祖宗前段日子起就经常记不清东西,昨天她又被圆国公的傻儿子冲撞到,所以才成了这副模样。”
赵嬷嬷的声音压抑着不甘与怒火,只见她走过来,扶千穗坐在床边。
“老祖宗,想不起来不打紧,老奴好好跟您讲讲,一遍不懂,老奴就讲两遍,两遍不懂,老奴就讲十遍,好不好?”
第一次见人如此温柔,千穗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她是您的干女儿凌,也是清明的现任当家,我们对公阳侯府来说到底是外人,每个交账的日子都得像这样,避人耳目。”
“清明?”
千穗有点懵,不过她脑中千清澜的记忆迅速带给了她答案。
清明:大秦帝国太行省最大的秘密黑帮团伙,而这团伙的创始人,正是千清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