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坑底的男人探知着步锦笙的安静,忽的被她按住手掌时,男人几乎是不可置信的,第一反应竟是这女人如此大胆敢对本王无礼。
再之后便化为天底下还有如此不要脸之人,连一位过世人的东西也不放过。
二十年瞬然,他从未活的如此憋屈过,任凭一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敢在他面前无风掀起三层浪,却还不能动手教训。
一时间,男人额头青筋暴起,面具下泛起不正常的苍白,他险些被步锦笙的动作震到七窍生烟,一股脑全是:待本王回去,掘地三尺也要找到此人,必要将其千刀万剐,生煎油炸!
那厢步锦笙一心沉浸在自己的喜悦之中,对于慢慢发酵的杀身之祸全然不曾发觉。
忽而她抿唇重重吐了口薄气,喃喃道:“拿一个也是拿,没必要五十步笑百步。”
嘶……
话说的好像挺有道理的。
自我安慰着,步锦笙眉间一挑,手中用最冒犯仙体的动作摆出尽可能尊重其的表情。
指尖触及到男人胸前时,两人都不自觉顿了顿。
……
步锦笙吞了吞口水:“我擦,这胸肌!”
男人胸口处似有汩汩岩浆翻滚,他就没讲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拿了人家值钱东西还要占便宜,此人不诛,天理难容!
果不其然,在步锦笙不占便宜似在便宜的摸索中,男人脖颈间的确有件看似值钱的珠串。
她不管三七二十一的摘下,连珠串材质大小也没仔细观摩便喜滋滋通通塞进袖内。
作为一个尚有些良知的步锦笙,远比普通盗墓贼要道德的多。
她记起自己腰间挂了个荷包,倒不似贵重物件,前世的记忆也告诉她,这不过是闲来无趣随意绣的荷包,并无什么重要用途。
思及此,步锦笙便良知的解开荷包随手扔在了男人的胸前,恬不知耻道:“我踩到你也把你埋了,我拿了你的物件也送你一个物件,一物换一物,咱俩谁也不亏谁也不赚,杀你的人不是我,咱俩无冤无仇的,我要是能活下去,以后每年今天都来给你送点纸钱。”
临走时,步锦笙还不忘挖了两铲子土,好心的将男人埋了埋,顺便捡了两块石头,做了无名碑。
一通折腾不算太累,却也费了不少力气,步锦笙擦拭着额间的汗珠,恭敬的双手合十朝仙体拜了拜:“你可以安息了,再见。”
步锦笙在黑暗与陌生中摸索着出处,既然连仙体都见了,什么虫啊鸟的也不再使她踟蹰不前。
不晓得为什么,步锦笙思绪莫名飘荡,飘至方才男人身上时,似乎有一种惊骇刷新了她的认知。
那男人,好像胸口还有些起伏……
尸变了?
呸,呸,呸!
步锦笙脸上的菜色泛滥成灾,僵硬的劝说自己肯定是饿昏头了。
嘴角艰难的扯出个笑意,边在漆黑阴森的林木中摸索着,边嘴炮两句转移注意力的为自己壮壮胆子。
譬如:诅咒那个偷腥被发现的未婚夫和那个三儿,不得好死。
又譬如:那些嘲笑她前世是个傻子看不起她的人,转世都做傻子好了。
……
不能这么说,多不吉利,呸呸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