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匆匆,转眼就是冬至了。
以前小的时候,杜钢在老家也过冬至节。
但与现在不同,冬至不是吃饺子,其实以前的蜀地,很少有人吃饺子。
也不吃羊肉,因为根本没有羊肉。
蜀地的冬至节,很多人喜欢吃狗肉。
因为老人家们经常说,狗肉吃了火气大,冬至节吃一顿狗肉,整个冬天都是暖和的。
杜钢也不吃狗肉。
倒不是他觉得狗狗长得可爱,说实在的,小时候农村里的狗,看见人就龇牙咧嘴,凶悍有余,可爱是一分都见不到。
他不吃狗肉,只是单纯地不喜欢狗肉的味道。
但他不喜欢,不代表别人不喜欢。
所以冬至节吃狗肉,至少在枓城还有很大的市场,菜市场里有好几个猪肉摊、羊肉摊上都挂着狗肉。
“狗肉上不了桌,”李叔推着一辆小车,和杜钢、韭菜一起,走进了繁忙的菜市场,“作为厨师,很多人都不愿意用狗肉做菜。”
所以李竹山决定,今天吃羊肉。
菜单他都想好了,手抓羊肉、烤羊排、红焖羊蝎子、爆炒羊腰子、羊杂汤,小菜弄个凉拌青笋丝、炒油菜尖,再来个羊汤泡饭。
“完美!”
杜钢自然举双手赞成。
他喜欢吃羊肉,但因为羊肉很贵,所以平时没什么机会买来研究。
想吃的时候,只能去专门卖羊肉的饭店。
于是他们来到卖羊肉的地方,发现这家也在卖狗肉。
而且在小摊身后很脏的角落,还放着几个铁丝笼子,里面关着一只浑身脏兮兮、瘦骨嶙峋的哈士奇。
杜钢还是第一次见有人吃哈士奇的。
哈士奇能不能吃他不知道,但这只哈士奇很明显是条流浪狗,然后被人捉住卖给了这个摊主,是个命运的弃儿。
不管有没有人买,它很快就要面对被屠杀的命运。
弱肉强食,这是自然规律。
“耶,这还有只哈士奇,”这时一个胖大叔,也发现了它,“我还没吃过哈士奇呢,老板,你这狗卖不卖?”
“卖。”
“多少钱一斤?”
“杀好了八十块。”
“这么贵?便宜点,你这狗一看就是吃饲料长大的。”
……
两人的讨价还价中,哈士奇渐渐靠近了生命的终点。
可怜它还一脸期待地看着胖大叔,不停地摇着尾巴,可能是以为胖大叔要把他领走,给它一个舒适的新家吧。
李叔这时已经买好了羊肉,杜钢正准备去买小菜,突然衣服被人拉住了。
回头一看,是韭菜。
她一边拉着杜钢的衣角,两只眼睛却看着那只哈士奇,脚下像是生了根似的。
“你想要它?”
“嗯,”韭菜点了点头,“狗狗,可怜。”
就冲着这句话,杜钢就决定买了。
如果是一般的小朋友,那绝对没什么,小孩子看到小动物受欺负,同情心泛滥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但韭菜不一样啊。
因为她是个傻子,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是对她特别重要的食物,傻子都是没心没肺、莫得什么感情的。
这一点从韭菜对人念“爆胎”,对江云舒念“长痔疮”也可见一斑。
但她今天却主动对一只素不相识的狗,生出了同情心。
这说明什么?
这是继“一加一等二”之后,又一个巨大的进步啊!
买。
一条狗而已,养得起。
“老板,这条狗我要了。”
“兄弟,是我先要的,”胖大叔一听不乐意了,“而且价格都说好了,你去别的地方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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