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一家疗养院里,江明煜坐在轮椅上看着一个男人手里拿着一束粉色玫瑰缓缓走过来,夕阳将那人的身影拉长,她望着他,有一瞬间恍惚。
“喜欢吗?”那男人俯身蹲在她面前,将手里的花束放到她的腿上。
她朝男人笑了笑,低头看怀里的玫瑰,眉头开始皱了起来,下意识挤了挤秀气的鼻头:“我以后都不喜欢粉色玫瑰了,你不要再买了。”
“哦,那现在喜欢什么花?”男人捏了捏她还带着婴儿肥的脸,养了几个月,脸上总算是有些肉了。
这让他觉得很有成就感。
“只要不是粉色玫瑰就都喜欢!”她语气很是骄纵,但莫名从她嘴里说出来就让人心软。
“好,我知道了,头还疼不疼了?”他站起身,绕到后面去推轮椅。
“不疼了不疼了,你不要担心啦!”
“谁担心你了,我是替伯父伯母看管好他们的女儿。”
“金思域,死鸭子嘴硬是不是!”
两个人沿着石子路来到一片人工湖附近,湖上两只天鹅在戏水玩耍。
金思域站在她旁边,见她一直盯着那只离得近的天鹅,时不时摇头晃脑学着天鹅的动作,嘴角不自觉上扬,露出一颗虎牙。
“怎么?喜欢天鹅?”他漫不经心地问。
“嗯喜欢啊,我小时候学过几年芭蕾呢!”她扭头看他,夕阳洒在她脸上,美的不可方物。
他看得失神,江明煜伸手朝他面前晃了晃:“喂,想什么呢?”
“没什么,那为什么之后没有继续学呢?”见她不再看他,他悄悄松了一口气。
“因为我吃不了苦呗,你不知道刚开始学的时候,我每天都要被疼哭好几次的。”直到现在回忆起来都还能感受到那种疼意一般。
远处传来鸟儿的叫声,江明煜看着洁白的天鹅,陷入一片沉思:“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没用?”
“吃不了苦,也不聪明,没办法接管爸爸的公司。”
“不是,你最起码还有一个优点。”
“什么?”江明煜疑惑的看向他。
就见他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有自知之明。”
“金思域!你好烦!”江明煜气得冲着他喊。
“金思域!你好烦!”他笑着学她的声音,那笑容将他身上的野性消除了许多。
“好了不气了不气了,哥哥带你回去了。”
江明煜被他推着回去,路上她问他:“我身体已经好了其实,不想再坐轮椅了,要不我自己走吧。”
“你想得美,给我好好坐着!”
“你,不行我就要自己走,你给我停下来!”
见他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江明煜就伸手去掰他推轮椅的手。
金思域也不拦她,那力气就跟小猫挠了一下一向,不疼却痒。
自从在法尔曼街头初见那个被卫一牵着手的少女,他就一眼沦陷。
他手下的人都觉得他被人下了降头,派人拍她照片,然后自己一个人抱着能看上一整夜不困。
就连他也想不明白,自己一个混黑道的,竟然会喜欢上那样的小姑娘。
第一眼喜欢的同时也知道了她是卫一的女朋友,哦,还和自己那个小弟是同学。
原本他想要在法尔曼设局和卫一摊牌的,都说女生比男生细心周到,但是不然。
男人只要有野心,就会自动开始谋虑布局。
卫一身为卫氏集团的太子爷,怎么可能一个人在外面?江明煜作为女孩子自然不会想到,就在他们出玩的这几天,卫一身边24小时都跟着顶级的雇佣兵。
一旦摊牌,轻者见血,重者丧命,可他看着摄像头里她玩的那么开心,他竟然犹豫了。
卫一看向摄像头的时候,坐在屏幕前的他自然没有错过那眼神里的警告。
如果现在要动手的话,卫一能保护好她吗?卫方礼派出的那些雇佣兵,拼命保护的对象只会是卫一。
直到那天他派去跟踪他们的人发来江明煜浑身是血,倒在地上的照片,他才知道,原来卫一没有能力保护好她,他那些雇佣兵也丝毫没有在意她。
金海湾有一半是他的势力,所以救护车是他派来的,人也是他换掉的。
后来听说事情发生不到10分钟,卫一就被直升机接走了。
再后来是说卫一动了手术,昏迷了许久,这些他都不在乎,直到前不久,他才知道卫一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只有五岁小孩智商的人。
更可笑的是,他失忆了。
一个差点把别人害死的人失忆了。
上天都是眷顾卫一的吗?
他守了她好几个月,每天只是坐在窗前看着她,祈祷着她能够醒过来。
还好,她还是醒过来了,像以前一样爱笑,一样娇气,一样让人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