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太安逸了,以至于她只记得在眼前的任仕然,连胡渣男都忘记了。
胡不归,胡氏药业的公子,胡氏说好听点算个公司,不好听就是暴发户,属于那种富的太快,气质没跟那种类型,流社会的人最鄙视这种人,而胡家呢,十分迫切的想挤进流圈子,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名分,于是他们需要一个大户千金引进门,就算是落魄的也没关系。
而胡不归本人就是个典型妈宝,根本没有个人主见,以前她是瞎了才觉得这个人是孝顺,还很喜欢这个品质。
叶迟凝突然想起来,胡不归好像和她的堂哥叶子城一个班的,也是叶子城介绍他们认识的。
这样捋下来,一切都清晰了。
既然你们这么早就不想让我好过了,现在我回来了,你们也别想好过。
仔细想想,叶迟凝气终于顺了。
拎着饭食进了公司。
她今天也不想学习了,去买点东西,她记得好像过几天会有宴会来着,等任仕然吃完饭再说吧。
等任仕然期间,闲着没事,叶迟凝清理了下自己的包包,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忘记带卡了……没钱买什么啊。
咔嚓,任仕然打开门进来了。
一抬眼就看见两眼放光的叶迟凝。
这半个月下来他们已经形成一定的默契了,一个带饭一个吃,一个目不转睛的盯着看,一个心安理得的吃。
但他今天总觉得有点不一样,忍不住多看了叶迟凝一眼。
就是一眼就被抓住了。
“任仕然,你工资缴没有?结婚那么久,工资呢,别人家都是交给老婆的,你不交就算了,再不济也有零花钱啊。”
“咳……”任仕然是多么聪明点人啊,掏出皮夹,递了张卡给叶迟凝“零花钱……”
“哇,谢谢老公!老公给卡的姿势特别帅,亲一个。”不等任仕然反应,叶迟凝飞扑过去,狠狠的吧唧了一大口,然后跑出门外。
留下一个呆呆的男人。
良久,男人缓缓抬起手,轻轻抚在被亲的位置,眼里满是不可置信。
继而,又低低的笑了。
搅乱一池春水的叶祸水不自知,在商场里随意乱逛着。
突然转角看见一堆人聚集在一起,叶迟凝本身对这样的情况兴趣不大,真的不大,就是想看两眼而已。
猫着腰,嘴里一直重复“让一让,那是我朋友,让一让那是我朋友。”叶迟凝成功的混进了内围。
同时,叶迟凝觉得起争执的两个人有点熟悉,但是又突然不记得了。
混在人堆里,叶迟凝也听了事情的七七八八,争执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小姑娘买了衣服,在刁难服务员,店里另一个服务员看不过去,出来头,就是在吵的两个人。
越看那个“侠女”,叶迟凝越觉得眼熟。
灵光一闪,叶迟凝两手一拍,那人不就是沈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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