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0章 全员恶人一(二更)(1 / 1)花生苏酥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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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深呼了一口气,接着问道,&ld;你能不能详细的说一下,他贩卖谁的器官,还有卖给谁,你们都参与进去了吗,你的父亲,厨师段小娟,还有其他人吗?&rd;

&ld;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我也是被参与进去,你知道我爸为什么是清洁工吗?因为他专门打扫残留的血迹,以及埋葬尸骨,这些都记录在我爸的日记本里,也可能恶人有恶报吧,我爸得了癌症去世。

至于段小娟,那个贪心的女人,她拿到院长的买菜钱,还自己克扣了一些,给孩子经常吃隔夜的剩饭,至于贩卖孩子,贩卖器官,她当然参与其中,就是她给孩子饭里下药的。

事成之后,院长会给她一笔报酬,其实我后来知道真相是不想干的,但是我爸生了病,需要大笔医疗费,再加上院长威胁我,如果我要走,就将所有罪责推卸到我身上。

至于院长贩卖儿童,贩卖器官,贩卖给谁,我还真不知道,核心交易不会告诉我,我爸应该知道,他是元老级别的人物了。&rd;

&ld;还有你说院长的坏心思放在身上,也就是小浩,院长没对他做什么?&rd;

&ld;我听我爸说,这孩子还挺聪明的,院长在他7岁的时候,卖过一次,没想到自己跑回来了,还以此要挟院长不要打他妹妹的注意。

后来过了几年,有一对夫妇要收养小浩,院长非常高兴,巴不得他赶紧走,但是夫妇不要他的妹妹,小浩因此还跑回来看他妹妹,院长只好骗小浩,说他妹妹也被收养走了。

其实是院长在小浩被收养的那天,转头就把他妹妹以收养的名义卖掉了。&rd;

&ld;我听说他妹妹被弃养了,是怎么回事?&rd;

&ld;他卖的那对夫妇,不是个好人,两人天天吵架,动起手来还会把孩子打一顿,可能看把孩子打成重伤,就弃了,孩子扔回来都已经奄奄一息了,院长也不肯花钱治。

他说治好,也卖不出好价钱了,最后孩子就病死了,我就给埋在后院了。&rd;

&ld;那小玉的身体器官有被非法交易吗?&rd;

&ld;这个我倒不清楚,我不参与其中,只是负责运输,我爸应该知道,临死之前都写在他的本子上了,告诉我不要看,要交给有用的人。&rd;

&ld;那本子呢,你带在身上没有?&rd;

说完,黄哲从怀里掏出一个用塑膜封起来的本子,没想到他人不爱干净,却把这本子保护的崭新,递给白露。

&ld;案件,我了解的差不多了,走吧,送你回去。&rd;白露起身,将本子装进包里。

等他们快要走到他家门口,远远地看见一辆警车停在那,并有人盘问他的邻居。

&ld;看来,我同事赶过来了,你去把实情如实告知他们,把院长的恶行曝光在公众之下,让那些孩子的亡魂得以慰藉。&rd;

&ld;你,你确实长得很像小玉,也许是小玉转世来报仇了吧。&rd;黄哲喃喃自语地走向前去。

白露看着他消失的身影,陷入了沉思,整个孤儿院,全员恶人,人性最肮脏的一面都在这里,虽然黄哲嘴上说不想参与其中,但是在金钱的诱惑下,当院长的帮凶,却当了二十年左右。

还有段小娟,表面上是光鲜亮丽的月嫂讲师,她对孤儿院的孩子做出那种事情不予承认,为了保全她的利益,将脏水全部泼给院长。

还有黄健华,全程参与院长的黑暗交易,估计是濒临死亡才有所醒悟,写下犯罪记录。

至于,从他杀的第一个受害者的动机来看,是在复仇,白露有些迷茫,大家口中所说的变态杀人犯,是否只是心理变态?

此时,白露的手机响起,看来电显示,是莫寒的。

&ld;喂,你在哪,天都黑了,还没回家。&rd;

&ld;大寒,来接我,我钱没了。&rd;

&ld;怎么了,被打劫了?&rd;

&ld;对,被一个泼皮打劫了。&rd;

&ld;哇,你这个刑警队的拳击冠军居然被打劫了,把你位置发给我,我要来嘲讽你。&rd;

&ld;行了,发给你了,手机快没电了。&rd;白露挂掉电话,看着只剩百分之二十的电量,刚才录音,用光了手机大量的电,她害怕黄哲耍花招,便提早地打开了手机录音,就这样的录音,白露不忍听第二遍,她早已将刚才的对话深深地印在脑子里。

让白露感到奇怪的是,如果是复仇的话,为什么不杀掉这个十恶不赦的院长,还让他继续做这种黑心买卖,是也参与进去,还是院长握有他的把柄?这一切的答案,还得抓到院长才能知道。

&ld;滴滴,滴滴&rd;两声喇叭打断了白露的思绪,原来是莫寒过来接她了。

&ld;怎么了,被打劫的人吓傻了,还不上车,在外面喂蚊子啊。&rd;莫寒看着白露一脸深沉的样子。

白露打开副驾的车门,低声说道,&ld;回去,给你听个录音,你就能理解我现在的心情。&rd;

&ld;什么东西,还神神秘秘的。&rd;莫寒嬉皮笑脸地说道。

回到公寓,白露将手机录音传到莫寒的电脑上,她不想再听第二遍,让莫寒带上耳机自己慢慢听,而她在莫寒的卧室翻看黄哲父亲的笔记,打开本子第一页,他写着。

&ld;人看来只有面临死亡的时候,才知道生命的宝贵,可能我作恶多端,得此不治之症,还牵拉儿子进入死局。&rd;

白露又翻到第二页,这才是正文,记录黄健华的过去,和院长所干的勾当。

&ld;想我高中毕业,来城里打工,本想着挣份钱,娶个媳妇,生个大胖小子,谁知道工作难找,媳妇也难找,一下混到30,才有了老婆,生了个儿子。

老婆天天念叨我,奶粉钱不够,孩子生病也没钱看病,我便咬牙去找了一份没人愿意干的活,在医院运尸体,我从小胆子也大,想着死人没什么可怕,可让我后悔的是,认识了一个禽兽不如的东西。

王清远,是我在医院认识的实习医生,晚上我俩一起搬尸体,老在一块儿聊天,他说他们科里排挤新人,患者也不找他这个无名小卒看病,他工资拿的很少,快活不下去了。

我劝他别放弃生命,告诉他,自己也是拼命在生活,我俩那天聊了一晚上,我以为遇到了知己。

谁知道过了几天,他问我干不干一个挣钱的活儿,我说只要不违法就行。

他告诉我,他认识一个朋友专门买卖器官,我当时一听吓了一大跳,杀人的事情,我可做不了。

他见我害怕,便说,不是杀真人,是那些已经病死的人,可以拿他们其他健康的器官去卖,他们家属又不知道,卖掉的器官可以去救别人,省的烧掉浪费了。

我被他忽悠地一愣一愣的,便答应了,反正这件事情你不说,我不说,也不会有其他人知道。

王清远借着观摩死者病理,便在停尸间开始他的计划,有一位得心脏病的病人刚刚去世,他掏出死人的肾脏和肝脏,让我带着保鲜盒去他那里,我看到那场景,当场就吐了,尸体里面,几乎让他剖干净了。后来我好几天,都没睡好觉,作了一阵子噩梦。

他把尸体缝好,再让我运送到火葬场,他去交易,回来给我分钱。&rd;

看到这里,白露差点反胃,恶心的不是黄健华描述的场面,而是恶心这俩人的勾当,真不是个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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