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又买了几听啤酒,打算带到房间去喝。
回到房间,我先去洗澡。等我出来的时候,发现她把两张单人床拼在一起,成了一张大床。原本隔在两张床中间的床头柜被她挪了出来,放在这张大床的一侧。
她保持着跪在床上的姿势,听见我出来,用膝盖蹭着转过了身子,笑嘻嘻地冲我说,“厉害吧?”还没等我回答,她又用双膝挪到床边来,一直到我面前,“我去洗澡。”说着,她爬下床,就一跑一跳地进浴室了。
我上了床,仰面躺下,拿起放在床上的手机,发现十几分钟前,嘉榕发了一条消息过来。只是一个一只手撑着下巴故作思考状的emoji,但这已经足够让我喜悦了。
我飞快地回复他,告诉他我和朋友去周庄了。
回完消息,我把手机丢在一旁,抬起戴着手链的那只手,放在眼前,放在目光与灯光的交汇处,忍不住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抚摸着它。我真是一刻都不舍得摘下它。它在暖黄色的光亮下,似乎也染上了一层暧昧的温暖。那天真无邪的粉红色,竟有了几分多情的味道。
我在专注地看着我的手链的时候——不应该用“看”这个动词了,我就像是欣赏端详我的手链一样——突然感觉到眼睛一侧有什么东西亮起来,微弱地映照着我的脸。想必是他回过来了。我重新拿起亮起屏幕的手机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程鸥已经洗完澡出来,头枕在我旁边,歪歪扭扭地躺着,一只手举着刚刚买回来的啤酒,认真地看着我发消息。发现这些的时候,我刚刚给嘉榕发完一条消息,按下手机的电源键,却被她着着实实地吓了一跳,猛地坐起身来,惊讶地看着她,“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她也坐起来,灌了一大口啤酒,把空易拉罐随手一掷,丢在了床尾那一侧的地上,然后伸出一根手指对着我点了几下,脸上的神色像在逗我,又有点得意,还有点惊喜,仿佛在说“没想到啊,终于被我发现了”。
“莫愁啊莫愁——”
“喂!”我感觉像做了什么亏心事被人发现一样,有点气急败坏。
“别着急嘛。”她伸手从床头柜上拿过一瓶啤酒,替我打开来,递到我面前,“喝口酒消消气,我又不会说出去。”
我撅着嘴接过啤酒,喝了一口,闷闷不乐地看着她嬉皮笑脸的表情。
她伸出手勾住我的肩膀,“我的错啦,不要这样嘛,你看,消息又发过来了,还不赶快回人家?”她抬了抬下巴,示意我看向手机。
我偏头一看,手机果然又亮了。我把手机拿过来,匆匆地跟嘉榕道了晚安,就按下关机键,一偏头,发现她又在盯着我的手机看,还故意摆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来逗我。
“都给你看!”我又好气又好笑,把已经黑屏的手机凑到她面前。她把手机拿过来,放在床上,凑到我耳朵边上,又好奇又兴奋地连连追问,像是中学时代那些对风吹草动都格外敏锐的八卦少女,“他是谁?他是谁呀?”她呼出来的热气让我的耳朵有点发痒。
我把啤酒罐立在床上,握着它,整个人躺下来,没有回答她。她也跟着躺在我边上,不依不饶地问,“告诉我嘛。”
“你觉得他是谁?”我反问道。
“这还用我说吗?肯定是小律师的意中人呀。”她夸张地瞪大眼睛说,“我就是想听故事。”
我用手指敲着易拉罐,偏着头想要不要告诉她,但是没有思索几秒钟,我就飞快地决定,告诉她。
于是我把我和嘉榕之间的事情,几乎是所有的事都告诉了她。但是其实我和他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这些故事只是在我心里放大了而已。他或许只是把我当成一个聊得来的朋友,或者没有代沟的妹妹。
不知不觉间,我发现我手中的啤酒罐已经快空了。我躺在床上,把啤酒罐倒放着,对着我张开的嘴抖了几下,直到感受到,那最后几滴冰凉的但是味道有些寡淡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我才把易拉罐捏扁,用力丢到床下去。
“你相信我吗?”程鸥听完我说话,不知怎么突然这样问道。
“虽然我们认识时间不长,但是我相信。”我说的是实话,要不然我也不会把嘉榕的事情告诉她。嘉榕的事情我连蓓蓓姐都不曾说过,但是我却告诉了她。这并不是说我不相信蓓蓓姐,只是她们俩带给我的感觉是不一样的。这些话题若是跟蓓蓓姐谈起,我相信她会很耐心地倾听,但在蓓蓓姐面前,我总是有点害怕,害怕显得不理智、不成熟,因为蓓蓓姐在我看来,就是非常理智的人。
而程鸥,她就像是阳光底下惹人注目的花、或是湖面上最耀眼最高傲的白天鹅。她是那样随心所欲,不受拘束——虽然那几年的婚姻生活确实束缚了她,但至少现在就是她真实可感的样子,她可以理性,也可以感性,她几乎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人的样子——只要她喜欢。
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毫无来由地相信她。
“如果你相信我,那么你一定要相信我的话。”她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他绝对是喜欢你的。”
“绝对的。”她又强调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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