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省南部的夏天很短,也就七月八月热一下,不过就这么两个月,足够要人命了。
在一个偏僻的小县城里,一座普通的小区楼下,凌乱花圃旁边的石凳上,坐着一名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青年男子。
他目光涣散,头发油腻,满身的消毒水的味道。
此时正拿着一个直板的摩托罗拉,黑屏后对镜自照。
“我……我擦,古仔?古田乐?”
“没有PS,真的是古田乐,我什么时候这么帅了?”
这个青年叫李阅,前世是个三十四岁的大叔,两小时前穿越,成为了年轻的帅的不像话的李阅。
“为什么是我穿越啊,我不想穿越啊,我女儿怎么办?”
李阅前世青年时活的潇洒,结婚后同样非常幸福,他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可爱的女儿,唯一的遗憾或许就是生活太过平淡了吧。
他少年时梦想成为一名足球运动员,不过他很快发现他的年龄已经太大了,加上家里没矿,脸皮也不够厚,所以理智放弃了。
后来青年时代,他梦想成为一名歌手,不过北漂数年,尚不能温饱。
他其实有一次参加华国好故事的机会,但还是脸皮不够厚,他没办法骗人说爸妈生病,爷爷奶奶惨死。
最终他还是回家继承了家传的饭店。
再后来,他结婚生子,每天都非常忙碌,虽然生活很充实,但多少有些单一。
当他年过三十后,他与妻子的感情已经很淡了,他最爱的人就是他的女儿,女儿就是他的全部,然而现在女儿不见了。
“我不要穿越,我想我闺女。”
他女儿是他的全部,从幼儿园开始,他每天陪着女儿一起学习运动,画画打篮球,为此他甚至有一个乐都小区库日天的称号。
只是现在……
李阅在过去的两小时融合了前身的记忆,前身是个大学生,有些内向,除了跑步没有其他的爱好。
似乎在融合之中丢失了某些重要的记忆,不过这些都不是主要问题。
对于李阅来说,最主要的问题是他现在所处的世界,与他前世的世界完全不一样。
也就是说,他如果不能穿回去,别说女儿,他老婆,他爸妈,他都见不到。
别的穿越者回到现代,还能假扮老妈弟弟,还能帮扶一下老爸,而他与他熟悉的人,将没有任何关联。
“我该怎么办呢?”
李阅抬起头,烈日灼灼,他眯起眼睛,正要对着狗日的老天爷放狠话。
“嘀!”电动车鸣笛,拐角处蹿出一辆电动车,骑车的是个中年女子,她后边还坐着一个中年男子。
中年女子四十多岁,与李阅此时的相貌有些相像,她脚下还有一包三十斤的粘米。
中年男子穿着防晒长袖,戴着小圆帽,皮肤白皙,似乎还画了眼线,戴了……美瞳?涂了口红?脸上还有腮红?脖子上有一条项链,他穿一双神秘紫的凉鞋,脚指甲还涂了蓝色指甲油。
李阅瞪大眼睛,不仅仅因为这个中年男子如此风、骚,更主要是他认识这人。
这个中年男子就是他穿越后的爸爸,叫黄明山?
中年女子是他穿越后的妈妈,叫李萍。
黄明山看见李阅,眼睛一亮,哎呦一声,跳下了电动车,随后左手挎着包,右手轻晃小跑过去,一把抱住了李阅,“小阅,你怎么自己出院了?不是还要住两天吗?你身体怎么样了?”
前身前天中暑住院,后面的记忆不知道怎么回事没有了。
李阅惊呆了,他绝对没有歧视之意,他就是有些不习惯,毕竟男人间的碰撞容易出事故。
李萍有些诧异地看了眼儿子,她儿子萍来就内向,现在看起来似乎还有点傻了。
“你没事吧?”
“啊,没事。”
李阅挣脱出黄明山的怀抱,他到底不是他们亲生儿子,也不习惯与别人那么亲热,尤其对方还是个中年男人。
李萍点点头,单手一甩,将一包三十斤的大米扛到了肩膀上,随后二话不说上楼了。
黄明山笑呵呵拉住李阅的手,“走,回去爸爸给你做红烧鱼。”
李阅急忙甩开黄明山的手,他抓了抓头,快行两步,对李萍说道:“我……我帮你扛大米。”
李阅前世从来没有让妻子爸妈扛米,家里没米,都是他自己去买,然后扛回家。
虽然与李萍黄明山不熟,但他觉得作为一名绅士,他不能让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姐扛米上楼。
李萍眼中露出欣慰的笑意,看来住院两天,儿子比以前更懂事了。
“不用,你抱不起,我来。”
黄明山拍了拍李阅的手,“小阅,让你妈来吧,你身体弱,不要受伤了。”
黄明山说的理所当然,似乎女人干重活天经地义。
李阅接受的记忆渐渐与现实融合,他揉了揉眼睛,终于明白这个世界与前世的区别了——这是一个女人主导的世界。
也不知道是不是女娲捏人时打了个盹,这个世界的女人力气速度爆发力耐力都比男人强。
历史由女人主宰,现在各国领导人也是女性为主,各大企业负责人大部分也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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