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笙麾从小到大,极少去别人家吃饭。
虽然不至于拘束,但是面对顾展鹏和林月季的热情,他还是有点招架不住。
虽然脸上不显。
“小柏啊,你吃这个,你顾叔做这个最在行了。”
“还有鸡腿,你天天跑步,要补一补。”
“这个鸡腿给小布,你长身体,也要补一补。”
林月季像一只老母鸡一般,在饭桌上操心孩子们的伙食。
唯独,忘了自己闺女。
顾盼承认自己酸了,我这么大个人,是捡来的吧?
“我还天天做蛋糕呢,怎么没给我补一补?”
“你也补,来,吃个鸡爪子。”
林月季把鸡爪子夹到她碗里,差点直接戳到她的鼻间。
再是这样我要离家出走啦。
面前的碟子突然伸来一双筷子,柏笙麾的鸡腿就到了顾盼装菜的碟子里。
“你吃吧,我不爱吃鸡腿。”
林月季骂道:“小柏,你别管她,她就爱贫嘴,你吃吧。”
柏笙麾笑笑,“我自己来。”
白小布也用勺子舀起自己的鸡腿,费力地往顾盼的碟子里送,不料顾展鹏切的这个鸡腿委实大了点,刚舀起来,直接“啪”地一声,掉到桌上了。
鸡腿上的酱油飞溅出来,顾盼本能地往后闪了闪。
开玩笑,我今天穿的白色衣服耶,幸好我身手敏捷。
白小布脸蛋微红,悄悄地伸出小手把鸡腿拉回自己的碟子上,姐姐指定要嫌弃了,不能再给他吃。
林月季安慰道:“没事,这桌子婶婶擦得很干净的,不脏,你吃。”
自从来了城里,林月季也摸出了几分城里人的习俗。
比如着城里人吃饭,桌上除了有装饭的碗,还有一个装汤的小碗,喝完汤还能装菜,还有一个装骨头的小碟子,如果有需要蘸酱的食物,还需要再配一个小碟子。
这么杂七杂八下来,每个人面前就堆得满满的,都无法施展了。
她其实心里是觉得这整啥啊,这么费劲,不仅吃饭的时候不爽利,洗的时候更是辛苦。
但是这是城里人的规矩,她既然住进城里,进了这小洋房,自然就要“入乡随俗”。
其实林月季也就和一户“城里人”吃过几顿饭。
不巧正是顾明月家。
顾明月是乡下人不错,刘庆群也在农村生活过,但是他母亲王惠君却是个讲究的。
因为是大户人家出生,旧社会的时候,身边还有两个小丫鬟照顾的,后来嫁到刘家,过得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生活。
直到如今,人虽然有点健忘了,这生活的习惯还是没能改变。
就算不能再过那种锦衣玉食的日子,但是生活的仪式感可是满满的。
顾明月回城二十多年,在老太太的耳濡目染之下,也就这般生活了。
林月季只见过刘家是这般生活的,自然认为全部城里人,也是如此。
按照顾盼的想法,林月季这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就好比这鸡腿掉在桌上,你如果假装没看到,别人要是不在意,自然若无其事地吃完,若是在意的,也就悄咪咪地放一边,谁都不尴尬。被你这么一说,人家倒真的被呛得不上不下,吃也不是,丢也不是。
你看人家小布,都被她说得耳根发红了。
其实顾盼真想多了,这鸡腿别说掉桌上,就算跌在地上,小布也会捡起来吃掉。
什么家庭啊,他从小到大,记忆中就没吃过鸡腿。
顾盼有这心理完全是因为她见识过后来的世界,见过那些买一堆食物只为尝一口的年轻人,不知不觉也把现在代入了。
其实按照现今的社会经济形态,还远没达到那个程度。
别说鸡腿掉桌上了,就算掉地上,林月季也会捡起来用开水烫一烫再塞小布吃下去。
在对待鸡腿这个问题上,白小布和林月季才是三观吻合的。
白小布因为想给姐姐送鸡腿,却遭到了姐姐的嫌弃,正握着勺子恹恹的,连菜都不敢夹,只不住地吃饭。
顾盼觉得是自己老娘把小布给吓着了,把碟子里的鸡腿夹了了过去,拍着他的脑袋说道:“这个也给你吧,你慢慢吃。”
白小布扭头看姐姐,眼睛亮晶晶的,比捡到金子还要兴奋。
顾盼一脸不屑地低头扒饭,橘色的灯光把她嘴角一闪而过的笑容映得更为柔和。
“小柏,还在读书吧?”
顾盼进了五中,顾展鹏已经给顾明月打过电话了,迫不及待的和更多人分享,如今逮着了个年轻人,也把这个喜悦分享给他。
其实就是按捺不住了,必须要显摆一下。
柏笙麾咽下嘴里的饭,点点头:“今年上高一。”
“顾盼也是上高一,你在哪里上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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