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鹭见到十三拎着一个奶油蛋糕出来,她忽然倒吸了一口凉气,恨的撅折了两支殷红的长指甲。
自己自认识十三七年来,何曾见他买过蛋糕?蛋糕于十三来说是不可说的禁忌,这一点多少人都知道,自己又怎会不知?
如何不知呢?
白鹭望着橱窗外的车水马龙出了神,关于十三不喜欢蛋糕一事,她是最深有体会的了。自己从学生时代每年过生日都要请他,他自是每每拒绝,给他留的蛋糕精心包装了送去,亦不见他动过。
十八岁那年办完成人礼,自己鼓起勇气亲自捧了蛋糕去和他分享喜悦,庆祝成年。却不料他发了好大一通脾气,当着学校围观的众人砸了蛋糕,泼了自己一裙子。
后来多番打听,才知道这生日蛋糕是他的禁忌,至于原因,无人能知,但十三对这蛋糕自来讨厌至极,与其说不喜欢倒不如说是恨。
他自来不吃这蛋糕,如今却亲自来买,想来不是为那小丫头还能为谁?
聪明如白鹭,自是不用向蛋糕店的掌柜求证。她什么都知道,自元宵节见了十三对小妖女的紧张,她其实,就什么都能想到了。
只是自己一直固执地去愿意相信,那小丫头只是十三一时图新鲜的玩意儿罢了。
如今亲眼见到那小丫头竟能让十三把从小到大的忌讳破了例,白鹭的一颗心如刚下过一场秋雨的街上的被风吹起的落叶,凄清悲凉。
她神思恍惚,忽然又记起十三仿佛好久已没戴过墨镜。从认识十三起,她就知道他一直喜戴墨镜,自己以为他绅士时髦,后来从白择那得知是十三心情不佳才会戴墨镜,亦如讨厌蛋糕,都是儿时留下的习惯。
白鹭留了心,听哪本书上说过古代人心情不好也会以扇“遮面”,自此更觉十三与众不同,认为他非但外表光风霁月,内心更是有底蕴高华之气派。
七年来,她从未想过十三不会不属于她,更没想过十三会属于别人。
还是那样一个无根基的小丫头。
她样样拿的出手,但十三不会因此就不厌烦她,那小丫头除了一个好模样,样样没有,十三却不会因此不喜欢她。
凭什么啊?
凭什么?!
七年了,别人谁都入不了她的眼,她就是非他不可啊。
芳心动七载,心上人不爱。
她本是先来的,却轻易输给了个后到的,好没道理!她愤愤不服,几乎咬断一口银牙。
虽说她不是糊涂人,理智上她知道爱是不能强求。
可她现在没有理智。
嫉妒已经让她昏了头。
她能把大道理给别人说的头头是道,但轮到自己头上,她甚至都听不进去一个标点符号。
她不能释怀的是,为什么自己如此强烈甚至费尽心机地追求十三,却始终是得不到啊。
此时她还不知道,愈强烈愈拼命追求的东西往往最终都是不能得到的,求而不得才是人间常态。
而爱情,是求而不得中的无解,从来便是没有什么道理。
情之一字,从来都是不问所以,不分先后,不论原由,哪里讲的通道理?
能讲的通道理的,便不是爱情。
更何况小妖女与十三在千万年前便有万千瓜葛,若是非要论先来后到,那她才是后来的那一个。
但已入心魔的白鹭不会把求而不得正常化,她只会给它找一个渲泄口,谁呢?自然是不用求就能轻松拥有了她费尽心机也得不到的东西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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