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着流下的那一涧水走下,看到一片黄沙。
…………
七月大漠,黄沙漫天,
炙热的骄阳仿佛要晒化这世间万物,远远望去,这一片黄沙都氤氲着浓浓的热浪。
一支商队正缓慢行在沙漠里,
几匹骆驼拉着一些货物,约摸十来个人,都骑着马缓缓走着。
姜牧就在这支商队里,
六月骄阳似火,风沙又多,姜牧蒙着一块面巾,一双眼睛比以前亮了许多,一身白衣早已经变得风尘仆仆。
“姜大哥,喝水!”
姜牧身旁一个背着一把弓箭和十来枝箭矢的少年扔过来一个牛皮水壶,咧嘴一笑,洁白的牙齿与黝黑的皮肤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显得有些滑稽。
姜牧接住水壶,取下面巾,喝了一口,还给了那少年。
这少年叫顾风,是这支商队的少东家,是琅琊人士,据说是入赘在琅琊李家的姑爷,年纪也不过双十左右,却已经跑了好几年江湖了,为人仗义豪爽。
当姜牧遇到商队,提出想同行时,顾风毫无犹豫就答应了。
一路上,对姜牧也非常照顾。
“姜大哥,你说你这皮肤真是怪啊,这么大太阳,愣是一点都没变黑,不像我,跟个黑鬼似的,都不知道回家之后我娘子能不能认出我!”顾风调侃道。
姜牧微微一笑,又把面巾蒙上,说道:“你若是学我戴个面巾,就没那么黑了。”
顾风笑了笑,说道:“那还是算了,太麻烦了,诶,对了姜大哥,我记得前面不远有一家客栈,咱们可以痛痛快快的洗个澡了。”
姜牧微微一愣,道:“这沙漠里,居然还有客栈?”
“那可不,”顾风说道:“那客栈老板也是个聪明人,专门在这种地方做独家生意,也不需要太多客人,只要有一次客人,就能挣不少钱,毕竟在这里卖啥东西都可以卖高价!”
“那倒也是。”
能跑这条道的,要么是商队,要么是跑江湖的,都是不缺钱的主儿,在这里做生意,便是十天半月只开张一次,也能够有很好的收入。
就在两人闲聊中,
远远的,那漫漫沙尘中,缓缓出现了一家客栈,一面旗帜在风尘中招展。
“到了到了,终于到了!”
顾风乐呵呵的拍马冲了过去。
姜牧却在这时,微微皱起了眉,
那漫天风沙里屹立的简陋客栈上方,除了黄沙之外,居然缠绕着一缕缕黑雾,若隐若现,仿佛是烟雾,却又隐隐汇聚在一起,没有随风而动,氤氲环绕。
姜牧有些纳闷,
然而,整个商队的人,也不知道是没看见,还是已经习以为常,居然都无动于衷,向着客栈行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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