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34: 昨日往事(2 / 2)你为什么忧伤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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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他知道自己只是离开这个世界而已,但是随着时间的缓缓到来,秦河越发感觉内心的恐慌。

两年多的相处,他甚至已经刻上了林一清的一些标记了,随着他的名气越来越大,在外,别人叫林一清这个名字的时候,他下意识就会点头回应。

每次和几个孩子在一起相处,秦河都尽量回归家庭,回归自己厨子的身份,每次放假,秦河都抽时间回家做上一顿丰盛的晚餐,等待孩子们的回家。

尽管秦河在外已经算是一名知名作家了,但是他在这个家,很少谈起自己作家的身份,甚至上次燕子拿出了一本明朝那些事儿在看,但是也没注意到那个作者姓名是自己二哥。

因为在燕子几个孩子眼中,自己二哥好像一直是写杂志的,而且还是什么知音那种狗血杂志文章。

加上这个年代还没网络,秦河也不上电视,所以这个知名作者身份,始终保持着神秘。

一千天时间一晃还剩不到二百天,秦河早已经忘记遗作的事了,因为他实在没心情去抄什么书了,也没心情去管超市那些事,他努力回避现实,两个月内,跑了三十几个书店签售。

其实随着生意方面,越来越熟练,超市和批发部那点事,胡兴旺自己就能搞定,加上生意圈子也就县城和几个乡镇,其实玩转以后,也就每天重复那样,而且秦河也刻意没让胡兴旺继续扩张超市和市场。

秦河叫胡兴旺把赚来的钱尽量把超市和批发部的房产买下来,趁着现在房价不贵。

胡兴旺的体重也随着财富渐渐增加,他也谈了一个女朋友,人长得不算太漂亮,但是能说会道,是一个厉害角色,秦河有些担心自己把后事托付给他,会不会这个女人会来阻挡。

不过秦河想了想觉得胡兴旺也不是那样的人,何况秦河目前的财富,就算不用胡兴旺帮忙照顾,也已经足够让几个孩子生活了。

随着离去的日期越来越近,秦河感觉自己这具身体,不知道是心里作用还是真有问题了,越来越感觉虚弱了,连续感冒好几天都没好。

时间渐渐来到七月初,此时距离一千天的时间,已经只剩下三十天了。

秦河早在两个月前,就收到系统提示,林一清的遗愿,两个任务已经算是完成了。

最后剩下的时间,原本应该是快乐轻松的,但是秦河丝毫没感觉到轻松快乐,只感觉到无比的压抑和恐慌。

他最近感觉自己有些神神叨叨了,几个孩子放假的时候,他每天都起得特别早,给孩子们做了三餐,还和他们谈心,而且一谈就是一两个小时。

敏感的燕子也察觉到二哥这段时间有些不太对劲了,仿佛在交代遗言似的,而且还把几人未来的一切好像都安排妥当了。

但是每当燕子询问时,秦河总是想办法躲避话题。

这天,秦河骑着摩托车,一个人朝胡家村驶去,他准备去见见三叔,再看看自己来时的地方,看看自己这两年多的经历。

随着“明朝那些事儿”的热销,林一清这个作家终于上了某人民日报,成了现象级作家,名气暴涨。

随着名气暴涨,林一清另外一部科幻小说三体系列,也被书商拿来炒作,何况这本书本身也的确经典,很快一些喜欢“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也顺带买了三体系列。

三体系列也没有让他们失望,随着一些精英人士的追捧,三体系列也开始渐渐进入新华书店和一些学校读书馆,林一清的名气再一次慢慢发酵,终于完成了大作家的遗愿。

秦河也没有想写遗作的想法了,上个月他就没再去签售了,他只想安安静静回到家,陪孩子们两个月时间,再悄悄地地离开。

此时正是收稻谷的季节,秦河来到胡家村的时候,正在路边见到三叔和三婶两人弯着腰,在田地里割稻谷,尽管胡兴旺已经和他们说了很多次,不要再种田了,但是他们依然种着田和菜。

一辈子的习惯,哪有那么容易改过来。

秦河把摩托车停在路边,也打着赤脚下田,接过三婶的镰刀,开始和三叔并排割着稻谷。

汗水很快打湿了衣领,小虫子在肩膀上跳来跳去,很快一片红肿。

“一清,你应该要多吃点,我怎么感觉你越来越瘦了?”

“哪有?三叔,我一餐能吃三碗饭,怎么可能瘦呢?”

三叔一边割着稻子,一边和秦河闲聊着,三叔如同一个长辈一样,絮絮叨叨说了很多,秦河擦着汗水,笑着听着。

自己来这个世界上,虽然只有短短两年多,可他体会到人生中,一些从前没有经历过的东西,在这里,他经历过饥饿,贫穷,也经历过一夜成名,和金钱带来的快乐,还有家庭带来的责任和不舍。

一切的一切,有始有终,自己终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这一切也只是代林一清体验而已,或许,这就是林一清的遗憾。

忙活了一上午,秦河中午饭是在三叔家吃的,尽管胡兴旺每月都给父母好几百块,但是三叔一家还是很节省,三菜一汤,简简单单,秦河吃得很自在。

帮三叔干了下午四点半,秦河这才拖着疲惫的身子,用钥匙打开林家那栋老房子的大门。

一年多没住人了,屋顶有点漏水,也没人修,秦河赤脚走了进去,看着客厅里那破旧的饭桌,往事还一幕幕出现在脑海中。

无数个夜晚,自己和几个孩子就是围着这张饭桌,简简单单吃着红薯和米粥,孩子们围着桌子,在煤油灯下写着作业,燕子给林一峰讲解数学题,林晴指着林俊的题目说这题不对。

一睁开眼,只剩下饭桌上那已经布满蜘蛛网的煤油灯了。

秦河走进自己的卧室,看到书桌上,还放着几张草稿,正是当初给几个杂志写的文稿。

秦河露出会心的微笑,把文稿放下。

看着已经布满蜘蛛网的床铺,秦河想着自己躺在上面当植物人的日子,不由感慨万千。

突然,他想起了什么,弯腰从床底下拉出一个大箱子。

打开箱子,一箱子纸张,最上面的纸张,还有虫咬过的痕迹,秦河有些心疼地拿起看了看。

他从来没有认真看过真正的林一清写的一些东西,秦河仔细打量这箱子里纸张上的文字。

突然秦河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东西,这些纸张上的文字,大部分好像是草稿,一些人名和地名,还有一些历史人物介绍,总之写得很乱,像是打草稿一样的东西。

突然,秦河看到大木箱里面还有一个小箱子,秦河突然想起,这个小箱子,自己始终都没打开过。

秦河突然有些好奇了,找了一块砖头,对着上面的小铁锁一敲,就开了。

打开小箱子,里面整整齐齐,厚厚一叠文稿出现在秦河眼前。

秦河小心翼翼地把文稿拿了出来,很厚,看字迹和纸张,这小箱子里面的文稿起码有上百万字。

文稿已经被整理好了,第一页的封面就写着四大字。

“昨日往事”

秦河有些好奇,看名字,像是小说的名字,秦河把文稿拿到书桌台上,反正自己身上也很脏,无所谓,搬了一张椅子就坐了下来,打开书稿第一页,秦河开始看了起来。

“1877年的春天,京城胡同巷子里,一个光溜溜的小光头从巷子里伸出大半个脑袋……”

秦河不知不觉忘记了时间,也忘记了自己身在何处,直到外面的天空渐渐暗了下来,秦河才突然惊醒,自己这是在何处,连忙收拾好书稿,带起小箱子,就抱着离开这座土屋。

重新锁上门,秦河回头看了看这间土房子,不由叹息一声,这或许是自己最后一次来这里了。

秦河骑上摩托车,朝镇上驶去,小箱子用皮带绑在后面,秦河回头看了看小箱子,不由神情郑重。

小箱子里,的确是一部小说,而且还是真正的林一清写的,一部他写了七年的小说。

林一清初中毕业后,就计划写一本小说,而且还是以自己林家这个外来户为主角写的。

这本小说,从清末京城,一个林姓贫穷家庭的一个小孩视角开始展开,小孩叫林福生,是家中老九,上面六个哥哥,两个姐姐,到了他出生的时候,他六个哥哥只剩下两个了,两个姐姐也卖给别家做丫鬟了,至于原因,那就一个字,“穷!”

林一清的文字很精炼,把贫穷描写得很生动,仿佛把自己的现实遭遇也代入进去了。

因为时间关系,秦河也没再多看,回到镇上,秦河洗了一个澡,躺在床上,开始细细品味这本出自林一清之手的小说。

这本小说从林福生小时候的悲惨遭遇到年轻时候的奋斗和运气,让他渐渐在乱世中立稳脚跟,最后成为一名巨商,妻儿成群。

当看到这里的时候,秦河还有些感慨,还以为这就差不多完结了,但是看了看书稿,这才发现,好像还没到四分之一。

秦河花了足足一个星期时间,才认认真真把林一清这本小说看完,直到看到结尾,秦河才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这本小说的结尾是一个悲伤的结局,因为林一清把自己的家庭也写了进去,这本书讲述林家百年风风雨雨,起起落落,到了林一清父亲这一代,正是林福生的曾孙子。

而林一清的父亲当年为什么来这个偏僻的小山村落户,这又是另外一段悲伤的人生经历,林父曾经也有过显赫的家庭和身份,最后却是落了一个矿难的结局,林父的死,也成了这本书的结局,因为书中几代人的所有努力和奋斗,在林父倒在矿难中的那一刻,就彻底破灭了。

整本书有悲,有喜,有奋斗,还有人生,让秦河怀疑这就是事实,但是林一清一个年轻人,怎么可能知道自己的家族历史?

或许这里面有真有假,也或许全是林一清在艰难的生活中,幻想出来的一个故事。

但是秦河不得不承认,这个故事很牛逼,这本小说,完全不亚于任何一部经典小说,甚至用来改编电视剧,也绝对会成为爆款。

看着手上的书稿,秦河不由陷入思考,这算是自己的遗作吗?

十天,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时日,只有十天了!

(明天,这个故事就会结束了,在此感谢林一清的出场,上本书答应你做主角的,这本书实现承诺了,这本书看情况,成绩依然是差得一塌糊涂,如今八万字了,一百个收藏都没有,我都怀疑自己了,或许我真不适合写书吧!哎!不过这本书是由一个又一个小故事组成的,不会太监,只会慢慢写下去,只有有一个真正的读者,我也会写下去,感谢各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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