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发上的人睡得挺香,呼噜声显示他没有一点不舒适感。
原萤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睡不着,凌霄要是成为常驻人员,她敢保证,除了厕所,往后她在这个屋子是一点**都没有了。
事实证明,她的想法完全错误。
当她第二天晚上洗澡时,他直接推门而入不怀好意的问她要不要干毛巾时,她在厕所那一小块地儿的**也没了。
原萤很崩溃,洗澡前,她明明锁上保险的。
凌霄嘴角翘着,一边吃水果,一边看文件。厕所的门原先是好的,保险也是好的,只不过,他用一根铁丝就破坏了。
如他所想,原萤身材确实不错,瘦瘦的身躯格外有料。忆及她脖颈处的细腻肌肤,他有些蠢蠢欲动,嘴角的笑越发上扬。
有些姑娘,看着挺精致,味道很一般;也有些姑娘,看着挺一般,味道却很精致。
原萤属于后者。
凌霄这儿想得美滋滋,原萤那儿已决定将他撵出家门。他又不是没有房子住,老赖在她这间麻雀窝算怎么回事。
被下驱逐令的人一脸懵逼,他几口咬掉苹果,将果核以抛物线的形式扔进垃圾桶后,清清嗓子准备与她讲情讲理。
原萤直接切断他后路,“就算咱俩是情侣,我也不要跟你同居。”
“小萤,你一个人住难眠孤单,我陪你一起不好么?”
“不好。”
“女生独居不安全…”
“我觉得挺安全。”
“这不是你觉得安不安全的问题,社会新闻你搜一下,有多少是…”
“我会养条狗。”
狗?狗能做什么?除了摇头摆尾流哈喇子,到处拆家还要遛,这玩意除了卖萌一无是处。
凌霄的嘲笑很快在第二天得到打脸,小狗东西除了会朝他龇牙咧嘴的狂吠,还会咬他裤脚。
“小萤,我是你男朋友。”他很无奈,指着一脚就能踩死的狗崽,“能不能先把它抱走?”
原萤将小狗崽抱在怀里,向凌霄隆重介绍:“它叫咖啡,打个招呼吧。”
凌霄嫌弃之色流于表面,就差捂鼻子离狗三丈远。他小时候被狗咬过,小腿上至今还留着那块疤,所以见到这玩意很是讨厌,往常路上要是遇到狗,他都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这狗崽黑白两色,两眼上的黑毛像是两坨黑眼圈,看着真是要多丑就有多丑。
“小萤,你非要这么做吗?”
“是。”
“可我讨厌狗。”
“我喜欢狗。”
跟他对着干就那么好玩?被挡在门外的凌霄只觉得太阳穴突突的疼,看来今天是不能在她那儿露宿,他得另想办法。
想一夜都没法子的他决定问问孙进前。
孙进前起初以为自己耳朵听岔了,他放下手里的事,重复了一遍问题:“如果被女朋友的狗挡在门外该怎么做?”
凌霄没有一点开玩笑的样子,反问:“你会怎么做?”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凌总有一天居然也会有这样的苦恼问题,实乃难以置信。孙进前深思一会儿,非常诚恳的给了他两个意见:“要么换女朋友,要么讨好狗。”
凌霄:“我讨厌狗。”
孙进前内心憋笑,“其实,狗狗也有可爱的一面….”
凌霄斩钉截铁:“我不想去了解狗的可爱。”
“那您就另换一个不养狗的女朋友,以您的魅力,换女朋友还不是分分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