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裴若镇定自若并不害怕的模样,中年男人还笑了一声。
有些欣赏。
元新征看裴若的样子就像是在看一块肉,虽然有些可惜这么大个人了,到时候卖给别的老光棍应该可以卖的更好,但是他也清楚,贫民区就没人出得起比琳琅更高的价钱。
苏美玲眼见裴若面无表情,以为她已经是麻木了,上前还干笑着说了两句好话,“你别怪我们,我们养你这么大了,你吃的穿的哪样不是钱,你偏偏还偷家里面的钱……”
她好似对裴若有些痛心的叹了口气:“你去了琳琅,至少还能吃口饱饭,要是以后有心,还能回来看两眼。”
她还打的好主意。
琳琅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去消费的大多数都是贫民区的人,这些人平时受尽折磨和生活的苦难,心智都已经扭曲了,只是琳琅有规矩在,不能弄出人命,可也够悲惨。
大多数时候,要不是为了生存,也没几个人愿意卖身给琳琅。
苏美玲卖就罢了,竟然还妄图继续攀着裴若拿好处。
可能以后还会想方设法从裴若身上拿钱。
裴若垂眸,没有说话。
黑衣男人鄙夷的看了一眼苏美玲,这样贪婪和无底线的无耻,他见得多了。
虽然做这一行也没几个良心,总也有个高下之分。
苏美玲这样的人,都已经不能称得上还有良心了。
元新征倒是不客气,看向裴若呸了一声:“养你这么多年,是条狗还知道给家里面看门呢,要不是我们你早饿死了!去了以后,好好听琳琅的话,过上了好日子,可别忘了我们。”
裴若依然沉默。
她嘴角仿佛有丝细微的笑意,只被黑衣男人看见了。
不过一瞬,黑衣男人又觉得像是自己眼花。
屋里面三个人将裴若带走,她连挣扎都没有一下。
看她如此乖巧,其他人自然不会多粗暴,毕竟这人瘦的只剩一把骨头,虽然贫民区大家都没有什么太好的良心,尤其是琳琅的人,可看见这样瘦弱沉默的裴若,也没人会故意凶狠对待她。
一辆小车停在家门口,裴若上了车,和那黑衣男人坐在后面,他看了一眼裴若额头的伤口,对两个大汉吩咐:“先去一趟医院,好歹是未来的摇钱树,脸上格外重要。”
他眼光毒辣,一眼看出裴若如果培养好绝对是个绝顶风采的人,五官精致太优越了,完全不像是元新征一家能够生出来的。
他有别的打算,暂时没准备让裴若在贫民区的琳琅被人糟蹋。
“放心吧。”
他嗓子细声细气的,听着让人直泛鸡皮疙瘩:“你脸好,命比别人好,养好了,把你送星城琳琅总院去,见的都是达官贵人,可比别人命好多了。可惜了,怎么偏偏落在元新征这样的人手上?”
显然,他不认为裴若是元新征的女儿。
裴若扯了扯的唇角,说出了第一句话,她嗓音低哑:“我饿。”
男人瞥了一眼,然后道:“去医院的路上给她买点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