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十四章: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1 / 2)天空是青色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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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陶小院。

陶小院是陶乐给自己的小窝取的爱称,说是小院,其实不过是两间简单的小屋,一个不足五十平米大的院落,院落中还种着各式各样的菜,甚至还有一只长相丑陋的大花猫,以前的陶乐给它起名为...小陶。

还真是个毫无情调的名字。

与其他九品官员的小府邸比起来,陶乐的家实在是寒酸到不能再寒酸了。

陶乐一个人静静的坐在一张木凳上,思考着明天的计划。

除掉马奇,势必会引起马东德的报复,而自己又是个很担心被别人报复的人。

所以就只能连他们父子给一起除掉。

对于这么做,陶乐的心中毫无愧疚感。马东德是个彻头彻尾的恶人,除去一个恶人就相当于拯救了一百个好人。

其实陶乐感觉自己的思维很矛盾混乱,有时候看不得任何一个渺小的好人被冤枉,但有时候却又有‘宁愿我负天下人莫要让天下人负我’的气魄。

虽然在前世,气魄并没什么用...还是要上班赚孩子的奶粉钱。

“喵。”背后传来了一只熟悉的猫叫。

陶乐回过头,小陶正坐在地上瞪大双眼看着自己,陶乐笑着对它拍了拍手,小陶乖巧的爬到了他的身上,伏在了双腿上。

轻抚着小陶并不柔顺的猫毛,陶乐这才回想起来,小陶已经是只老猫了,虽然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出生的,但姐姐将这只可怜的流浪猫抱回家的时候,已经是七八年前的事了,那时候陶乐还是个小孩子。

“想什么呢?”背后声音传来。

陶乐回过头,微笑:“姐姐怎么还没睡?”

陶云清慵懒的伸了个懒腰,浑身曲线尽数暴露,前凸后翘的身材令陶乐看的口干舌燥,视线不自觉的向下滑去,一双修长浑圆的大腿格外曼妙。

“本来是睡了的,但被这只猫给吵醒了。”陶云清狠狠的剜了一眼小陶,小陶发出了抗议猫叫。

陶乐点了点花猫脑门,笑着说:“我已经帮你打过它了。”

“弟弟真好。”陶云清随手提了只竹椅,坐到了陶乐的身边,看着漫天星辰悬挂在夜空中,喃喃自语:“多美的景色,我们已经有很久没有没有共同看过星星了吧...”

陶乐回忆起了以前的事,小的时候由于没有银子,也没有什么朋友,就只能坐在这个父母遗留下来的小院中看星星看月亮,大展宏图的讨论自己将来要如何如何,成为什么样的人。

“是啊,自从姐姐那年高中状元,进京做官之后,就很少一起看星星了。我还记得,姐姐以前最大的理想就是做一名胭脂水粉店的老板呢。”陶乐调笑着说:“没想到摇身一变,现在竟成了赫赫有名的大人物。”

陶云清笑着摇头:“不是以前,现在的理想也是。”

陶乐有些惊讶。

“其实进京做官并不是我的本意,虽说被万人敬仰听起来似乎极好,但可能我天生是一介女流的缘故,对于权力本身并没有什么追求和渴望。”陶云清低着头:“但我也不想过以前那种受尽白眼和讥讽的穷苦生活。”

陶乐叹一口气,沉默了。

确实,这是一个有钱权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时代。

正如陶乐不知道从哪部电影中看到的一句话,有钱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没有钱权就只能成为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在一个小小的永安县,钱权所带来的能量便已经得到了体现。

从恶霸乡绅变成县官县令,有钱权的马东德在永安县可以说是呼风唤雨、无所不能,强抢民女、打砸摊贩都是基本操作,更有甚者甚至当街杀人还逍遥自在,百姓任人鱼肉却无可奈何。

马奇骑马在街道上连踏死数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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