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656章 昔日剑仙坠入凡,人间大难才降至(二)(1 / 2)东方帝暝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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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才雨过天晴,常曦幽幽醒来,身上的伤势虽然恢复的不明显,但至少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因为自己先前的伤势过重,天阶丹药和微弱的龙族本源的修复效果谈不上多么理想,看来注定是一场和时间赛跑的拉锯战了。

他支起身子,发现自己左臂下狰狞伤口还是皮肉外翻,他断去整条左臂的灵力供输,从储物袋中拿出一套以前购置的由秘银打造的飞针法宝,针的尾端串织上坚韧的天蚕丝,一点点将外翻的皮肉缝制起来。

这种针尖无数次刺穿皮肤和天蚕丝摩擦着肌肉的痛楚,比起昨日强行接骨,实在是不值一提。

缝合好伤口后,常曦收起身边杂乱的物事,从岩峰中拔出月虹剑,看着剑身上已经黯淡无光,他苦笑着扯了扯嘴角,小心翼翼的将剑收回剑鞘,一步一瘸的走下山去。

常曦虽然眼前世界的色彩如今只剩下灰蒙蒙的灰白,但他依旧可以看得很远,这里别样的景致在他的记忆中,似乎从未见过。常曦扪心自问,他修行十余载,足迹遍布九州,就连为修士生命禁区的无垠南海和魔域都去过,按理说不应该对眼下的环境感到陌生才是。

这里的风景说不出的奇异。一条似乎由很多种色彩交织成的河流奔腾不息,就在离河床不远处的地方竟然就有着千丈高的冰川耸立。而最令人啧啧称奇的,河畔的另一边则是风情迥异的大漠风光,其中绿洲点缀水草丰美,除去天空中寂寞回响的风沙,空气中还飘荡着无花果淡淡甜蜜的味道。

常曦灰暗的眸子流转,远处河畔旁有几片看起来收成不错的金黄麦田,昨日他坐在山头远眺时,就看到有一群庄稼汉忙着割麦收获,只是好像因为天有不测风云,突然就下了大雨,才让他们不得不等待天晴后才继续出来劳作。

目光所及之处都是些没有修为在身的普通人,常曦淡淡一笑,体内本就羸弱的灵气与气机顿时如同阳光下的冰雪般消失无踪。此时的他,看起来就与凡人无异。

常曦沿着大道而行,遇到不少路人,路人大多头顶重物或者背负有行囊包裹,独独他一人腰间佩剑两手空空,而且他的服装风格也和别人迥异,一路上备受瞩目。

一个小女孩和她娘亲手牵手迎面走来,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常曦看,小声问向娘亲道:“娘,这个大哥哥的眼睛是灰色的,他是看不见吗?”

常曦闻声扭过头看着小姑娘,轻轻一笑。

“呀,你看的见呀?”小姑娘吓了一跳的说道。

年轻妇人的目光落在常曦腰间佩剑上,心中猛然一跳,在他们这里能够佩剑的,就算不是仙家中人,至少也都是些有高强武艺傍身的侠客,连忙拽着女儿上前赔罪。

常曦面容恬静,摆了摆手示意无妨,待年轻妇人诚惶诚恐的谢过准备带着女儿赶紧离开时,常曦忽然问道:“敢问,这里是什么地方?”

不等年轻妇人面露诧异,不怕生的小女孩咯咯笑说道:“大哥哥,这里是南疆啊!”

“原来这里是与苍山隔海相望的南疆,难怪我无论怎么回忆,也记不得九州大地上有这般漂亮的景致。”常曦思绪渐远,待他回过神来时,小女孩和她娘亲已经走远了。

常曦想了想,走到路边折了些连翘枝,来到川流不息的河水边洗干净,编成了一个小药筐。常曦看着河水,方才他听到有路人说这条河流叫做孔雀河,也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河水还能神奇的折射出七种不同颜色的绚烂光彩。

“虽然你很美,但我看不见了啊。”常曦自嘲一笑。

为了不引人注目,常曦将月虹剑收回进储物袋中,背着小药筐继续向前走去。他没有目的地,只是一直的向前走折。

一路上他遇到许多自己从未见过的灵植,都会采集一些放进自己背后的药筐中,让自己不至于显得不那么怪异。

大道的尽头分出几条岔路,常曦随便选了一条,正好走到了那片让人爽心悦目的金黄麦田附近。从这里开始,就能看到一片或密集或疏松的房屋彼此联袂,赫然是个小村庄。

常曦沿着村道行走,两侧是成熟金黄的麦田,魁梧有力的庄稼汉子正在麦田中辛勤劳作,一片欣欣向荣之景。

他其实打骨子里是喜欢这样的自然环境,无论自己曾经有过怎样的修为,见识过何等波澜壮阔的场面,亦或是接触过怎么不可言语的仙人鬼神,他始终向往这种平淡的生活。

常曦这个外人的到来首先引起了村口几个孩子的注意,在见到常曦灰暗无光的眼眸,几个小孩子先是感觉很害怕,毕竟小孩子眼尖鼻子又灵的和狗一样,很快注意到这人左臂上有着让人胆寒的狰狞伤口,身上还有着淡淡的血腥味道。

但渐渐的,他们在发现常曦似乎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人之后,便缠上了这位神秘的外乡人。常曦也不恼不烦,他想起了儿时山上小村落里,那些经常一起躲猫猫玩鬼抓人游戏的玩伴,一时间感慨良多。孩子们问他是做什么,他指了指自己背后的药筐,笑着说自己是位游历在外的野郎中。

不远处一位打扮严实但不难看出体型瘦弱的女子提着食盒来到麦田旁轻声呼唤,一名身形魁梧的庄稼汉子听到自家娘子的喊声,连忙喊着来了来了,一边火急火燎的从比人还高的麦穗中挤了出来。

天生体弱的女子坐在田边的青石板上,拿出食盒,里面装满了刚刚出锅的丰盛菜肴。女子一脸幸福的看着自家男人接过食盒狼吞虎咽,一边说着吃慢些别噎着,一边自己却止不住的咳嗽。结果庄稼汉子饭还没划拉两口,女子的咳嗽声一声盖过一声,最后甚至在掌心中咳出了几缕血丝。

这一幕直接将庄稼汉子吓得亡魂皆冒,连忙丢掉了手中食盒。他的确知道自己媳妇天生体弱,常年咳嗽,但从来没有像今日这般严重过。

年轻女子痛苦的咳嗽声和庄稼汉子心急如焚的声音很快传荡开来,许多在田里忙碌的汉子们和在小溪边浆洗衣裳的妇女们听到声音,都连忙放下了自己手中的活围了过去。

小村子便是这样,满打满算不过百户人家,平日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早已熟络的不能再熟络。虽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天晓得他们往上祖宗三代,谁和谁不是亲戚?

邻里之间,有难大家帮,此刻便是最好的写照。

常曦身边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说道:“那是蛮牛哥家的媳妇阿玉,听爹说,阿玉姐打娘胎里就受过风寒,小时候在最热的夏至也要穿着一身冬装。后来有几位赤脚大夫给阿玉姐把过脉,也开了药,但那几位大夫都说她这病根子这辈子怕是甩不掉了。”

“嗯嗯,我爹也说了,就是因为阿玉姐身子太弱畏寒,所以现在都生不出娃来,蛮牛哥的爹娘等不及,都说要把阿玉姐给休了,重新给蛮牛哥找个新媳妇好传宗接代。”另一个鼻子下面挂着两串鼻涕的女娃也在旁奶声奶气的说道。

“幸好蛮牛哥人好,对阿玉姐也是真心的好,不管他爹娘怎么打骂他,都不肯抛弃阿玉姐,我爹说了,蛮牛哥是个爷们!”一个胖墩挥舞着拳头激动万分。

常曦微微皱眉,灰暗的双眸中勉强凝聚起米粒大小的金色光辉,他看得出那叫阿玉的年轻女子体内情况很是糟糕,病症比起当年程瑶的先天体寒有许多相同之处。本来这种体寒发生在凡人身上,早应该夭折。现在看来,那些行走在南疆大地上的赤脚大夫,似乎的确有着几分真才实学,要不然这女子断然活不到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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