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标题是我皮了……
(警告!警告!本章不含任何剧情相关,全部是设定普及,不想看的可以直接跳了)
(还是那句话,这些部分都是为那些专门喜欢揪设定的观众准备的,跳过了不会对正文有任何阅读影响。本文本质上还是一部爽文,建议大家可以休息脑子观看。当然,如果您对男主角装B 的合理性是在有不服气的地方的话,下面的内容或许可以为您解惑。)
(以后再出现此类设定普及部分的时候将不再赘述,仅以“警告”标志出来)
凡在联邦证券所【标价】的东西,均可使用黑金“强制”购买。
【黑金】与【元】的兑换比例是一个极其稳定的变量,数百年来也仅在99~102:1这个范围内波动,被称作【汇率】。
【汇率】是这个畸形的人类社会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参数,每一点小小的变动都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在这个世界中,有且仅有两种货币,因此也有且仅有一种【汇率】。
任何人均可向联邦政府用【元】兑换【黑金】,但不可以用【黑金】向联邦政府兑换【元】。
虽然,差不多每一百元才能兑换一黑;,但在使用黑金的“强制购买”能力时,一黑金却“几乎”只相当于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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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加入联邦的【公民】的任何持有物都会在联邦证券所有一个“估值”,这也是黑金制度施行的基础。
联邦的这套估值系统一直是个谜;没人知道这套估值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也没人知道是谁在执行这套标准。
按理说如此“完全不透明”的估值系统应该遭到绝大多数人的反对——但怪就怪在几乎所有人都默认了这套系统的运行,并且没有一个人提出异议。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这套系统实在是过于完美,完美到它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里给出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拒绝的完美答案。
而这也是关于联邦的一大未解之谜。
是的,联邦宛如一个从天而降的神秘组织,没有人知道它从何而来,没有人知道它的前身是什么,更没人知道它到底是如何取得了如此伟岸的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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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人会问,【今天我用黑金强买了他的一件所有物,明天他再用我支付给他的黑金把东西买回来怎么办?】
这就要牵扯到两个十分重要的机制,“七十二小时铁则”和“没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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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金本质上也是一种“商品”。
当双方的交易在你情我愿的前提下进行,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而乙方也乐意用黑金支付报酬,在这个前提下完成的交易没有任何“时限”限制。
但如果有人想使用黑金的“强制购买”能力的话,情况就会变得稍微有些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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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绍“七十二小时铁则”:凡由【联邦政府】向公民转账且所用货币为【黑金】时,必须在【操作】提出的地球时间七十二小时之后才能转达公民账户上。
以李信购买“哈根综合竞技公司”事件为例。
黑金发挥其强制购买能力的流程是这样的:在对方拒绝此次交易申请后,向联邦提出强制交易的申请。
然后,等价的黑金就会从你的账户里划给联邦——在这个例子中,就是李信把六十万黑金打给了联邦政府。
然后,由联邦政府出面,将李信所购买的财产,也就是哈根公司,强制拨到李信名下。
接下来,理应,李信用来购买公司的六十万黑金拨给公司持有者——但由于“七十二小时铁则”的存在,“公司持有者”杀马特只有等七十二小时后才能收到这笔钱。
但在此之前,原本属于哈根公司“私有财产”的李信和莎拉曼达,此刻也随着公司所有权的移交,一并划归李信所有。
李信自然而然地就从公司的财产里重新获得了自己的【公民身份】,他也获得了充分的时间进行接下来的操作。
具体来说就是,剥夺杀马特的公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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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七十二小时后,杀马特将收到整整六十万黑金,所以李信必须在此之前杀了他。
具体操作会在【保险】那一篇章中加以赘述,现在只介绍知道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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