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爱好——按照张平公的说法是这样的,”安托利诺将长凳摆好,直起腰笑骂道:“別问那么多,你是士兵,你——”
“不了不了!”
新兵悻悻地溜回去搬长凳。
不ー会儿的功夫,比武场布置完成,一大票贵族们由安托利诺带着人从城堡里“请”了出来,安置在了观众席上,忐忑不安的表情和频繁眼神交流,充分暴露出了这些人的不安。
没有人敢开口抱怨,现在的图伦堡里早已是“道路以目”,要是开口说了什么不恰当的话,还恰好给大公的鹰犬听见了,那么明天早饭后人间蒸发的,就是你。
人都到齐了,比武的双方,也出现在了场地上。
那刺客挑了一身好行头,外面是皮甲,里面则还有一层锁子甲,在保证了不俗的防护能力的同时,给予了相当的行动灵活性;武器方面,则选用了双手巨剑。
至于阿尔斯特公爵,依旧是他平日里的那身,只是换了双更适合行动的靴子,手里提着那把不知道该说是臭名昭著还是威名赫赫的十字枪。
“用了双手巨剑,觉得能和长柄武器一较高下,很好。”
阿尔斯特公爵轻轻一脚踢在枪头上,长枪在手中划了个半圈,落在他的肩膀之上,他勾了勾手掌:“来吧。”
公爵以残忍著名,外界却很少流传他在战斗时又是如何一副面孔,大概可能是因为和他打过的人差不多都死了吧?
观众席上的贵族们逐渐意识到了这是怎么回事,一个个脸色难看起来。
刺客紧握巨剑,一双眼睛紧盯着阿尔斯特公爵,公爵手中的长枪明显偏短,以公爵目前的姿势,有效长度还不如双手巨剑,既然如此,
“呵!”
阿尔斯特公爵一弯腰,背着枪转了个圈闪躲了过去,绕到刺客的身后手上一推,长枪的末端准确敲中了刺客的后腰,动作轻盈而随意,如同舞蹈。
刺客知道这是羞辱,回身一剑竖劈而下,又被公爵优雅地闪开,双手巨剑重重落在地砖之上,而十字枪则横拉而过,在他的小腿内侧留下一道血淋淋的口子。
“我是卡里姆的阿尔斯特公爵,住在洛斯里克城外的不死聚落一带,已婚,育有一名女儿。”
刺客吃痛,抡起双手巨剑发动猛攻,连续三剑,或劈或挑,都被阿尔斯特公爵灵活地闪躲开,十字枪则每次都会打着转,从意想不到的角度给刺客的身上留下一道皮开肉绽的伤口。
“我为洛斯里克王国工作,每天都要工作到晚上8点才能结束,我不贪恋灵魂,酒仅止于浅尝,晚上11点睡,每天要睡足8个小时,”刺客的手臂血流不止,一剑挥出不中,却被十字枪勾中肩膀处锁子甲的连接缝隙,哧的一声撕扯了下来。
“睡前,我一定喝一碗原素汤,然后要20分钟的长枪熟练技艺,上了床马上熟睡,一觉到天亮,绝不把压力和疲劳留到第二天,老国王和王子殿下都说我很正常。”
“你到底在说什么?”
刺客终于开口了,此时的他甚至已经无法继续挥动双手巨剑支撑着身子,大口地喘着气,看着在前面踱来踱去,如同闲庭信步的尔斯特公爵。
“我只是要说,我这个人别无他求,只是希望能平平稳稳地生活下来,只会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
阿尔斯特公爵回头看向观众席,微笑道:“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相处,我想诸位对我也有一定的了解了,我就是这么一个知足的人,这也是我的原则。”
你有个屁的原则。
观众席上的贵族们心中暗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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