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猎看向自己胸前的伤口,轻轻挑破。轻微的刺痛下,鲜血溢出。他用食指沾染一点,送到嘴里——
甜的?就像是淡淡的铁锈,混杂着少少的甜腥。
他吮吸着手指,不断感受着那份淡淡的甜味。那是他的回忆,载着无尽的痛苦和折磨的回忆。
“小猎,快点吃,别让你爸爸看到了。”
那是妈妈从五十公里外徒步买来的棒棒糖,她小心揣在兜里,瞒过了父亲,等父亲出去打猎的时候塞给他。
雷猎大口咬碎着期待已久的糖果,让那份甜蜜快速下肚,他更害怕那扇门被打开。
当!
“偷吃什么!”
门打开了,是不可饶恕的怒吼,是那男人歇斯底里的狂叫。
他一枪托打去,火辣辣的印子烙印在雷猎的脸颊上,把他嘴里的糖块吐了出来,连带着血沫子掉到水泥地上。
“我堂堂雷山的儿子,怎么可以吃这种东西!”
“这些城市里的毒药,只会磨灭你的野性!”
那句话如同魔音般,一遍一遍被塞进他耳朵里。雷猎下意识地蹲下,捂住耳朵,想要隔绝一切,但那记忆的潮水一次又一次拍打着大脑。
父亲是名生活在边远地区的猎人,常年和其他几个邻居生活着,与外界隔绝,与现代社会隔绝。但慢慢地,大家都进了城市,只剩下他一人在那片森林里。
书里面常说那里贴近自然,有着诗和远方。但对雷猎来说,那里只是无穷的噩梦。
他不知道妈妈是怎么嫁给他的,但从有记忆的那一刻起,妈妈的脸上就没有快乐过,只有在自己面前才会时不时挤出一丝笑容,尽母亲的义务。
这个家是由那个男人靠打猎接单维持的,那个男人没有别的本事,只会打猎。他一边厌恶着城市的一切,一边却只守着那几片绿林。
前几年生意还不错,日子还能过得下去。但慢慢地,订单开始不断减少,家里也逐渐揭不开锅。他要一边打猎赚钱,一边抓每天的食物,从此回家越来越晚。
渐渐地,那栋房子开始破败起来,东西越来越旧,但有一样是新的——烈酒。他开始嗜酒,并逐渐暴力起来,每天一不高兴就动手打人,妈妈也好自己也罢,他只需要一个发泄的工具。
直到九岁的那一天,雷猎被喊到外面的围栏里,他丢了一把猎枪:
“养你养得够久了,从今天开始,你要学怎么打猎。”
从那一天,噩梦彻底塞满了他的生活——每天围着山林跑步,跑不完不能吃饭;学习制作陷阱,稍出差错就会被打得半天下不来床;讲述如何狩猎,答不上来就是一耳光。
“记住,我养你是你的福分。你若是敢违抗我,连你妈一起打!”
如果仅仅如此,雷猎也还觉得日子能熬下去。但直到一天,他对着鹿的尸体颤抖,意识到一件恐怖的事情:
他有晕血症。
别说是去看医生了,就连告诉妈妈都做不到。他想着怎么搪塞过去,但猎人怎么可能做不见血的事呢?
直到一天,在男人的强迫下,他必须要活剖一只野兔,不然他和妈妈都要饿上一天。
“切啊!磨磨蹭蹭干啥!”
雷猎握着小刀,脸色苍白,冷汗直流。他哀求道:“爸,我真的做不到,我、我晕血啊!”
此话一出,男人咯噔一声,嘴里吐出含糊不清的言辞,险些跌坐地上。他转身走进屋里,抽出了经常用的皮鞭。那一刻,男人就和野兽无异。
男人手握皮鞭,一鞭下去:
“你这没出息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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