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向卧室走去,坐在窗前,落地窗是明白色的,两边对称,窗案是玲珑龙凤,左龙右凤,一把古桐色的吉他摆在中央,如众星拱月般将吉他展现在眼帘处。
男孩轻扶琴弦,细长的手指撩拨着弦,清涩的乐音既如喑咂的蝉声流出,又如流动的涓水,不曾断过。当琴音消失,这意味着琴声延续到了另一个远方罢了。
男孩再移步至书房,陈列的图书少说也有数千本。
白炽灯的照映下,光布在了每本书上,男孩没有取书阅读而是坐在棕色的桌台前,打开抽屉,将一本厚重的日志本打开,缓缓说道:“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男孩明明可以靠家世,可偏偏比大部分人努力。
九岁父亲就语重声长地对他说,要么继承家业,要么做到最好。
他为了表现自己,为了向父母证明自己,为了拾起从前的骄傲。他翻了翻日记的前言,取出一张自己十二岁的旧照—照片中的自己,明眸皓齿,脸上有自信的微笑,眼里满是他昔日的傲气。
那时的他心气多高啊,他从来看不上别人。可他偏偏是一个笨拙的人,偏执而冥顽,与同在起跑线的朋友差距越来越大。
在他十二岁以前,上天就像是把所有的优点集中在他的身上,他不仅帅气,聪明,而且学识渊博,见识广。
周围所有人也都像是一颗颗卫星绕在他左右。然而,如今他的成绩一落千丈。他因为孤僻,并且长相愈趋平凡,而越来越不自信。
曾几何时,市级作文比赛大奖,书写比赛大奖,跆举道五年市冠军,双节棍的考级证书的获得对于他都是小菜一碟。
但真相是永远没有人知道他付出了多少。
作文比赛是他通过日日夜夜的写作获得的。
书写(练字练了 12年)。
跆举道因为没有任何天赋,只能反复地练习,练到抽筋,练到第二天被酸痛痛醒。
双节棍也是同伴中最慢学会的。
可笑,真的可笑。
自己所经历的这一切就像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男孩闭上双目,他又一点想念烟雨了。
其实虽然已经分开很久了,但是自己还是满脑子都是她。
男孩是一个刚强的人,心志自然坚定。
虽然他因为自身容貌普通而自卑,但他依然是一个向往美与爱的人。
他提笔在日志本上写下一第一眼喜欢,就要立刻拥有。署名一林轩。
男孩躺在床上,心里尽是暖意,总觉得还是有希望挽回的。
不久后便入睡了。
那一晚,星辰弥漫了整个星空,男孩便是抱着星空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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