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质俏靥嫣红,一双圆润美目瞪向王萧。
今日认识了王萧,她感觉自己成了一只小绵羊,而王萧就是那条一直想吃羊的大灰狼!
“这位王公子真是可恶!竟想冒犯公主?这可是死罪!”李丽质心道。
想到已经被王萧悄悄摸了一下手和亲了一口,李丽质就狠狠跺了跺脚。
母后一直教导她要谨守礼节,女孩子家,务必矜持自重,不可轻佻任性。
可这两件事,又算什么呢?
“母亲!”李丽质伸手拉住长孙皇后的玉手,看了看对面的王萧,撅起了粉红薄唇,大眼睛润泽明亮,模样甚是可爱。
长孙皇后无语地白了王萧一眼。
这小子就算对李丽质一见钟情,一往情深,可也不能如此急切啊!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不知道吗?
再说,李丽质早有娃娃亲,名义已经是长孙家的媳妇了!
撬人墙角也这么急?
“你这小子,没见过美女吗?就不能老实一会?还问女孩子愿意吗,喜欢吗?有你这么耍流氓的?”长孙皇后啐道。
王萧呵呵一笑,道:“嫂嫂,我是见过美女,但没有见过像李大姑娘这般绝色国香的少女!第一眼看到她,我的三魂七魄就飞散了,灵魂出窍,不能自已……”
绝色国香?
被王萧如此赞美,李丽质表面不好承认,但心里着实喜欢。
她偷偷看了王萧了一眼。
“好了,好了!”长孙皇后连忙摆手:“别说这种肉麻的话了!我都受不了,何况我家还未出阁的大姑娘!我们谈谈怎么考校一下你的作诗水平的事情吧!”
“好!”王萧点了点头。
长孙皇后抬头看了看庭前的芍药,又低头看了看池塘中的荷花,忽而微笑道:“就以花为题材吧!你作一首七言绝句出来,让我们母女欣赏一下!”
王萧看了看周围的各种各色鲜花,点头道:“好的!”
而后,王萧低眉思索。
想了数分钟,仍旧没找到合适的。
长孙皇后有些不耐烦了,蹙起黛眉道:“萧兄弟,你是不是不行了?也对,作诗这种事情,没有多年的文学积淀,怎能信手拈来?你或许在书法冠绝天下,但在作诗就落后了!”
“我怎么可能不行?”王萧摇摇头,目光看向李丽质。
迎着王萧灼热的眼神,李丽质美脸微红,立即低下头去,芳心砰砰直跳。
在王萧面前,她开始非常害羞了!
“我要作的这一首诗,与牡丹花有关,诗名就叫做《赏牡丹》!”王萧道。
长孙皇后不解地道:“可是此地并无牡丹!而且,牡丹要到下个月才开放,这个月连花蕾都很小呢!”
王萧望着李丽质,轻声道:“我这里虽然没有栽种的牡丹,牡丹此时也未开放,但近在我的眼前,却有一个活着的牡丹!她是一个天色国香、明丽似仙的人间少女,她叫李……大姑娘!”
这番话一出,李丽质再次涨红了脸,心跳加速。
表面继续低下头,心里则对王萧渐渐有了此前前所未有的情愫。
王萧这么会说话,这么会夸赞,放在以钱独尊的现代会被骂穷屌丝,只会呈口舌之勇,但在古代,绝对是万万里挑一的美少女杀手。
“你……”长孙皇后超级无语地看着王萧。
这小子对李丽质的贼心,自始至终都在,且越来越大,有将此地都囊括的趋势。
有那么一刹那,长孙皇后甚至觉得,将李丽质嫁给王萧也不错,这小子武功极高,书法碾压世人,口才非常好,会哄女孩子,等等,优点貌似很多很多。
可是,想到长孙家,自己出身的地方,长孙皇后就摇了摇头。
我是从长孙家嫁出去的,现在我成了一国之母,母仪天下,四海敬重,不把一个嫡长公主嫁回去,怎么对得起生我养我的长孙家?
纵然长孙家曾经抛弃过我,可我也不能忘本啊!
这样想着,长孙皇后继续坚定了不久后执行李丽质和长孙冲娃娃亲的信念。
见王萧又盯着李丽质看,在对她放电,长孙皇后蹙起秀眉,抬起玉手不轻不重地拍了他的胳膊一把,没好气地道:“诗兴来了赶紧吟出来!若是不小心忘了,看你怎么收场!我家大姑娘会认为你吹牛,会看不起你的!”
“好滴!”王萧轻轻点头,然后一边看着李丽质一边吟了起来:“庭前芍药妖无格,池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芍药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花开红艳,既能观赏,又可以作为草药的一种。
芙蕖就是荷花。
这首《赏牡丹》是二百年后大诗人刘禹锡的一首著名诗作,王萧将它搬了过来,说是自己原创的,没人反驳得了。
这首诗被王萧吟唱出来,他又一直看着李丽质,就是名为赏牡丹,实则是赏长乐公主。
美人绝色,牡丹娇艳,都国色天香,丽色绝殊,王萧恍惚间,竟有些分不清眼前是美人,还是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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