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檀木村昨日里回来了一个罪犯,今日那罪犯就带回了一个女娃。
虞海入狱的时候十八岁,如今出来也才二十八岁。
正值壮年。
这个时代多的是重男轻女。
尤其在这落后又穷苦的深山里头。
越穷的人越喜欢生,可生出来是女儿就要扔。
只有那少部分的家庭,还算有些良心,不扔女儿,可也不会男女一碗水端平。
可虞海呢?
他没娶过媳妇儿,就说他这刚出狱一天的时间。
也不可能那么牛批哄哄的就让人瓜熟蒂落吧?
村里人十分肯定——
这孩子不是亲生的!
但一个正常的、正值壮年的大男人,怎么可能不找老婆生儿子呢?
大家都隐约猜到了什么,可又不敢到处乱传。
毕竟虞海是杀人犯,村里人对他有着深深的恐惧。
只偶尔虞海不在山里的时候,才会有人私下里嘴碎道:“虞海那玩意儿不行了,生不出孩子来……”
……
虞海对这一切漠不关心。
他带回蒂依的时候,那竹叉子总算叉上了一条被河水冲在河边上的鱼。
虞海将蒂依放在地上,又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的把老宅打扫了一番。
这才去把鱼煮了。
鱼被熬得烂掉,虞海将鲜白的鱼汤喂给了蒂依。
他看了看。
婴孩身上是大红色的小秋衣棉袄。
十分喜庆。
棉袄背面是一个“福”字,前面是一个大大的“悦”。
而同款配套的棉裤子上,在裤脚的位置,有着“农历八月十五”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