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丽华“啧”了一声,满脸懊恼,好像有什么重要事情被耽误了。
魏岚回头看她,刚想问问她要不要先走,她突然又道:“记笔记的本子忘记带了!”
李桑桑:……?
魏岚:……你有事吗?
竹笋焯水出锅过凉水,锅里的热水盛出倒进木盆,冲掉黄鳝段上面的粘液,取出腥味。
李桑桑捞米饭的功夫,魏岚招招手让姜丽华站在旁边,她则是手里拿着菜刀几乎挥出残影。
刚才还是十来二十公分长条状的竹笋顷刻片成两毫米宽的薄片。
姜丽华瞪大眼睛,“这、这……”
“这没什么,你动作放慢一点,也能切出这样的。”魏岚抿唇笑容温柔,“竹笋焯水切片,黄鳝去完泥腥之后,还和之前一样,拿葱姜蒜、淀粉腌制一下。”
魏岚每说一步,要姜丽华点头确定都记住了,才继续往下说,“腌制黄鳝的时候,就可以先做准备工作,琢磨着黄鳝的数量去扒葱姜蒜。咱们现在是大锅饭,人多,最少也得三个蒜头。”
说着,魏岚从篮子里扒拉出三个蒜头,招呼姜丽华一起蹲在桌子边缘剥蒜。
“前期工作都准备完了,锅里倒油,等油热了用蒜瓣干辣椒爆香,之后倒入黄鳝翻炒。调味料还是酱油、盐那几样,要是回家自己做,有条件的话,可以加点糖,味道会更好。”
姜丽华脑袋一歪,疑惑不解的望着魏岚,“又是盐又是糖的,能好吃吗?”
魏岚知道姜丽华在想什么,“噗嗤”笑了一声,之后又拖长音“嗯”了一声。
脑海里灵光一闪,魏岚桃花眸亮晶晶的,举例道:“国营饭店的红烧肉你吃过没?”
见姜丽华点头,魏岚兴冲冲的解释:“很多人在家里尝试做红烧,做出来虽然味道不错,但却没有国营饭店的好吃,原因就在于饭店的红烧肉是用糖炒出来的颜色,而大家在家里做的,都是用酱油调处来的。”
姜丽华点点头,有点能理解了。
一旁李桑桑眼睛确实瞪得老大,“我的娘呢!难怪国营饭店的红烧肉卖那么贵,原来不光是有肉,还放了糖呢!”
国营饭店红烧肉肉块很大很实诚,小份的要一块二毛钱,大份的一块八。
李桑桑原来去镇里的时候,也馋过红烧肉,但是她爹娘却不肯给她买。
虽然没尝过,但完全不影响李桑桑满心满眼的惊诧。
魏岚抿唇笑得无奈,遂拍拍手,带着两人回归正题,“黄鳝肉抄到变色,就可以倒进竹笋了,继续翻炒一阵然后倒半碗水小火焖一会儿,等开锅了,试一下咸淡,要是没问题,用淀粉勾芡一下就能上桌。”
姜丽华点头,“那一会儿我来试试?你在旁边看着,要是哪里不对,你就告诉我?”
魏岚想了一下,也行。
亲自动手实践,总比在一旁看着要学的快一些。
最终,在魏岚的指导下,姜丽华成功完成了竹笋炒黄鳝这道菜。
虽然中间有两次手忙脚乱戳散了不少黄鳝肉,但对于最后的味道,姜丽华非常满意。
因为……
真的很好吃啊!
竹笋脆脆的,黄鳝一口下去都是肉,淀粉勾芡过后的汤汁浓稠带着淡淡辣味,刺激的人食指大动。
香味、色泽都摆在那里,还没吃进嘴里,就知道是何种美味了。
姜丽华和李桑桑嚼完嘴里的竹笋,转身迫不及待去拿碗筷准备盛饭。
魏岚解了襜衣挂在厨房门后,抖抖衣袖道:“就别给我盛了,我家里有事,得赶紧回去了。”
她们在大食堂干活,中午也是在大食堂吃的,平时怕忙起来饭菜凉了,所以都会赶在下地的人回来之前,先吃。
姜丽华动作慢下来,回头看魏岚,张张嘴想说什么,还没说出口呢,李桑桑咋咋呼呼道:“这饭都好了,你现在不吃,回去难不成还要自己做?多麻烦啊!而且,多亏啊!”
亏是最主要的一点。
竹笋那么好吃,汤汁那么香……
而且,在大食堂吃,至少能给家里省下二两粮呢!
李桑桑心里觉得不合适,还想再劝,魏岚坐到堂屋了。
“好了,你们两个就把我那份分了吧!”魏岚转头笑着摆摆手,“我是真有事,走了啊!”
从大食堂出来,才踏进巷子里,迎面撞上疾跑过来的顾朝。
魏岚惊的脚崴了一下,顾朝手快将她扶住,“吓到了?”
“没有。”魏岚摇摇头,抬眸不解望着他,“今天怎么这么早?”
“我算着点吹的号,他们在后面走着呢。”顾朝牵着魏岚往回走,“我跑来的。一会儿我跟阳哥去镇里,你别做我的饭。”
顾朝急匆匆跑到这儿来,就是为了告诉魏岚这个。
魏岚拧眉,“还有东西没拿回来?”
顾朝点点头,声音淡淡不疾不徐,“还有几麻袋的布,中午我跟阳哥跑一趟,下午下工在来一趟,估摸就能拿回来了。”
说罢,顾朝侧头看了魏岚一眼,见她头发松散,碎发散落,他伸手帮她别到耳后,问道:“早上拿回去的看了没?有没有喜欢的?”
“没有。”
她早上做完粉条就去挖竹笋了,房间里的大麻袋,动都没动。
顾朝侧头看她,“不喜欢?”
“不是。”魏岚摇头,抬眸望着顾朝,干脆利落的转移话题,“你去镇里得多久?骑自行车五十分钟够不够?”
顾朝沉默一瞬,似是在估量,半晌摇摇头,“得一小时二十分钟,最快。”
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他骑自行车过去,到了那里还需要跟人打声招呼,会有朋友、家人过来帮忙拿,应该要周旋一会儿。
穿书七零成了大佬心头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