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痒死了,痒死了!”
“杀了我,给个痛快,快点杀了我!”
“爹,一刀杀了我,一刀杀了我啊。”
“我求求你了,爹,杀了儿子。”
“对,对,对,就这样,把刀捅进我心脏。”
“我恨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为什么不杀了我?”
“我恨你!老东西!”
黎叔的话仿佛有一种魔力吸引着众人,虽然畏惧却忍不住想继续听下去。
“老大就倒在我脚下,他临死前哭着求我杀了他,可我下不去手啊,真的下不去手。后来我就想,如果我下得去手,舍得把手中的刀送进老大的心里,他是不是就能少受一点罪,走的洒脱一些,没那么痛苦,来世也能找一个好人家投胎。”
黎叔脸上的表情从悲哀逐渐变为狰狞,狂笑道,“后来,我大儿媳妇儿、二儿子、二儿媳、三儿子、三儿媳,还有我大孙子、二孙子等等,只要求我,我就帮他们。”
一片哗然。
杀死亲生儿子还有孙子,这种事情无人敢想,简直就是在挑战大众的认知极限。
短暂的喧哗过后是无尽的沉默。
不杀了能怎么办,难道看着他们活生生痒死挠死自己吗。
“到最后,黎家就剩下了两个人,一个是我始终不会得病的老头子,另一个是我最小的孙子。”
黎叔的语气无比平淡,就像在叙述旁人的故事一般。
可哀莫大于心死,浓厚到没有办法缓解的悲伤充斥天地之间。
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足够令人伤心了,可偏偏还要亲手送走,不然就要看着他们忍受巨大的折磨。
活着,的确比死了更难。
此时,众人对黎叔为什么一心求死多了一分理解。
滕瑞麒叹了口气,问道,“这怪病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你有印象吗?”
“三十年前,八月十七,中秋节的第二天。”梅数九替黎叔回答道。
黎叔点点头。
“那天有没有什么征兆,或者说遇到什么怪事?”
黎叔皱起眉头回忆片刻,“没有,我记得很清楚。八月十五晚上一起吃了团圆饭,八月十六一大早我三个儿子就领着儿媳妇回娘家去了,连带着几个孙子也在一起。两个女儿则带着家里人过来看我,天刚刚擦黑人就走了。”
“晚上,三个儿子都回来了。十七一大早他们就给我请安,还说要带我去新开的相馆去照相。最后因为小孙子闹肚子没法去,就挪到了第二天。结果到了晚饭时候,老大就吵着痒,我们赶忙请来大夫,却没用。”
恐惧,黎叔的话中透着浓浓的恐惧,“不过短短七天,老大就把自己挠死了,过了一个月是他媳妇,之后是二儿子...”
绝对不是病,滕瑞麒在心中下了结论。
没有任何一种病是以如此诡异的形式展开的,更不可能隔上一个月才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