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龙汉大劫末端,魔祖罗睺现身。
以龙、凤、麒麟三族等无数洪荒生灵死后血肉、怨恨、杀气炼制诛仙阵图。
再辅以诛仙四剑,布下诛仙剑阵,欲要彻底毁灭所有洪荒残余生灵,以杀证道。
鸿钧顺应天意,与罗睺决战于极西之地。
致使西方九万九千九百条灵脉崩碎,大地生灵灭绝,终于使得罗睺身死道消。
此战之后,鸿钧获得天道眷顾,终于身合天道,获圣人果位,成为洪荒第一位圣人。
却没有发觉,罗睺身死道消之际,一身神魔精血洒满西方大地,最终于地底深处凝结出了一个像心脏般跳动的巨大血胎。
血胎里还没有生出新的意识,只残存有罗睺杀死鸿钧,称霸洪荒的执念。
若是放任不管,不知多少年后,血胎之中想必会诞生出一个新的生命,然后此时,它已经有了新的主人。
“额,这里是哪里?周围粘糊糊的,怎么感觉回到娘胎里了一样。”
刚刚从地球穿越来的吴天,挥了挥根本不存在的双手,这样想着,突然脑海里多出了一道冰冷的声音:
“叮!宿主已触发神级选择系统。”
“选择一:继承魔祖罗睺执念‘杀死鸿钧,称霸洪荒’。”
“可立刻化形,获金仙修为。”
“可获得大道级功法:九九混沌诀。”
“选择二:无视该执念。”
“三千年后化形,可获大罗金仙修为。”
“可获得极品先天灵宝:七宝琉璃盏。”
在弄清楚了自身情况后,吴天很快就做出了选择。
且不说自己与罗睺执念不谋而合,既然重生洪荒,自己又如何肯屈居于天道傀儡鸿钧之下。
而大道级功法比先天至宝都要来得珍惜,只是极品先天灵宝的‘七宝琉璃盏’又有何好比较的。
至于修为一事,有神级选择系统相助,若是三千年的时间还不能提升至大罗金仙以,吴天觉得自己可以找块豆腐撞死了。
“选择一。”
吴天刚在脑海里默念,只觉周身一片动荡,似乎有无边血肉精气疯狂涌入自己体内。
然而自己却又化作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无论有多少血肉精气涌入,都无法填满。
仿佛过了很久,其实只是一瞬之间,西方地底深处那颗像心脏一般不断跳动的巨大血胎,轰然碎裂。
一个如常人般大小的年轻男子就此出现。
一头长发如泼墨一般延生至腰际,紫黑色的魔纹如同衣服一般,印在全身,凸现着主人的高贵与深邃。
如被精心雕刻过一般的面容,找不出一丝瑕疵,然而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双眼睛。
眼白仿佛被一片王阳血海所填满,唯有正中间点缀着两颗‘黑心大日’,那里是世间万物走向毁灭的归墟之地。
吴天随意打量了下自己的这副新身体,十分满意,随后又把心神沉浸到脑海中静静漂浮的一册青色书页。
此书页周遭混沌气息流转不定,正是大道级功法九九混沌诀。
九九混沌诀乃是修炼肉身之力的无法门,练到至高境界,便是如盘古大神一般,开辟天地,以力证道。
此功法共分九层,每三层一个大坎。
突破三层,可成圣人,与天道同在,不死不灭。
突破六层,可成天道级圣人,再不受天道约束,逍遥自在。
突破九层,可成大道级圣人,比肩大道,可身衍世界,于混沌中亘古不灭。
吴天也不知道现在外面是个什么情况,但提升自身实力总是没错的。
罗睺本是三千神魔之一,又是准圣巅峰修为,虽然被鸿钧打消大半,但残余精血也不可能只培养出一个小小金仙。
此时吴天身体里尚还存有许多不曾消化的血肉之力,这会正好可以用来修炼九九混沌诀。
在九九混沌诀运转下,吴天只觉得自己身体仿佛化作了一个大磨盘,不断研磨、剔除罗睺精血中残余的怨恨、杀念,只余留下最纯粹的血肉精华,用以滋补肉身。
修炼不知岁月长。
这一日,吴天已经把九九混沌决第一层运转到极致,整个肉身环绕着莹莹血光,显然只差一步,就可突破金仙巅峰,步入大罗金仙之境。
就在这时,一道不带任何感情的冰冷声音传遍整个洪荒:
“贫道鸿钧,顺从天意,斩杀魔祖罗睺,今日终得道成圣。”
“为感恩天道,千年之后,贫道欲在三十三天外,混沌紫霄宫中讲述三千大道,洪荒众生,有缘者皆可来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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