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越挥手,一道内力飞出,砰,一声气刃飞入水中炸起一道水花,王越无奈的摇头,他的内力境界大跌,现在有些不适应了。
银彪在王越气刃飞出后,兴奋的飞扑过去,将被打晕的一条肥鱼叼了上来,看着肥美德食物,银彪都快馏出口水,几次想扑上去,但是他很聪明,很识时务,爬到王越身边,顶了顶王越的腰,意思是你先吃。
王越微笑的揉了揉银彪的头,银彪很享受,因为从没有人或者同类揉他的头,“你去吃吧,我不饿。”
得到指示,银彪瞬间窜到肥鱼面前大快朵颐,王越撕开一个很像馒头很松软的食物包装,然后递给银彪,这个小家伙看似不大,但是食量惊人,不然怎么可能干掉和他大小的兄弟姐妹。
就在这时,不远处的草丛突然晃动,王越回头,发现一个大型动物慢慢的退去,王越再看了看小家伙,叹息一声,“虎毒不食子。”
王越在河口坐着一动不动,而身边多了一个银色的老虎,虽然四周时不时传来野兽的嘶吼声,但是有那头大虫的气味在,今天晚上会很安全。
非洲赞比西河支流的一个小山村,今天算是这个黑人村落的集市,吵吵嚷嚷,热热闹闹的人群在小贩面前穿梭,时不时停下来和小贩交谈几句,甚至是因为自己看上的物品而争吵,但很少出现动手。
因为第一点,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第二这个村落每个人最少都带着一把刀,有的小贩更是直接出售枪械。
而从村外走来一人一狗,只是这个人皮肤和本地人有些格格不入,而身边的狗则是让其他同类敬而远之。
王越带着银彪进入村落,甚至还和一些黑人村民友好的打招呼,世界上虽然有很多人在争斗,但是在这些小山村里的平民,永远都是最朴实的,最好客的。
生活,一切都是为了生活,虽然王越活够了,但是老天不让他死,他也只能活着,他是凡人不能和天斗,而且身边的小家伙还需要养活。
至于为什么王越这个异乡人能够在这里获得友谊,首先什么都不懂的王越进入村庄,被村子护卫队围了起来,双方剑拔弩张,甚至小银彪愤怒的呲着牙想要攻击这些村民。
大汉王朝幅员辽阔,王越学业有成也曾经在世界游历,语言不通这是常事,所以他早就研究出对付这些朴实村民的方法,当然对付那些恶民同样有更有效的。
王越看出对方的紧张,首先将那些在对方看来威胁最大暗器,除了一支其他都放在地上,表示自己无意和对方交恶。
在双方有了一丝缓和后,王越比划一个吃饭的动作,这下其他人也明白王越的想法,一些人将武器放下,王越也一样,然后指了指手中的武器,又指了指对方,然后做了一个世界通用手势。
这下村民们都放松下里,很多人都明白,这个外乡人想在这里用武器换食物。
一个妇人拿着几个黑乎乎的芋头和一些腌肉,王越闻了闻,将身上的武器送给了请他吃饭的黑人老夫人的儿子,然后走出了村落。
第二次来村民已经知道王越没有恶意,所以也就让他进来,这次王越带来了一条麋鹿,这种麋鹿肉质鲜美,很多贵人都喜欢吃,王越猎杀一头后带到之前妇人家,比划告诉她帮忙做熟。
这样一来二去,大家就熟了,王越现在就是一个猎户,带着他的猎狗一起在村落附近打猎为生。
今天是集市,所以王越早早地带着几张兽皮和卤肉来集市换取生活物资,而这段时间,有和少数民族打过交道的王越也能和对方简单交流,甚至是说几句玩笑,总之这里的人都知道王越是无害的。
而王越也知道了这里的一些情况,这是在赞比西河流支流的一个小村落,只有三百户,而他附近还有一个圣地部落,除此之外也知道世界已经变迁,所以王越没有急着离开这里。
在这里,和熟悉的妇人儿子交流的时候,他也知道,他带来的暗器叫做枪,或直接说叫做AK47,是白种人传过来的,同时传过来的还有混乱和战争,不过这些和王越没有关系,因为他是大汉王朝的人,王朝已经覆灭,他也是无国籍人士。
王越来到他自己经常在的摊位,这个角落已经成为他专属地盘,而面前摆着豺狗皮毛,麋鹿皮毛,甚至还有一条大蟒蛇,当王越刚把东西拿出来,一群人围了上来,因为王越的战利品质量好,且没有太大破损,不像其他人的不是箭伤就是枪伤,甚至还有不规则的刀砍斧劈的伤痕。
小银彪刚昂着头看着围满的人群,一点都不怕生,一副这是我的地盘,都给我老实点。
其中一个黑人大汉拿出一个弯刀,“越,我用这把刀跟你换这些物品,这可是我父亲亲手打造的赞比西弯刀,怎么样?”
王越接过刀看了看,纯手工打造,整个弯刀有五十厘米左右,刀背不厚,显得很轻便,上面刀刃上那种寒光不是机械打造的那种没有灵魂的武器能比的,还有那刀身捶打的花纹,如同鱼鳞一样整齐,把手是本地特有的胡杨木,上面用麻绳紧紧地缠住,一看就是结实耐用的实在货,只是这刀的材质不太好,所以看上去有些黯淡无光。
王越挥了挥,刀口很锋利而且带有一种寒气,这应该是用地坛水淬火的原因,这把刀比王越手中的刀还要好,只是手里的刀也是肯卖给他的。
王越将刀还给黑人大汉,“肯,你老是拿你父亲的作品来我这换东西干嘛?”
肯有些不好意思,“越,我想买把枪,现在冷兵器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有了枪,我就能打更多的猎物,这样我弟弟妹妹就能生活得更好。”
“还能在娶个漂亮老婆。”王越接话调侃,这句话引起四周的人哄堂大笑,也让面前的这个大个子肯有些难为情,要不是他们天生皮肤黝黑,现在应该是一个大红脸了。
“越,怎么样?说个价,不行我再去找一把。”肯急切地说道。
王越明白肯主要是看上王越摊位上的那个狮头皮了,王越实际上是很少杀戮这些独居的大型猎食者,只是这家伙居然偷袭自己,王越不介意将他干掉,本来是准备剥皮的,后来想想这样的价值就不高了,所以他用很久以前的腌制方法将狮头留了下来,然后将里面的零碎掏空,这就是一个高级狮头枕,加毛皮褥子。
没有手艺的人可做不出这么好的东西,即使有人能清理干净他的头,他身上的气味也弄不掉,也可以说,王越的货是没有野兽身上膻臭味的,这也是王越拿出来的皮子好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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