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说,十七岁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易误终生。
言诺总是和自己说,“我明明就是十六岁遇到的他”。
十六岁的言诺在小巷子里一次顺手的“见义勇为”,让沈初尧这只大灰狼惦记上了言诺这只小刺猬。他觉得女孩子麻烦,不喜欢与女生接触,却让她成了他的同桌。本是来B市筹谋人生的,却把自己栽在了一个小姑娘身上。
“早恋是不对的诶”
“这怎么能叫早恋呢,我这是提前预定的”
“还可以提前预定?”
“对啊,你那么受人欢迎,我不预定你被拐跑了怎么办?”
终于在艺术节结束的第二天,沈初尧以言诺收到情书太多为理由把言诺这个傻孩子拐到了手里。
言诺出去接了杯水,却感觉自己走到哪都像是动物园里跑出来的大猩猩一样被人“观赏”,上前去询问的时候,对方又总是一脸便秘的表情,懵懵懂懂恍恍惚惚的坐回到座位上,就听到蔡南宇欠揍的声音及时响起“我说言诺,你喜欢你同桌也不用昭告天下吧”
言诺:???!!!
言诺下意识的摸上后背,果然摸到一张便利贴,上面飘逸的字体写着:全世界我最喜欢沈初尧。
多么嚣张的字啊,多么欠揍的人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