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怀,这样的气度,远远超过了他们,家仇人情都已经是小事,真正让公子动怒的还是国仇。
“如果我真想什么都不管,这把剑我早就扔在长安的火海里了。”
张年顺安抚了张三一句,拔出腰间的宝剑,在月色下,这把家传的宝剑显得寒光熠熠,削铁如泥不在话下。
在剑柄下刻着小小的“勤王”二字。
夜色逐渐深沉,有些喧闹的山谷内也安静了下来,大家享受着这最后一片安宁。
第二天早晨,随着一阵急促的钟响,宁静的早晨被打破。
张年顺伸了个懒腰,拍了拍身的盔甲,发出金铁交击声,一般的武器连刺穿这身重甲都很难。
张三也换了自己的盔甲,牵来了两匹同样披着重甲的高头大马。
这些战马自获得的那一天起就获受到了了最好的照顾,人都没那么快活的日子。
但也因此,每一头的状态都达到了一生中的最佳状态,接下来就是它们发力的战场。
张年顺翻身马,手里提着霸王枪,腰间插着宝剑,头盔被他拿下,放在两腿间。
“老伙计,这回全看你了。”
张年顺拍了拍马儿的脖颈,这是山里少数能驼起拿着霸王枪的战马,也就是一普通战马,没什么多尊贵的血统,陪了张年顺好几年了。
马儿打了几个响鼻,踱了两脚适应了下重量,在张年顺的驱使下朝着山下走去,张三也已经带头盔跟在后面。
没有多么喧闹的场面,没有多么热闹的欢送,一个个骑着战马的士卒从自己院子里出来,身后有送行的家人或是朋友。
大家就如同以往训练的那样,一个个归队,跟在最前方的身影朝着最广阔的地方前进。
四千人的骑兵看起来也不多,除去张年顺的白甲,其他人都是清一色的墨色重甲,人马同色,还有固定的活扣将人和战马连在一起。
骑兵,尤其是重骑兵,最重要的就是冲势和加速,在速度时冲下去,那力道足以将人活活撞死,骨骼全碎。
接近千斤的重骑兵本身的冲撞本身就是一个大杀器了。
所有人的武器都是后辈砍刀,而不是现在骑兵擅用的长马刀。
张年顺要的不是收割游走的轻骑兵,而是一路撵杀过去的重骑兵,厚背砍刀才最适合,而且不易卷口,配合冲势,一刀下去足以将人一刀两断。
张年顺在最前方看着这些骑兵,他们大部分的脸都被头盔遮住了,但张年顺还是能人认出不少人来,这都是蹭饭蹭出来的感情。
将手里的长枪高举对着天,张年顺舔了下发干的嘴唇,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他身。
“次出山,我们为了杀来袭的突厥人和叛军,我想你们都知道。”
“这次,我们出山,别人不是杀我们来的,他们的敌人是朝廷,与我们可以说无关,我们只是普通老百姓。”
“但是,他们千不该万不该屠杀我们的同胞,灵州,泾州,原州几乎没洗掠一空,百万的汉人会被杀被抓。”
“他们是汉人,我们也是汉人!突厥畜生将汉人视作猪狗,虐杀他们,这就是我们出去的理由!”
“或许我们这四千人会留在外面,回不来了,但是我们要让突厥人记住,这中原天下,容不得他外族织染!”
“杀我同胞,犯我河山,现在想跑回去?做梦!”
“他们,都得死在中原大地!”
“杀!!!”“杀!!!”“杀!!!”
士卒们同样拔出武器,高举过头,怒吼道。
怒吼声传遍山谷,久久不能平息。
张年顺满意地点点头,戴了头盔,踢了下马儿侧腹,第一个跑了出去。
墨色的洪流跟着一点白星涌出了龙门山,这支即将震惊天下的军队出山了。
汉家旌帜满阴山,不遣胡儿匹马还,三十万大军,不过尔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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