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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使五原男儿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雁门太守府中,一个峨冠博带的中年人捋着胡子,仰头吟诵云飞刻在阴山上的那句诗。

“好文采,好霸气!”

十几个胥吏战战兢兢地跪在下面,头都不敢抬。听到这仿佛从牙缝中挤出来的话语后,他们更是深深地把脑袋埋进了袖子里。

“我宋杰为官十年,虽无大功于朝廷,也未失德于百姓,怎么治下突然就出冒出了一个‘不教胡马度阴山’的云飞?”

原来,这个中年男子就是现任雁门太守宋杰。

听了他的话,人们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在翻白眼。

你都把老百姓当成牲口卖了,还没失德?

“府君!”眼看宋杰就要爆发,张汛连忙给他提了个醒:“此事已传遍诸郡。莫说九原,便是雁门军民也以此为荣。我今日出门时还听见路人在称赞云司马,望府君查之!”

“你的意思是我还不能惩治他了?”

宋杰的脸都绿了。

“未得军令,擅改驻地,该当何罪?”

张汛知道自家上司恨云飞挡了他的财路,想找个理由除掉他。可现在的主旋律是北伐,而云飞在阴山壁上刻的那句“但使五原男儿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实在是太政治正确,也太振奋人心了。

这个时候去找云飞的麻烦,那就是往刀口上撞!

宋杰虽然熟悉官场上的潜规则,但也受格局所限,看不见大势。偏偏他还是自己的举主,不能放任其自寻死路。

“府君,昨日有消息从雒阳传来,说是朝廷任命了一位新刺史,不日便要来并州巡查,此时切不可节外生枝。”

听了张汛的话,宋杰脸色一变,连忙问道:“此人是何来路?籍贯、举主、履历这些都打听清楚了吗?”

“回禀府君,此人姓邓名盛,字伯能。弘农人士,早年以军功升迁,此番却是司徒杨赐举荐他做刺史的。”

“原来是杨公的门生……”宋杰皱着眉头思考了一会,最后叹了口气,道:“罢了罢了,长史之言有理,此番不宜节外生枝,汝等亦须小心行事,莫要让刺史看出问题。”

“是。”

汉代刺史制度是对秦代监御史制度的继承和改进。

始皇帝废除分封制,以郡县代之。为了更好地节制地方,政府又设立了监御史。

秦朝的监御史不但能监察官员,还可以直接干涉地方事务。权力过大,极易滋生腐败,而且会对地方政府形成掣肘,降低工作效率。

汉朝吸取了秦的教训,设立刺史,并且不断地改进和完善监察制度。元封五年,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个州,分别是冀州、青州、兖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益州、凉州、幽州、并州、交州、司州,各置刺史一人。

作为中央派遣到地方的监察官员,刺史要敢于监察和举报地方上的弊病,否则地方官员就会违法乱纪,破坏国家的稳定。可是身怀利器,杀心自起。一旦刺史滥用权力,那同样会扰乱体制,造成社会的动荡。所以还要限制刺史,不让他们干涉地方上的事务。

要达到这样的效果,自然不能光靠皇帝的耳提面命。因为人性经不起权力的考验,而且皇帝也不是个个都靠谱的。

为了让刺史的行为规范化、正式化,汉武帝还专门推出了一套办事法则,即“六条”。

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

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淩弱,以众暴寡。

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

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

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

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

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也。

对刺史的职权作出明文规定,既可以为刺史行使权力提供法理上的依据,又能防止他们滥用职权干扰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这本来是极好的,可惜到灵帝时期已经形同虚设了。

别的不说,如果哪位刺史要执行“六条”中的第一条,那他可能会直接在地方上暴毙,根本没有机会把调查到的情况报告给朝廷。

为了平衡监察官员与地方郡守的关系,汉武帝给刺史的俸禄品级并不高,只有六百石,而他们监察的对象却是两千石。为了让刺史敢于监察,勤于监察,汉武帝又把这些人的升迁和工作业绩挂上了钩。

正是因为官小而权重,且升迁直接与绩效挂钩,所以刺史往往敢于审查地方上的弊病,这也是宋杰一听邓盛要来就放弃报复云飞的原因。

但是云飞可不打算放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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