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民间就有官匪一家的说法。这不光是因为每个时代都有不讲职业道德的官员和匪徒勾结,谋取不正当利益,更重要的是官和匪可以互相转化。
为了追求长期利益,得到更多酬报,云飞这个马匪头子可以打击强盗,保护幽州百姓,并收取一定的费用。老百姓也愿意花钱买平安,因为强盗会让他们损失更多,而且还有可能伤害他们的亲人。
云飞收保护费是按土地算的,农民种一亩地,秋收后要交一斗粮食作为今年的保护费,或是以等价的五铢钱代替。
这个保护费的性质很难界定。从老百姓的角度来说,他们是用一笔钱来代替自己被抢劫,这属于血酬。
从云飞的角度来说,他并没有对幽州的百姓施加迫害,而是在做一份类似于保安的工作,用劳动换取物质上的回报,所以这个钱应该算工资。
如果从政治的角度来看,云飞的做法是用暴力做背书,建立并维护一种制度。这个可以看作是“法律”的萌芽,幽州百姓给他的就是制度收益,这叫“法酬”。
从实际效果来看,云飞收钱后承担了抗击外敌的责任,相当于本地狼驱逐外面的野狼,保护自己的地盘和羊群,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变成了羊群雇佣的狗。
为了追求短期利益的最大化,云飞经常在草原上袭击游牧民族的部落,那个时候他就会化身为恶魔,将遇到的人全部杀光。
是的,全部杀光,包括女人和小孩。
一个在和谐社会中长大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做出如此残忍的事情?
因为主神打破了一个美好的梦。
一个宣称生命无价的梦。
从帝王时代的儒家到现在的******价值观,人类社会在各个时期的主流思想都在宣扬生命无价的理念,但这并不符合客观事实。
事实上,生命无价只有在自我评估的时候才说得通。对个人来说,一旦失去生命,拥有再多的钱也没用了。然而,即使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的生命也是可以用钱来衡量的,有些人就是因为没钱治病而离开了这个世界。
不客气地说,人一旦生了病,那么他的生命就会被放到天平上称量。最后会不会落地,基本取决于本人的支付能力。
作为一名孤儿,云飞很早就意识到了命价的存在,他的父亲云天就是因为讨要拖欠工资而被打死在街上的。
那一年,云飞十二岁。他知道了人命是有价的,是可以换算成钱的。父亲和同事们被拖欠了四个月的工资,总数约四十万元,这就是他父亲云天的命价。
意识到命价的存在后,云飞的思维就和同龄人不在一个层面了。而在成为轮回者之后,他更是直接参与进了人命的衡量与交易中。
除了直接通过杀戮来获取主神奖励的轮回点,云飞还向幽州百姓收取保护费,并将鲜卑、乌桓等游牧民族的人头卖给辽东太守。干一份工作,拿三分报酬,这就是三倍的快乐。
从冀州回来后,云飞立刻带着最早追随自己的武将铁木贞和五百骑兵去草原上打野了。
虽然这支队伍的规模不大,但兵员素质非常高,都是云飞用轮回点兑换的精锐蒙古骑兵。他们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无论长官发出了什么命令,都能快速准确地执行。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达到同样的水平。
蒙古骑兵的装备有两张弓、三个箭袋、一杆长枪、一把弯刀,而且每个人都穿着铠甲,乌桓人和鲜卑人的弓箭很难对其造成实质性伤害。
为了加强机动性,云飞给每个骑兵配备了三匹马,部队每天能推进九十公里。即使遇到鲜卑人的主力,也可以从容退走。
“主公,东北方向五十里外有一支鲜卑人的骑兵,大约有两千人。要不要干掉他们?”一名斥候带回了敌人的情报。
云飞陷入了沉思。
过去的一年里,他在边境上兴风作浪,灭掉了将近二十个小部落。鲜卑人放出这支骑兵,明显是冲着他来的。如果不解决他们,自己随时都有可能遭到袭击。
但是,如果现在把鲜卑人的巡逻队打掉,溃兵回去后一定会引来大军围剿自己,到时候就只能逃回大汉了。
最后云飞还是决定先把敌人的机动兵力消灭掉。因为他这次来草原就是为了攻击大部落,到时候一样会招来鲜卑大军。与其留着那条随时可能扑上来的恶犬,不如先把它打掉,然后放开手脚干一票,把附近的鲜卑部落一网打尽,回去苟到明年再走另一条路去草原打野。
想清楚后,云飞对铁木贞说道:“阿贞,你带两百人去骚扰那些鲜卑人,最好能把他们引到那边的洼地。我会在那里设置陷阱,埋伏他一手。如果鲜卑人不上当,你就用箭射他们,消耗敌人的有生力量。”
铁木贞兴奋地舔了舔嘴唇,说道:“包在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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