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纯是出生在人间的妖怪,父母将王小纯一生下来的时候他们就回到妖族位面去了,只留下他一个在这里自生自灭。
因为,妖怪与人类本就有着很大的区别,他们一般都不会哺乳自己的孩子长大,而是信奉着适者生存的这条生存法则。所以,在地狱犬还没到一百年前,是不能化为人间体,从而也导致了地狱犬跟普通的家犬没什么区别。
因此也导致了王小纯在人间独自一妖的流浪了数年,从而导致了他早已是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每天去一个新的地方,只要不去招惹那些凶残的妖怪,世间的万物灵力都足以他吸收转化为自己的妖力来维持自己的生命。
他本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下去,直至到十多年前的八个月前,那时是四月的梅雨季,却是发生了一次意外。
那日,他像以往一样,在街道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忽然间,一个身着华贵的少女拦在了他的面前,少女的瞳眸之中泛起了晶莹的泪光,第一句话便是:“这狗狗好脏呀!”
这是他有史以来第一次听见人类的话语,说实话,他还是很不理解人类的话语到底在说些什么,所以,自然也是满上了半拍。
少女已经在小贩那里买了些肉包子,小心翼翼的用米黄色的裹纸垫着之后,便是唤着他过来吃。
他虽然是妖,自然是不用吃东西的,他与女孩四目对视,少女以为他很胆小,便是用手撕开一块包子,一丝丝的放入他的嘴巴之中。
虽然不太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是眼前的这个少女却是令得他感觉没有一丝一毫的敌意,女孩的盛情,王小纯不得不勉强的张开口含着那撕下来的面包。结果,少女却是抱着自己的膝盖蹲下看着他吃,一看就是大半天,似乎是不看他吃完就是不走的形势,所以生性敦厚的王小纯有生以来第一次感觉难为情。
当王小纯勉强的将最后一块面包咽下去,以为少女因此要走之时,少女却不顾他的挣扎,强行的将他抱回家。
收养他的少女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名为:王曼丽,在家中排名老二,穿着十分的简约洋气范儿,改良过的白色旗袍,那波浪卷的头发顺着美丽的小脸一侧滑下,知书达理,那性子就如同一批小烈马一般的刚。
一进门,她就说道:“姓呢肯定是跟我姓的啦,那么名字呢叫小纯吧,因为我妈妈以前经常这么唤我呢。”
就这样,他就成了王小纯。
“好了,小纯,从今天开始,这里就是你的家了。”
这根本就没有管他同不同意,王曼丽就这么唤着他,便是一把将王小纯无情的摁入浴室的水桶里洗着,地狱犬天生就是怕水的,所以一杯摁进去洗之时,便是随着他的哀嚎声,便是由于妖力耗尽便是晕厥过去了。
当然,除此之外,王曼丽是一个非常好的主人。她总是喜欢喂王小纯,也不管他喜不喜欢,而且一定坚持看着他吃完才肯走。她很喜欢和王小纯说话,姿势一般都选择用手抱着他,很快却又嫌弃王小纯重了,然后将其放到地上不许他跑远,而且随着相处得越久,话题也是多了起来,比如,她不喜欢家里人给她安排的那桩婚事以及她的未婚夫,看起来都那么凶巴巴的。又比如她想去见见世面,想和姐姐一样道国外去留学,可是妈妈一直不让,说什么总要留一个女儿在身边才放心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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