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姑娘杨月茹本来是羞涩可人的小模样,听到元正说这种话,竟然有些果断的抬起头,也不在乎女孩子家的矜持了,柔声道:“可是我对公子一见钟情,公子生的如此好看,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前途似锦的人。”
一般来说,这种话都是青楼总管对年轻俊美的小相公说的话。
元正对于这句话,于情于理,都有些消受不起。
故作谦虚的说道:“可我除了手中三尺长剑,在也无其余的财物了,就算姑娘钟情于我,可实不相瞒,我自己都很嫌弃我自己。”
杨琴见状立马打了一个圆场说道:“眼下这大争之世都来了,发混水财的机会大把的有,公子何必如此过谦呢,虽然公子上无寸瓦,下无寸土,不过公子只要真心对待我家小姐,公子若是立事的话,我家小姐兴许还能助公子一臂之力呢。”
“只是公子成事了之后,可不要忘恩负义啊。”
有这么一个典故。
一个读书人,曾经留宿青楼,得到了花魁的芳心暗许,两人郎情妾意的日子久了之后,那个花魁也不在乎自己百宝箱里的东西,毅然决然的帮扶那位读书人进京赶考。
读书人进京赶考的过程,也是颇为复杂的,首先要用银子结交人脉。
然后,还要用银子孝敬部分考官。
至于自己平日里的花销,几乎忽略不计。
有了那花魁的帮扶,在五年之后,那位读书人成功地摘得榜首,成了状元郎。
而那五年当中,无论是多么有钱的人家想要赎走那位花魁,那个痴心的花魁始终都不乐意,一直痴痴地等,痴痴的爱慕着。
可事情到了最后,当初寒酸落魄的读书人,一朝闻名天下知不说,还成功的成为了当朝驸马。
花魁知道这件事以后,差一点急火攻心,气急而亡。
便向那位读书人写了一封信,问自己的情郎为什么要辜负自己。
然而当初的情郎只是回复了两行字。
“半点朱红万人尝,怎配我这状元郎。”
这话的确很霸气,霸气到了那位花魁看到之后,便上吊而死。
负心多为读书人,可是啊,元正也不是什么读书人。
他是一个剑客,是一个武夫,起码眼下在杨琴和杨月茹的面前,是一个浪迹天涯的剑客。
元正故作惆怅的说道:“虽然我有鲲鹏之志,却无鲲鹏之躯,此生锦绣前程,估计无望了,还望这位小姐,莫要执迷不悟了。”
感觉和张工相处的时间长了以后,元正受到感染,有些时候莫名的有些悲观。
杨月茹这会儿却有些羞涩而又笃定的说道:“只要公子真心对我,我不在意的,我可以帮助公子,成就一番大业。”
元正无奈的叹息道:“大业遥遥无期,此生无望,姑娘真是错爱于我了。”
“在下不才,只能这般答复了。”
杨琴见状,略有些生气的说道:“我家小姐都已经说得如此明了,公子真是好生不解风情。”
一时生气,抓住杨月茹的手便走了,杨月茹走的时候,还是一步三回头,对于元正俊美的相貌,似乎还真的有些痴迷的意思。
本来元正也不介意和杨月茹多多聊聊,毕竟曾经是一个纨绔子弟,最爱做的事情,就是和小姑娘家聊骚,偶尔可有意思了。
可是元正却担心,自己不在的时候,屋子里的张工,偷偷摸摸的把两个地瓜给吃完了。
比较起聊骚,元正觉得,剩余的那一个地瓜更加的重要。
回到屋子里,张工又在火坑里埋了两个地瓜,万幸的是,张工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还是将属于元正的那个地瓜给留下来了。
在桌子晾了一会儿,地瓜温热有余,吃起来味道刚刚好。
张工在火坑里捣鼓了两下,低声问道:“这门亲事,是成了,还是没成?”
元正道:“不如我把这个机会让给你,你自己去试试不就知道了。”
张工苦笑道:“我倒是希望你能把这个机会让给我,可这样的机会,不是让不让的问题,而是行不行,我这把年纪了,也不好意思祸害人家黄花闺女了。”
元正打趣道:“七老八十的地主,还想着和豆蔻年华的小姑娘温存一夜呢,你才三十岁,正是干事情的时候啊。”
张工又在火坑里捣鼓了两下,很认真地问道:“你说我去当兵,会不会有前途,可是我打架不行,箭术也是稀松平常,估计去当兵,年纪都有些大了。”
元正一边吃着地瓜,一边应道:“当了兵之后,可就更没有机会碰女人了。”
张工道:“我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给自己挣一笔银子,成就一番事业,只要我自己身家起来了,说媳妇儿这种事情,也不是多么困难的事情,可这么多年了,我始终还是一个猎户,始终都走不出云画山。”
“也曾想过毅然决然的走出云画山,可是我离开这里以后,也就没有吃饭的地方了,可能会饿死街头的。”
有些人没有办法,想要远游可是没有盘缠。
元正道:“最近这一段日子,你感觉镇子里出现的生人有多少?”
张工道:“为什么问我这个问题?”
元正道:“随便问问。”
张工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好像是挺多的,这个月以来,估计来了二百余个生人,里面有不少都是体面人,锦衣玉带的,出入酒楼赌场,日子过的潇潇洒洒,身边也不缺女人。”
“也不知道他的入账是怎么来的,只是吃老本的话,应该也不至于那么轰轰烈烈的吃老本。”
“还有些人,偶尔出现一次,然后消失很久,冷不丁走夜路的时候又会出现一次。”
元正并不着急立马就在这个镇子里揪出大秦的谍子,尽管这里有个领头的谍子,隐秘的关注着常帮的动静。
哪怕事态紧急,可元正真的不着急,先了解一下,如今这个镇子里的人,到底都是一个什么样的框架结构再说。
元正继续问道:“生人经常出没的地方都在哪里?”
张工道:“不好说啊,比如说有的生人就和你一样,租住民宅,和原住民搅和在一起,也很难分辨的出来。”
“至于的其余的地方,家家户户都养的有狗,我这里也有一条猎犬,镇子里稍微有点动静,看门狗就会叫唤的不停。”
元正忘了把那条天狗带到江南了。
有一条天狗搜罗探子谍子,估计会事半功倍的,这件事真的是元正疏忽大意了,也不知道渭河边上的那个老汉,有没有重新养一条猎犬?
入夜以后,镇子里除了赌场比较热闹之外,其余的地方一片冷清,就连酒楼,也都老早打烊了。
生活在镇子里的好处就是天黑了就睡,天亮了就起来。
不用熬油点灯的过日子,可元正清楚,入夜以后,钟南是不会睡的,这会儿在萧子珍的陪伴下,才是真正处理政务的时候。
元正一直都想要找一个合适的人,给钟南打下手,可始终没有遇到那样的一个人。
想起来,也是对不住钟南。
真的很难想象,若是没有萧子珍的耐心陪伴,钟南的日子会有多么的难过。
元正本来想要在夜间四处走走的,秋夜的星空,虽然没有盛夏的星空那么璀璨,可对于文人墨客而言,也有大做文章的余地。
可一想到,家家户户都养的有狗,稍微有点动静,就会被发现,元正还是老老实实的在屋子里睡觉了,并且还是和张工挤在同一张床上。
翌日清晨。
张工背负弓箭,牵着猎狗,手里提着两个空麻袋,要进入云画山了,身为一个猎户,打猎才是主业。
元正则跟着张工一起进入了云画山。
闲着也是闲着,元正压根就不指望可以在云华镇里主动发现一些什么。
好的一点是,云画山里没有什么妖兽,级别是有,也是昼伏夜出,武道修为低的可怜的那一类妖兽。
顺着山中小路,进入深山之中。
张工说道:“其实现在对于我来说,也算是短暂的好日子。”
元正道:“此话何解,你不是成天都在抱怨自己这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说媳妇了吗?”
张工翻了一个白眼说道:“随着镇子里的人口越来越多,酒楼可能也会越来越多的,我打来的猎物,卖到酒楼里,还能卖出一个比以前高一点的价钱,二者,现在收山货的酒楼,也存在着竞争关系,这里价钱谈不拢了,就去别的地方。”
元正好奇问道:“那么以前呢,是一个什么情况,难不成你打回来的猎物,都自己吃了。”
张工说道:“以前的话,要么自己吃,要么是镇子里的大户人家来我这里买,买了之后用来送礼,可能进城了,可能去了别的村庄或是镇子,也赚不到几个钱,勉强可以糊口,不过一个人口而已。”
元正哦了一声,江南身为鱼米之乡,终归还是有张工这种为了糊口而艰难异常的人存在。
猎犬呈黑灰色,方头大脑,牙口粗暴,遇到野猪之类的大货,只要咬住脖子不松口,张工只需要上去补上几刀子就行了。
半坡上,张工正经了起来,也没有继续和元正闲聊,张弓搭箭,做好了随时射箭的准备。
猎犬正四处仔细的打探着。
元正看了一眼周围的地势,高低不平,有的树坑底下,还有一个大坑,应该是野猪折腾出来的。
估计张工在这一带尝到了不少的甜头。
可是这一次不凑巧,猎犬吠了两声,一道箭矢朝着张工的脚下射来。
高地上,有一位身穿兽袍的壮汉张弓搭箭对准了张工。
壮汉身材魁梧高大,身边还有五六个帮手,各自领着猎犬,打猎的家伙事儿一应俱全。
壮汉古铜色的皮肤,肌肉宛若花岗岩一般结实,生了一副阔口獠牙之相貌,看上去都不像是什么好人。
张工有些迷惑的问道:“大家都是山里吃饭的人,老兄这是几个意思?”
壮汉不屑的打量了一眼张工,大概是张工的身材矮小,虽然精壮,可和高大魁梧的汉子比较起来,终归是相差甚远。
再加上说话的声音软绵绵的,自然就又看低了张工几分。
壮汉斩钉截铁的说道:“这个云画山,你以后也不要来了,我们承包了,此山是我们七人众的,这一次本大爷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你一条生路,若是再有下一次的话,可就要射穿你的脑袋瓜子了。”
打猎都遇到了山里的扛把子。
张工不服气的说道:“我自打能拉的动弓弦的时候,就一直都在云画山里打猎为生,现在你们来了,就要强行占据山头,你可有想过,我以后靠什么过活?”
壮汉施施然道:“你靠什么过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张工气的咬牙切齿,二话不说,一把拽回了自己心爱的猎犬,真害怕自己的猎犬出了什么意外,紧接着,张工从袖筒里流露出一柄匕首,直接朝着那壮汉扔射了过去。
嗖的一声,匕首潜入了壮汉身边的一棵大树上,陷入两寸有余。
可见力道之大。
壮汉的身法很灵活,恰到好处的避开了这要命的一招,却也没有生气,而是冷笑道:“没看出来啊,你这个小个子,还是一个练家子,如此,不能留着你的狗命了。”
张工怒道:“说得好像我要留住你的狗命一样。”
对于一个三十岁,还没有说媳妇,也没有银票的人来说,又赶上了如今的大争之世,成为亡命之徒,也在情理之中。
不过对方终归有七个人,七人同时射箭过来,张工怎么看都是一死。
眼看着七道箭矢就要射过来的时候,张工的气质忽然变了,一把手扯住自己的猎犬,令其后退,另一只手,搭在了元正的肩膀上,令元正往旁边的树后躲避。
而张工自己,一心二用,护住了自己的猎犬,护住了元正。
身法如何灵活,小腿肚子那里,还是中箭了,咔嚓一声,小腿肚子被射穿了,血肉模糊。
箭头有些粗暴,不过张工也没有惨叫,脸色铁青,掰断了箭矢两头,贯入腿肚子里的箭头暂时没有理会,有些艰难的靠在了一根树后面,更是艰难的准备反击。
只要躲在了树后面,就是一场没完没了的游击战,张工对周围的地势非常熟悉,可惜美中不足的是,小腿肚子终归有伤,身法不像平时那般灵活。
元正看在眼里,眼下还不打算出手,因为张工的身法,的确像是一个练家子的身法。
七人众见状,也谨慎了起来,一人在前方开路,一人在后面准备致命一击,余下的五人,则在左右两边,干扰张工的视线。
一支铁箭轰然射向了张工,差一点就贯穿了这棵大树。
猎犬们咆哮不止,对方的七条猎犬,在山地里的速度很快,来回左右穿梭,想对张工和元正形成合围之势。
靠在树上的张工大口喘息,也许是小腿肚子那里实在是太疼了。
看着不远处的元正,苦笑道:“兄弟,这一次估计是对不住你了,对方有狗,这事儿不好办,我到时候能杀几个,就是几个,不过我的豹子,以后就要交给你了,我没有成亲,托孤一事,也只能将我的猎犬交代给你了。”
张工的猎犬名曰豹子。
豹子是赌博当中最大的点子,也是矫健,美丽以及忍耐的象征,取这个名字,也是希望讨一个好彩头。
元正不知道怎么接张工的话,如此来看,张工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
虽然人混的不怎么样,可品质的确是不错的。
张工侧身摇晃之间,一箭射向了那个领头的壮汉,也就在这个时候,对方的猎犬宛若猛虎下山一般,扑向了张工,一口下来结结实实的咬在了张工的胳膊上,咔嚓一声,胳膊发出骨骼碎裂之声。
豹子被元正有意的控制着,想要去营救自己的主子,怎奈何一股重力,让豹子根本没有力气动弹,像是一座山压在了豹子的身上。
恶犬扑过来,再厉害的人,也得被纠缠住,还得享受痛苦。
七人众的领头见状,哈哈大笑道:“小伙子,这一下老子看你怎么办。”
手中亮出了一柄短剑,不着急不着慌的过来了。
张工还是没有惨叫,很坚强的咬住牙口,对一旁的元正喊道:“就是现在,赶紧跑,也不要给我报仇,当然了,若有机会给我报仇,也请顺势而为。”
打了这么多年的猎,最后竟然被猎人的猎犬给咬住了,想来也有些讽刺。
元正轻声道:“这会儿,我可不能走啊,你都为了我舍身就义,我怎能离你而去呢。”
大袖一挥,数十道霸道的剑意,纵横于山野之间,砰砰砰一阵响动。
死掉的,第一个就是咬住张工胳膊的猎犬,接着,其余的猎犬应声倒地,七人众,也都死在了山地里,还算死的体面,起码还留了一个全尸。
张工难以置信的看着此刻的元正,感觉就像是天神在上。
豹子的身上也没有重力了,立即跑到了张工的跟前,用舌头舔着张工胳膊上的伤口,一副主仆情深的模样,还有些动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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