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篱赶紧起身搀着他在凳子上坐下,见怪不怪地问道:“看秦叔的样子,这是又遇到什么疑难杂症了?”
“谁说不是呢?”秦仲抬起袖子抹了一把汗,道,“小娃娃惊了风,已经是第三次了,情况危急啊,我给他施了针,不过也只能暂时保住性命而已,不根治的话,这辈子就是个傻子了。”
他随手端起桌上的茶水灌了一口,摇头叹气,“哎,可惜啊,要是有上好的乌红天麻,或许还有的救。”
盛竹忍不住插话:“乌红天麻很难得吗?”
秦仲这才发现屋里除了沈家兄妹外还有一个人,先是打量了下她,然后询问地看向沈篱,沈篱笑着介绍道:“这是我媳妇儿。”
咣!秦仲手一抖,茶杯滚地上去了。
盛竹弯腰替他捡起来放好,然后冲他礼貌地笑笑。
这一笑,衬得脸上那刺目的红斑越发狰狞可怖,把个老头震得半天回不过神来。他是个大夫,又在皇宫里待了那么多年,什么人没见过?好看的,难看的,好难看的,可谓阅人无数。
可眼前这对夫妻简直是两个极端,一个好好看,一个好难看,这这这...根本不搭嘛。
秦仲怀疑自己年纪大了耳背,听错了,于是不死心地又问了一次:“沈小子,你刚才说她是谁?”
盛竹暗自咬牙。
一个个的都以貌取人,丑咋了?吃他们家大米了?她丑得别具一格,哼!
拦住了沈篱的话头,盛竹先是对着秦仲施了一礼,然后微微一笑,大声道:“我是沈篱的媳妇、妻子、内人、婆娘、将来的孩他娘!您老这下听清楚了吗?不清楚我可以再说一遍!”
秦仲:“......”
耳朵嗡嗡的,心里糟糟的,面上讪讪的。
他忍不住白了眼旁边含笑不语的沈篱。
之前他提过几次要把自家清秀柔顺的侄女说给他,甚至还想办法让两人来了次“偶遇”,结果他侄女倒是动了心思,沈篱却死活不松口,他还以为他是眼光太高,看不上自家侄女。
却原来,这小子不是眼光高,而是根本就没长眼睛!
秦仲咳嗽了两声,定了定神,既然沈篱已经认了这个媳妇,他一个外人自然也不会多说什么,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也许沈篱的口味比较重吧。
他露出了对待病人一般的和煦笑容,道:“小娘子不用这般大声,我还没老到那个地步。”
说着努力将话题拉了回去,“至于乌红天麻,不是难得,是非常难得!你们不是大夫不知道,野生的小天麻倒是容易,时不时有人拿到我们百草堂来卖,价钱也不贵。可是药效跟乌红天麻比起来,差的不是一星半点,治疗头痛风湿等慢性病症倒是还行,可是小儿惊风、肢体麻木、癫痫痉挛这些急症,就非得乌红天麻不可,否则药效达不到,患者极有可能会救治不及。可惜乌红天麻数量稀少,光是供给京城的达官贵人们都不够,哪里还可能出现在这小小的青云镇上。”
原来乌红天麻这么稀缺,都快赶上大熊猫了。
盛竹忙问:“那乌红天麻贵不贵?”
秦仲伸出五根手指,“这个数,你说贵不贵?”
盛竹:“五两银子一斤?”
秦仲斜着她:“小娘子别不敢张口,什么五两,是五十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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