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小秦霄心里就有一个梦想,便是参军,因为在秦霄看来,正如狗头老高和何志军所说的那样。
马革裹尸,战死沙场,飞机大炮这些才是男人的浪漫!
只不过像今天的这档子事儿,秦霄迟迟不表态,那也完全是因为他从小的生活环境所导致。
男人嘛,永远也别告诉别人你到底在想什么,该有的城府和心机,那就一定得有。
而且像现在这么热闹的场面,那还真不多见,这要是不看看热闹,那能对得起自己?
见着系统的这个版面,秦霄的心里也算是明白了,等了十多年,系统的主线任务总算是触发了。
等外界再闹那么几天,自己也就该去军营了,好好的享受一把属于男人的浪漫。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秦霄的电话也响了,这打来的人,不是别人。
正是何晨光!
要说起何晨光,那跟秦霄那也能算是发小了,两人从小一起长大的。
因为彼此的爷爷都是高干,在秦霄没搬到秦庄来住的时候,两人从小就一块儿在军区大院里混大的。
只不过何晨光从小可就是秦霄的跟班,小时候可没少挨秦霄的揍。
秦霄接过何晨光的电话道。
“喂”
电话那头的何晨光立马道:“霄哥,咋考虑的啊?要不要一起去当兵的啊?”
秦霄笑道:“要不要,等过两天再说,对了,你在哪儿了?”
“我啊?我在街玩了,你要不要过来啊?”
这闲在家里,秦霄自个儿也觉着无聊,倒不如出去见见何晨光。
“行,你把地址告诉我,我马过来。”
秦霄和何晨光又闲聊了几句,随即便挂断了电话,在秦庄里挑了一辆法拉利,随即便带着一阵轰鸣声出了门。
其实在秦庄里,压根就不缺各式各样的豪车,秦霄从小也近乎就是用钱砸出来的。
以至于秦霄对于花天酒地的物质生活早已免疫,总觉着这样的生活虽好。
但似乎总缺失着一种激情和惊心动魄,军营,似乎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最终的归宿。
闹市街区出现像法拉利这样的豪车,那无疑之中就像是自带光环一样,处处都受着行人的注目礼。
在秦霄把车停下,从车里钻出来的时候,那更是惹得诸多路人美眉泛起了花痴。
“我的天,好帅啊,这小哥哥是干什么的啊?”
“是不是明星啊?气质太好了!”
“明星也没这么帅的,这个小哥哥是素颜啊,而且这男人味实在太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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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的惊叹,对于秦霄来说,似乎早就免疫了。
从小的优越生活环境,以及这极为出众的长相,秦霄不管走到哪里,似乎都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成为全场的中心人物。
对此秦霄早就见怪不怪了。
“霄哥,我说你真神了啊,你说范天坑盯了我,我起初还不太相信,现在居然还真就是那么一回事!”
与何晨光见面后的秦霄,一听何晨光这么一说,这心里可不由得就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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