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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四位镖局人员,都在林中追鸟逐兽,忙的不亦乐乎。当然,全部都是将猎物往林平之身前赶,一时间,猎鹰的作用基本被忽略了。
不过也是,猎鹰毕竟是飞禽而已,它只管驱赶,到了近处有人接手,或许它更高兴才是,再怎么说都是熟人不是?
一晃眼,已经到了未时末,也就是差不多下午两点多接近三点。一行人倒也收获颇丰,或者说林平之的收获颇丰。计有野鸡三只、锦鸡两只、黄兔四只,还有斑鸠两只,尽是些小的飞禽走兽,至于野猪啥的,别说打到了,根本见都没有见到。
“咱们到前边山里找找去,既然说这附近野猪出没,应该差不离。”林平之看看几只野物,虽说不算少,但跟很多,却也不相干,却是有些不甘心。
史镖头眼中迟疑之色闪过,心中嘀咕,“这一进山,凭着少镖头的性子,非到太阳下山、天色全黑绝不肯罢手,回去后总镖头或许不会说什么,但夫人却会埋怨,有些得不偿失啊!”
心里这么想,当然不会这么说了,正好看到林平之骑乘的白马,心中一动道:“天快晚了,山里尖石蒺藜多,莫要伤了白马的蹄儿才是,赶明儿选个好日子,再来打野猪,福州城除了总镖头,还有谁能像少镖头一般,野猪也不过是送菜的份儿!”
史镖头跟着林平之日久,基本林平之出外都是他们四人跟随。要说了解林平之的心性,却也不差。他当然知道说其他的可能不会奏效,但提到白马,却是绝对没有问题。
此白马属于大宛名驹,是林平之外婆在洛阳重金觅来,在两年前他的十七岁生日时送给他的,得到之后可说是宝爱异常。
这个年代,对宝马名驹的喜爱,差不多也同现代人对豪华跑车的钟爱,甚至更甚。
一听可能损伤马蹄,林平之的猎杀野猪的热情果然消减了几分下来,拍了拍马头,“我这小雪龙聪明的紧,绝不会踏到尖石蒺藜什么的,甚至就是凌兄的踏雪乌骓也一样不会有问题。不过你们四人的马匹却就不一定了。好了,回吧,免得你们要走着回去,那就不妙的紧了!”
林平之打猎的兴致下来后,倒是记得凌锋了,脸略有几分不自在。说是为凌锋痊愈祝贺,结果他光记得猎杀猎物了,把凌锋给忘了,却是不好意思的紧。
“或许凌兄不擅长打猎吧?”林平之心里说着。
说起来凌锋这匹踏雪乌骓,却是前两天他刚痊愈时,在林家听到府外有马匹嘶鸣,心中一动下出府见到的。却是一位富商从草原得来的,准备送于一官员。结果不知为何,马还在路呢,富商和官员都没了,富商的子女都忙着争夺家产,对于出外的这一行人都不管了。这群人见主家没了,也不敢回去,想着卖了马匹,拿钱开溜。
结果刚刚从福威镖局外面经过,被凌锋遇到了。最后,凌锋花了足足六百两银子才买下来。
不要认为很多,这还是对方急于脱手,否则再翻几番都未必能得手。至于银子,凌锋毕竟在碧血剑世界呆过一个月,呵呵,你懂的!
“回吧!”凌锋当然不是不会打猎,之前带着妹妹生活的五年,山采药是生活的主要来源,不过猎杀小动物,也是常有的事情不是?只不过他没有心思同林平之一样玩闹罢了,他的心理年龄毕竟是二十五岁,而且是经过摸爬滚打的四年职场,跳脱啥的已经没有了。
“好吧,回,回去了给凌兄加菜!”林平之打猎的热情过去了,恢复了富家公子的教养,与凌锋并骑而行,偶尔说点新鲜事!
“咦,这里可是真好!”刚刚走了不太久,郑镖头却是眼中一亮,却见前面路边露出一个酒招子,看来是家酒肆。
“随意走走,又到了这里!”郑镖头看来很熟悉此处,开口道:“少镖头,咱们去喝一杯怎么样?刚刚打下来的新鲜兔肉、野鸡正好弄来下酒,中午的时候,那冷棒棒的吃食可太不得劲儿了!”
“凌兄你看呢?”林平之首先询问凌云的意思,毕竟出来打猎,主要是打着庆贺凌锋康复的名头!
“随意吧,路边野味也不错!”凌锋点头。心里却在想,这里就是林平之英雄救美(虽说易容后的岳灵珊跟美女没有关系)的地方吧,剧情之地啊,如果走了,那剧情就少了一点,不完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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