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三十一章(1 / 2)老糊的锅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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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最下层。

在不断的冒险探索中我对这里的历史逐渐产生了不少了解,比如这个监狱最下层,事实上这里曾经是个军营。没错,就是军营,是半精灵营地的前身。和我想象的不同,目盲之眼教会并没有所谓的护教骑士。她们是一支纯女性的修女教会,而守护教会的则是半精灵。据说这些半精灵是亚马逊和精灵的混血种族,是从遥远的库拉斯特一路跟随修女们来到这里的。她们在这里定居,并在漫长的时间长河中建立起了目盲之眼教会。而且还和周围的公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促进并建立了公国们和平发展的坚定基石,而且还吸引了周围各国的不少平民成为其信徒。在教会最繁荣的时候,各国的王室加冕都要请教会主教给予支持。

“多么伟大且具有历史意义的地方啊~我~赞美你,就像即将死亡的鹰集。”稚嫩男子。

吟游诗人真是一种让人想踢两脚的职业啊,这种文青的感慨能不能先放一放?没看到本领主一手抱娃一手打怪都快忙不过来了吗?说好的增益法术你倒是快放啊。

“呃呃~”僵尸。

“咔嚓咔嚓~”骷髅。

“小心那边,那里拐角的三个家伙是骷髅法师。”温莎。

“噗。”僵尸扑地。

“喂,你们快找地方躲好啊。我要大开杀戒了。”我。

真心不习惯和别人一起共同战斗,看别人配合打斗就是行云流水一般的默契。轮到自己就是束手束脚根本没有办法施展。看来我还是适合一个人上,我这长柄重兵器抡起来可是不长眼睛的,只能保证不伤害到自己,至于附近的队友那就自求多富吧。管杀不管埋这种事情我拿手,直接吃掉吃掉,根本用不着挖坑刨土。

“啊,那一抹美丽的鲜红啊,就像那跌落的丝巾和手袜。”稚嫩男子。

“极冻寒冰风暴!”我。

冰风吹过,顿时整个世界都清净了。剩下的几个零星造次的骷髅也在我的挥锤打击之下迅速破碎,话说这些怪物还真是和狗屁膏药一般杀不尽杀,走到哪里就粘到哪里。我都不知道一路走来到底杀了多少骷髅僵尸了,金币收入都从八个上升到了十二个。就连一直跟在后面默默补刀的骷髅弓箭手都在战斗中成长了许多,看看它腰间布条撸成串儿挂着的骷髅头颅就知道了。也不知道这家伙收集骷髅头颅做什么,不过看它每次战斗过后捡头颅都很积极的样子,想来这肯定是一种比较特殊的爱好?或者说是癖好?真心搞不懂。

“好、好厉害。”稚嫩男子。

“真、真的好厉害。”牛头战士。

“你也是魔剑士吗?武技和法术都比我强大呢。”温莎。

魔剑士?什么鬼东西?使用魔法的剑士吗?魔武双修?

“使用魔法的剑士吗?我不是。”我。

“明明是的啊,会武技和魔法就是魔剑士。”温莎。

奇葩,这种设定真是有够简陋粗糙的。按照这种说法的话,这个世界上就不剩几个法师了。毕竟会几下武技的法师还是比较多的,高等级的法师又不是蠢蛋。学几下武技并不不是问题,关键时刻用来防身效果绝对是极好。而且法师会武技的话比战士强大太多了,毕竟这里的战士没有特殊力量的话就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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