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启行了么,停下来的车子在马蹄踏踏声中,再次发出了咕噜噜向前的颠簸和震动。
紧贴在狭小黑暗空间里只留几隙余光的马思云,也再次松开手中握持的短刃,然后又觉得身上数处已经包扎好的伤口,再次的抽痛和慢慢浸湿起来。
其中肩上的刀伤,那是他在一处酒肆当中装成送酒的堂人,冒死突入一众扈从当中,亲手刺死一名草贼大头目时,被垂死挣扎的对方所留下来的纪念而位于肋下的箭创,则是在他掩护另几名同伴,摸入草贼高层想好的私宅大杀乱杀时,被赶来草贼弓手齐射射中的结果。
当然了,对于曾经习惯了与尸体和死人为伍的他,这些狭促局限的困难和身体上的额煎熬,其实根本算不上什么。
他原本只是扬州地方大族李氏中,一个只知其母不知乃父的奴婢,多次偷情和野合之后留下的孽种,理应很早就被赶出门去自生自灭因为生的又有些形貌迥异,而被即将出仕的李公家将给看中挑了去,以家生子的身份开始自小操习武艺和兵械。
进而在一众背景相近的同龄人当中,以对自己和他人都足够凶悍、狠利的卓异表现脱颖而出,就此跟了那名家将姓马而当作徒弟来培养因为自小就被输灌以尊卑有别,为了主家安危不惜此身的“忠义”信念,
因此,从十五岁亲手杀了第一个抗租逃匿的佃户起,就开始用在打击李氏大族的对头和剪除异己之上,以毫不留有余地的果决作风,而迅速压过那些老人一头,而被派到了李公的身边来。
至少在他的眼中,无论是贩夫走卒还是达官贵人,无论是贵庶良贱之属,其实和挨宰的猪羊并没有什么两样只要被割开了喉咙或是砍掉了手脚,就会流血,就会惨叫,就会哭泣和哀求、告饶,乃至屎尿齐流的变得污秽不堪。。。
最终在杀掉了一名碍事商人满门之后,他也得到当主李公的赏识和亲自嘉勉,嫌他原本的马云、马阿大之名不好听,而多赐了一个思字还一时兴起的让自己的侍女九秋,替他完成男人的启蒙,而第一次体会到了女色的滋味和个中的美好之处,这也是他刻骨铭心感怀再三的莫大恩德啊。
虽然他在事后不久,又因为泄露主家机密出奔的理由,被下令亲手扼杀肢解了这个曾经饱尝滋味的侍女,而将九秋那死不瞑目的头颅带回来复命,才知晓并没有什么泄密和出奔,这只是对他是否忠心可靠的一次合格试探而已。
因此,现如今他们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死难的李召公、李使君报仇,而伺机潜入广州城内准备刺杀草贼之首的黄逆也可以说是早已经安排好一切后事而不惜舍弃一切的死士了。
按照那些大人们的说法和评价,于这污浊不堪的当世而论,他所侍奉这位李使君可是朝廷诸位藩臣当中,为数不多的清流出身,也是享誉文坛的高雅人士,除了家人较为贪渎而善于聚敛,每年都要从广府之地送走几车“机要公事”之外,简直就是国朝忠君爱国的典范了
之前为了保全岭外危在旦夕的局面,他真是殚精竭力而不惜与草贼黄逆虚以委蛇周旋一二,然而只恨当朝诸公不识苦心反而下诏斥责,结果就是广府数十载经营下来的官军,一朝尽没而沦于贼首。就连这岭外最重要的财赋重地,海陆转运的枢纽和南海第一大通商口岸,紧接沦入了草贼的掌控之中了
因此,作为曾受李公之恩的他们纷纷聚集在了这里,乃是为了和那些依旧衷心国朝的良善义士们汇合,以获得这些地方出身人士的协助和支持,师法古时荆轲聂政之慷慨壮哉故事,让这些卑贱不知廉耻的草贼们,知道什么叫做血溅三尺的匹夫之怒。
虽然,那些草贼们之占据了广州城名面上可以看到的地方,但是在阳光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和官府治理不到的地下世界里,却是依旧还在按照某种传统的惯性和规则,继续运行着并且努力适应这最新局势的一连串变化。
因此,仅仅是靠朝廷的名头和国家大义,他很容易就在那些灰色地带当中谋生和取利的实力当中,获得合作者和内应,甚至是直接躲过众多草贼驻军的耳目和盘查,而将许多器械和物用都从地下渠道送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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