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回去。”秦夕顿了一下开口,不同于周千寻清纯的长相,她属于浓艳型美女,眉目间透露着成熟的气息,无论是五官还是身材走的都是性感路线,不化妆就够火辣了,她却偏偏对美妆搭配极有兴趣,绝对是走在时尚前沿的人。虽然有着这样的设计和艺术感,她却和莫以司一样,主修金融学和经济学。
“唉?结果你们三个都要回去?小千,我记得罗德斯教授有意让你在这直接留任导师吧?还有阿司和小夕,你们不是都收到留任邀请了吗?”对于成绩一般的琼斯来说,这三人的做法显得十分不可思议且无法理解。
“啊,那个啊。”周千寻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讪讪笑道,“我婉拒了。虽然很对不起教授,但我的梦想大概没有教书育人那么高尚。你们也知道,我很懒的,这么神圣的工作我做不来。”
众人相视,他们都知道,千寻不是做不来,只是不想做而已。别看她平时常犯小迷糊,可一旦是她认定的事,她比任何人都要认真和坚持。
这大概就是她能一步一步成为女神的原因吧。
红发少年摊了摊手,表示无可奈何,然后转向莫以司和秦夕,“你们俩不会也是这个借口吧?”
“我父母希望我能早日回去帮忙,况且,在这里已经待的够久了,是时候回家了。”莫以司微笑,他是天生的商人,懂得算计和伪装,微笑和待人处事是必修课,他一直掌握的很好。
只有周千寻,能够让他回归真实的自我,会大笑,会生气,会想要坏心眼的用些小手段捉弄她,然后就能看到因为她气急败坏而更加俏丽夺目的脸庞。
“哼,莫氏有绍北哥哥哪里需要你啊,自己想回去就直说嘛,还找借口。”周千寻不遗余力的戳穿他,莫以司有个大哥,比他们年长五六岁,两年前结了婚,现在出任莫氏集团行政副总,几乎是公认的莫氏未来的接班人。
关于这点周千寻悄悄为他抱过不平,绍北哥哥虽然对她也很好,但客观来说,他的实力不如莫以司,如果真要挑候选人,毫无疑问是莫以司更合适。
但,这是莫家家事,她不会过问,更不会在背后乱说话。
“我为什么要回去你不清楚吗?”莫以司突然靠近,几乎是鼻尖碰着鼻尖的距离,她可以清楚的感受到他身上淡淡的柠檬混合着薰衣草的香水味。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喷香水的呢……渐渐的,也从一个身上会有汗气的小男孩长成了一个懂得装饰自己的男人……
她愣愣的发呆,甚至忘记了要将他推开。
旁边一堆围观群众睁大眼睛盯着他们看,八卦味超浓。
“咳咳。”秦夕轻咳一声,周千寻一个激灵回过神,正对上莫以司透着惊讶的瞳眸,她迅速像往常一样扯住他的耳朵,不客气的用力拧起来。
“人与人之间还是要保持一定距离的,知道吗,莫、先、生?”她微笑,后三字咬的极重。
莫以司正要上手挠她,忽然她自己想起什么,倏的松开,转向秦夕,“小夕,你还没说你为什么要回去呢。你不是一直想留在E国的嘛?”
经她这么一提醒,注意力全被这两人吸引去的众人才想起来,纷纷点头。
其实周千寻很会照顾别人,只是她自己没怎么在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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