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第14章 抵达任家镇 新书求支持,(1 / 2)爱林正英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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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二人起的稍稍晚了一些,用过店家提供的早饭,顺带买了些吃食,便抓紧时间路了。

路,郝健发现,自己的自愈能力又了一个台阶,昨晚划伤的伤口居然已经好的只剩下一点点红痕。

自己这个体质别的不说,就说这自愈能力,就让人惊奇,可惜九叔也不知道这个体质的任何消息。

这一天,除了中午停下了休息了小半个时辰,吃了干粮填饱肚子,两人基本都在赶路。

虽然昨晚耗费了一些精血,再加施展御剑术,将体内的法力消耗了干净,一晚也没有完全补回来。

但是今天赶路,郝健明显感觉自己轻松了很多,混元功第一层虽然在系统面板只是一个减价buff,但是现实之中,无时无刻不在舒缓自己身体的疲惫,提升身体素质。

至少双腿、双脚都不会那么酸痛了,两人赶路的速度也因此快了许多。

今天郝健才发现,昨天九叔虽然没说,但其实已经在暗中很照顾自己了。

知道自己昨天还是个普通人,脚程不快,所以放缓了自己的速度,让他能跟得。

而今天自己有了法力后,赶路不再那么痛苦,九叔才将赶路的速度提升了来。

看着走在前面,板着一张脸不苟言笑的九叔,郝健不由得在心里想到:“九叔,果然是个爱护徒弟的好师傅啊!虽然不说,但是却暗中照顾自己。”

直到太阳即将下山之际,二人终于是赶到了任家镇。

任家镇说是镇,但其实已经和县城没什么区别,是方圆几十里内最大的镇子,至少比起郝健之前所住的蜀山镇要大得多。

青楼、茶馆、赌坊一应俱全。

再加这里靠近临海港口,所以这里连洋人偶尔都能看到,西餐厅之类的新潮玩意儿也不是稀罕物。

镇子里,甚至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流行起了穿洋装、喝咖啡、吃牛排等风气。

当然,这是对于有钱人来说是如此,与绝大部分的普通老百姓是没什么关系的。

九叔不住在镇子里,而是住在镇子西郊的义庄。

郝健跟在九叔后面,从镇子中间穿过,恰好路过镇子最繁华的‘西洋街’。

看着两边琳琅满目的商店,一些穿着半中半西的年轻男男女女,颇有新奇感,这才真正有了回到清末民初的时代感。

这些场景,原来他都只有在一些民国时期的影视剧中才能看到。

特别是充满古典意味‘怡红楼’与欧式风格的‘西餐厅’对门而立,留着辫子的保守派中年人与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擦肩而过,骑自行车的有,骑马的也有,这是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觉,截然不同的风格又这样和谐的融合在了一起。

这就是晚晴才有的特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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