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成为长安城文坛的扛把子,王伦也不是简单货色,仅仅两吸后,便也是一首诗念了出来。
王伦从出身开始,一直受到的都是仰慕的目光,没有经过人生百态,作的诗也不可能有多少深度。
不过他的诗亮点在于对景色美人描写的细腻,虽然远远比不李承乾念的,却也算是难得的佳作。
第二首,第三首,第四首……
等李承乾念出第五首有关酒的传世之作,王伦彻底慌了。
他总感觉李承乾完全不是在作诗,而是对着一本书抄袭。
可是这一首首诗,就连自己都没听过,王伦不得不打消这种古怪的想法。
又是一首首诗从两人嘴里念出,王伦渐渐的就冒出了冷汗。
李承乾念的每首诗都有着超凡的意境,王伦总是不由自主的沉迷其中。
原来还好,可是随着数量的增加,王伦感觉脑袋越来越大,连自己以前作过的诗都想不起来了。
李承乾这边就轻松了!
从第二次进化后,李承乾不但能对当下的东西过目不忘,就连以前中学时背过的诗词,也是一股脑回到了脑海里。
什么诗词里的意思和意境,李承乾一点都不懂,他只是把以前记过的关于酒的诗词一股脑倒出来。
所以,王伦每念完一首,李承乾根本不给他反应的机会,直接随便读一首,关键他读的肯定都是传到现代的佳作。
王伦感觉自己快要疯了,一会被李承乾带到孤寂忧郁的小院,一会又来到月下,还没反应过来,眼前出现的已然是一片金戈铁马的战场。
豆大的汗水不要命的往下淌,王伦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眼睛里都印满了血丝。
不,不能放弃!
想起了家族的荣耀,想起了自己的未来,想起了李承乾提出的赌约。
王伦狠狠的一口咬在自己的舌尖,强忍着剧痛,终于是又念出了一首诗。
李承乾现在也是一阵懵逼,这家伙是早没吃饭,引发了低血糖?还是中暑了?看着情况不会是要讹自己吧。
他自然不知道,在诗词的世界里有一种叫做意境的东西,对诗词敏感的人会直接陷入其中,其实读书可以影响人的性格,也便是受到意境的影响。
也懒得管王伦到底什么情况了,李承乾又将脑海中突然出现的一首诗念了出来。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