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瑾趴在枕头上,享受着独家待遇,适应了一开始的酸痛过后,就舒服的昏昏欲睡。
半梦半醒之间,突然一个激灵,忙睁开眼睛,侧着头看向姜玉姝问道:“林欢喜那丫头呢,怎么回来这么久都没有看到她。”
“林明安那小子昨天上山去了,请我过去陪着丽娘,原本算算时日,你最早也得明天才到家,所以你回来之前,我跟她都在丽娘那边呢。”姜玉姝看着林明瑾的侧脸慢慢悠悠的说着,手上的动作却没停歇,有节奏有韵味一般在林明瑾的肩背游走。
说着说着想起上午林明安的作态,冷冷一笑。“林明安那家伙,明知道你回来了,也不告诉我,一个劲儿的黏着丽娘,看我下回怎么收拾他。”
“是该好好收拾了,我在村口遇见他的时候他也没跟我说你不在家。”林明瑾应和着姜玉姝,要是不给玉姝找点事情做,玉姝又要找我算账了,好兄弟,关键时刻就靠你了。
刚把好兄弟推入火坑还不忘添把柴的林明瑾趴在枕头上懒懒的问道:“那林欢喜呢,你把她一个人丢在林明安那个不着调的哪儿万一把林欢喜给带坏了咋办,本来就一肚子坏水,在歪点儿就没眼看了。”
“丽娘还在呢,林明安那家伙见着丽娘乖的跟个猫一样。还能翻天了不成。”姜玉姝嗤笑,显然是忘记了自己巴巴的守在林明瑾身边的模样。
“这叫机灵,什么叫一肚子坏水,再说了,这样才不会叫人轻易的给骗了去。”
“你就惯着她吧,哼。”
姜玉姝闻着房间里满满的醋味,果断的换了个话题“刚刚不是还嫌弃那个小混蛋吗?那现在追着一个劲儿的问的人是谁?”
也没有等林明瑾的回答,看着人醒了,手上也就不在收着力,换了战场,开始新一轮的揉搓。
“嘶~”
原本已经适应了力道,不怎么疼的林明瑾顿时龇牙咧嘴,刚刚好不容易冒出来点的父爱顿时给疼的挤出了脑海。
“嘶……玉姝,玉姝,轻点,疼。”
“现在疼一会儿,总比接下来疼几天的要好。本来就弱不禁风的,还一直赶路,能的你。”
原本整整两天的路程,愣是给提前了半天,想也知道,肯定是在路上马不停蹄的往家里赶。马车又不减震,没把人颠散架就不错了。
姜玉姝想到这人毫不顾惜自己的在马车上窝了这么久,手上一重。
不好好给你吃点苦头,下回再来这么一出可还行。
夕阳西下,余晖照在院子里的桃花瓣上,多了一层朦胧美,母鸡带着一群毛茸茸的小鸡围着树打转。
花枝颤了颤,配合着屋里林明瑾的惨叫和求饶声,动静结合,真真的,言语形容不出的美来。
半晌,姜玉姝神清气爽的从房里出来,看着院里的美景,舒坦的撑了个懒腰。
哼着调子溜溜达达的把手里的盒子放到储物房去。身后房门大开,独留林明瑾一人在床上哼哼。好一副雨打梨花后凄凄惨惨的模样。
这边还没等林明瑾缓过神来,姜玉姝就已经放好东西折回来了,双手抱臂倚在门上,看着林明瑾趴在床上动也不动把头埋在枕头里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乐不可支。
伸手敲了敲门,示意林明瑾回神。“乖乖,起床啦,我们去接林欢喜回家,你再躺下去,晚上身子又该不舒坦了。”
话语刚落,自己就摸了摸嘴巴乐呵了起来,“说不定,这个点过去还能蹭顿饭。”姜玉姝一想到,等会儿林明安看到她俩的模样,顿时身心就倍感愉悦。
林明瑾磨磨蹭蹭依依不舍的从床上起身,原本从京城到双河村,月余的路程。一路上风餐露宿灰尘扑扑的自己也勉强能受的住,可只要玉姝在身边就不由自主的娇气了起来。
这种感觉真的是……美滋滋啊。
林明瑾虽然面上一副饱受摧残要亲亲抱抱举高高才能好的模样,可心里却悠然自得乐在其中。
林明瑾自幼聪慧懂事,但是毕竟年幼之时就远离父母。
林家叔父遭逢大变,虽有家人关怀慢慢的走了出来,但毕竟孤零零一人,形单影只。又没有再娶的心思。加上林父正值升迁关头,晚上回家还要教导两个孩子的课业,疲惫不堪,林母照顾生活起居绰绰有余,教导功课却有心而无力。
林父林母一合计,问了林明瑾的意见后,便把林明瑾送回老家。于是年幼的林明瑾便跟着叔父一起长大。原先这只是权宜之计,可后来林明瑾跟着叔父一起生活倒也习惯了,也不忍心再抛下叔父独自一人,便没有回京陪伴父母膝下成长。
只是每逢父母亲生辰会进京逗留两三日,若是年关空闲林家京中一脉便会举家回乡与林氏族人一同祭祖,因此一家人倒也没有生分。
林明瑾就这般从小跟着叔父一起长大,叔父纵然关爱有加,但是严厉非常。一个执掌族学,教导学子的人教养一个稚童,虽然学业上是大材小用,但是对于稚童的父母之爱却是懵懵懂懂,随心而已。
而林明瑾从小便自主独立,有自己的主见,不然当初想着送他回老家时也不会询问他的意见,因此家人也都放心不已,平日里看着倒也没有觉着有什么不对,等长大了长辈们才恍然发现不对劲时却为时已晚。
林父林母叔父他们虽然盼望着林明瑾的心中就够有点执念有所求有所需,但是心里也知道希望渺茫,毕竟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孩子,个性如此,强求不来。
直到遇见了姜玉姝,姜玉姝是林明瑾短短二十二载里最大的执拗。固执而又坚定。
说起两人初见,正是在林明瑾二十二岁等其兄殿试之后一路上游山玩水回乡的路上。
途径河中府时,听闻距离府城七十里地有一山,山上开满红杜鹃,乃一男子为心爱的女子所种,五月时节,漫山遍野的杜鹃等待着男子携着心爱的女子把手同游。
若是往昔,林明瑾顶多听听就罢,但是这次也不知为何,初闻时,脑海里便不由自主的浮现了满山遍野的红杜鹃。转念一想既然现在也无事一身轻,便前去瞧瞧漫山杜鹃的风采。
五月时节,河中府一带已然热了起来。途径茶肆,车把式询问了雇主后,便在茶肆中落脚歇息片刻。
将将坐下,官道上便传来两三驭马声,抬眼望去,官道拐弯的尽头,两三匹高头大马争先恐后像较着劲似的奔驰而来。
马蹄踏在许久未落雨的地面上扬起灰尘无数,林明瑾坐的位置抬头刚好看向官道,只见遥遥领先的是一个身着白色内袍玫红色外衣劲装的女子,银色的冠簪把头发高高竖起。距离有些远,看不甚清脸,但是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干脆利落,英姿飒爽的劲儿。
后头紧追的是一男一女,二人皆是一身劲装,高头大马,虽然落后前头的女子但是二人之间的距离倒是相差无几。
遥遥领先的女子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沥泉山庄现任庄主的幺女,姜氏玉姝。